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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是一个单位管理体系中的最重要方面。一個单位的财务管理如果缺乏监督、管理混乱,就会直接酿成贪污、挪用、国有资产流失等腐败问题的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行政事业单位腐败现象的情况来看,由财务管理上引发的问题高居前列。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健全制约机制,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和组成内容,也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源头措施。财务监督与反腐倡廉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加强财务监督能够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反过来可以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促使行政单位财务监督机制、体制更加完善、合理,从源头遏制腐败产生的机会。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是客观存在于财政、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和经营活动中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国家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以及单位内部的经济关系,它是事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必须与事业的发展相适应。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能够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事业的全面发展,提高单位的效益,增强单位的竞争力。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国家在政策上支持和鼓励利用多种形式发展事业的方式;在实践中,一些国有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合资、合作和横向联合等形式发展事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国家没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的审批做出统一规定,导致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的盲目性;国家没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利用的资金、实物等的范围做出统一规定,导致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为维持事业正常发展、保证事业计划完成的资产对外投资,影响了事业的健康发展。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没有进行严格,准确的资产评估,有的甚至没有进行资产评估,使行政事业单位在合资、合作和横向联合中没有得到应有的投资回报,造成了资产不应有的损失或流失。《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引入资产概念,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做出了规定,对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组织收入活动和多种形式发展事业格局的形成,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不力
行政单位预算内资金均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整体均衡,对预算内经费的核算,多数行政单位都能按照财政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开支范围,明确经济责任,落实相关措施。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虽然我省目前已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在具体实施中,一些地方的行政单位“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不到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不规范,经费使用的监督也不完善,很容易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地方由于经费监督不力,发生单位私设“小金库”乃至私分、挪用、贪污等问题,一些干部还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的地方由于经费保障不力,引发了公路“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违规问题,如浙西某欠发达县甚至发生了派出所民警集体上国道执行交通处罚的严重违纪问题,该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引起国务院纠风部门的高度重视,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我省行政执法单位的形象。
2、财务管理意识相对薄弱
目前,我们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较深,单位领导不了解财务管理是基于单位本身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单位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且其可以起到辅助决策和监督控制的职能。因而将财务管理工作当作简单的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核算工作来做。另外,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满足目前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不能深入了解财务管理工作的内涵,不能依据日益复杂的单位业务活动和日渐提高的财务管理目标对财务工作进行改革创新,不能根据时代的需要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基础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预算编制人员素质低,预算编制质量不高
经验对于一个财务人员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一部分财会人员正是由于过于看重自己的这笔财富,往往只看重自己的主观认识,抱残守缺,不去获得分析、决策信息的管理理念。他们利用传统习惯思维,继续沿用过时的管理思想或过时的管理手段,不愿意主动分析吸收新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手段,这直接影响到财务预算管理的编制与财务使用效益的好坏。反之,而有的单位财务人员成分新,业务素质较低,预算编制粗枝大叶,不能按照工作任务的要求认真分类,综合预算缺项、漏项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甚至资金预算不到位,计划上的项目资金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
4、财务监督职能不发挥作用
会计的两大职能是核算和监督。在过去的工作中,不少财会人员只注重会计核算,而对于会计的监督职能发挥不好。由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职务升迁、评优评先、人事变动等由所在单位决定,使得会计人员不得不听命于单位领导,独立行使职权和对经济活动的监督力度受到影响,主管部门的要求有时难以贯彻执行,不利于主管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有些财务人员对领导作出的一些违规违纪决定言听计从,完全丧失了《会计法》赋予财会人员的法律监督职能,此外,对资金的使用和经济活动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督。
三、完善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的对策
1、强化党委财务预算意识,明确财务预算管理的全员参与性。党委重视、党委当家、财务理财、齐抓共管是增强财务预算意识的关键。相同的财务标准,相同的基础条件,党委宏观决策水平高低往往会产生不同的效益,还可以防止因决策失误给单位带来的损失和浪费。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仅仅提高单位领导的预算意识是不够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明确,单位财务管理是一项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系统工程,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效益、明确权责、全员参与、目标控制、分级实施的原则。因此,必须充分调动单位所有部门参与预算编制的积极性,不能漏掉任何一个预算部门。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从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出发,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管理要求、人员配置等方面的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制定制度的最重要的标准。建立综合性的管理制度、单项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性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以在单位内部形成一股强有力的约束力量,督促各部门和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逐步建立以提高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首先,建立有效的财务支出约束机制。建立综合性的管理制度、单项的管理制度、相关性的管理制度。其次,精化部门预算,在单位内部建立起系统完整精细的部门预算制度。各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部门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预算执行,但应实时分析研究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并依据分析结果和单位的实际情况调整部门预算,以便部门预算更好的指导工作的进行。
