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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利益,上海市医保局经市政府批准,于2002年6月正式出台了<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审核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审核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的审核管理适用范围为:月门诊就诊次数15次以上的,月门诊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连续3个月门诊就诊次数累计30次以上的等等.本文对该办法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