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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解读2014年一号文件时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允许承包地经营权、农房财产权抵押、担保等。这是非常大的调整,意味着《宪法》和《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都面临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