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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2004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侯政地[2004]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3.0057公顷(其中耕地24.326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闽侯县甘蔗镇洽浦村水田22.0086公顷、园地0.586公顷、其他农用地0.5158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137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4542公顷、未利用土地0.0817公顷,流洋村水田0.3994公顷、园地0.1533公顷;荆溪镇关口村水田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