3、落实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监督制度。首先,要制定完善规章制度。财经法规是一个单位经济工作的基本准则,是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是搞好财务监督的基础。要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建立、修改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一方面,针对新推出的政策法规,要及时出台本单位相对应的举措,健全财务监督法规,增强可操作性,使本单位财务监督部门有法可依,使财务监督有尚方宝剑为其撑腰。如近年来,省级财政部门先后推出了国库集中、项目绩效评估、代建工程管理等一系列新政策、新措施,对此,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积极开展实践、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本单位相对应的具体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各项财经法规进行回头看,找出其滞后于时代要求、阻碍科学发展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完善。对现在情况已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修改更正;对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细化的,要及时补允完善。其次,要贯彻落实规章制度。不少行政单位并不缺少规章制度,缺的是执行和落实制度的力度,少的是违反制度后查处的决心和措施,一些规定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最终流于形式,不了了之。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财经制度的严肃性,消弱了财务部门的威信和作用,影响了行政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对此,一方面,制定财经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可操作性,以便于实施。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是客观存在于财政、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和经营活动中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国家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以及单位内部的经济关系,它是事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必须与事业的发展相适应。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能够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事业的全面发展,提高单位的效益,增强单位的竞争力。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国家在政策上支持和鼓励利用多种形式发展事业的方式;在实践中,一些国有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合资、合作和横向联合等形式发展事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国家没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的审批做出统一规定,导致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的盲目性;国家没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利用的资金、实物等的范围做出统一规定,导致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为维持事业正常发展、保证事业计划完成的资产对外投资,影响了事业的健康发展。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没有进行严格,准确的资产评估,有的甚至没有进行资产评估,使行政事业单位在合资、合作和横向联合中没有得到应有的投资回报,造成了资产不应有的损失或流失。《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引入资产概念,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做出了规定,对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组织收入活动和多种形式发展事业格局的形成,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不力
行政单位预算内资金均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整体均衡,对预算内经费的核算,多数行政单位都能按照财政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开支范围,明确经济责任,落实相关措施。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虽然我省目前已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在具体实施中,一些地方的行政单位“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不到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不规范,经费使用的监督也不完善,很容易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地方由于经费监督不力,发生单位私设“小金库”乃至私分、挪用、贪污等问题,一些干部还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的地方由于经费保障不力,引发了公路“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违规问题,如浙西某欠发达县甚至发生了派出所民警集体上国道执行交通处罚的严重违纪问题,该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引起国务院纠风部门的高度重视,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我省行政执法单位的形象。
2、财务管理意识相对薄弱
目前,我们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较深,单位领导不了解财务管理是基于单位本身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单位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且其可以起到辅助决策和监督控制的职能。因而将财务管理工作当作简单的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核算工作来做。另外,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满足目前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不能深入了解财务管理工作的内涵,不能依据日益复杂的单位业务活动和日渐提高的财务管理目标对财务工作进行改革创新,不能根据时代的需要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基础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预算编制人员素质低,预算编制质量不高
经验对于一个财务人员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一部分财会人员正是由于过于看重自己的这笔财富,往往只看重自己的主观认识,抱残守缺,不去获得分析、决策信息的管理理念。他们利用传统习惯思维,继续沿用过时的管理思想或过时的管理手段,不愿意主动分析吸收新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手段,这直接影响到财务预算管理的编制与财务使用效益的好坏。反之,而有的单位财务人员成分新,业务素质较低,预算编制粗枝大叶,不能按照工作任务的要求认真分类,综合预算缺项、漏项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甚至资金预算不到位,计划上的项目资金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
4、财务监督职能不发挥作用
会计的两大职能是核算和监督。在过去的工作中,不少财会人员只注重会计核算,而对于会计的监督职能发挥不好。由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职务升迁、评优评先、人事变动等由所在单位决定,使得会计人员不得不听命于单位领导,独立行使职权和对经济活动的监督力度受到影响,主管部门的要求有时难以贯彻执行,不利于主管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有些财务人员对领导作出的一些违规违纪决定言听计从,完全丧失了《会计法》赋予财会人员的法律监督职能,此外,对资金的使用和经济活动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督。
三、完善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的对策
1、强化党委财务预算意识,明确财务预算管理的全员参与性。党委重视、党委当家、财务理财、齐抓共管是增强财务预算意识的关键。相同的财务标准,相同的基础条件,党委宏观决策水平高低往往会产生不同的效益,还可以防止因决策失误给单位带来的损失和浪费。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仅仅提高单位领导的预算意识是不够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明确,单位财务管理是一项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系统工程,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效益、明确权责、全员参与、目标控制、分级实施的原则。因此,必须充分调动单位所有部门参与预算编制的积极性,不能漏掉任何一个预算部门。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从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出发,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管理要求、人员配置等方面的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制定制度的最重要的标准。建立综合性的管理制度、单项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性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以在单位内部形成一股强有力的约束力量,督促各部门和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逐步建立以提高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首先,建立有效的财务支出约束机制。建立综合性的管理制度、单项的管理制度、相关性的管理制度。其次,精化部门预算,在单位内部建立起系统完整精细的部门预算制度。各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部门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预算执行,但应实时分析研究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并依据分析结果和单位的实际情况调整部门预算,以便部门预算更好的指导工作的进行。
3、落实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监督制度。首先,要制定完善规章制度。财经法规是一个单位经济工作的基本准则,是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是搞好财务监督的基础。要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建立、修改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一方面,针对新推出的政策法规,要及时出台本单位相对应的举措,健全财务监督法规,增强可操作性,使本单位财务监督部门有法可依,使财务监督有尚方宝剑为其撑腰。如近年来,省级财政部门先后推出了国库集中、项目绩效评估、代建工程管理等一系列新政策、新措施,对此,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积极开展实践、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本单位相对应的具体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各项财经法规进行回头看,找出其滞后于时代要求、阻碍科学发展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完善。对现在情况已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修改更正;对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细化的,要及时补允完善。其次,要贯彻落实规章制度。不少行政单位并不缺少规章制度,缺的是执行和落实制度的力度,少的是违反制度后查处的决心和措施,一些规定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最终流于形式,不了了之。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财经制度的严肃性,消弱了财务部门的威信和作用,影响了行政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对此,一方面,制定财经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可操作性,以便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