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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举债,
哪怕砸锅卖铁也要确保失地农民的住房和基本生活保障”
近年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为我省发展带来巨大希望。但同时,100多万农民随之离开千百年来世代相依的土地,游走在城市的边缘,成为既有别于一般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的特殊群体———失地农民。
这一群体的生存际遇,曾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全会等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部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后25次作出批示,要求“哪怕举债,哪怕砸锅卖铁也要确保失地农民的住房和基本生活保障”。我省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工作也随之早早地开始谋划。
早在2004年初,省委、省政府就发出《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因征地而失地无业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紧接着,一场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系统工程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展开。各级民政部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调查,深入到失地无业农民家庭中,全面掌握失地无业农民的基本生活状况,并形成稳定的失地无业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机制。
为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我省多措并举,严格实施:一是严格控制征地拆迁规模。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范围内,适当提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三是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原则。四是根据群众意愿实施补偿安置。五是各地按不低于土地收益10%的比例建立征地调节资金,用于解决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六是努力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的就业问题,用地单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就业;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失地无业农民实现再就业。七是根据失地农民具体情况,分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范围,实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形成“经济补偿、居住安置、就业扶持、社会保障”多元化的补偿安置机制。
为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省纪委明确规定,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发生恶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方,严格追究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先后查处了一批拖欠、截留、挪用、贪污土地补偿费用和倒卖土地等典型案件。
2005年底,省委、省政府在南充召开全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筹安排,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建立起长效机制,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突出抓好住房、补偿、社保、就业四个重点,全面推进,通过加快发展解决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克服困难,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重点解决好住房安置、征地补偿、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问题。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征地拆迁中的信访问题,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化解突出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随后,全省各级各部门集中力量,筹措212亿元(相当于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一半),把安置补偿费全部兑付到位,并在全国率先将失地无业农民全部纳入低保,全省共有23万农民享受这一政策,还有10余万人纳入失业保险。同时51余万户城镇和农村拆迁户搬进了条件较好的安置新居。目前,全省征地拆迁中的遗留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007年1月9日,刚到四川上任的省委书记杜青林又指示,一定要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要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坚持换位思考,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崇禧也强调。
和你在一起——这是政府对每一位失地农民的庄严承诺。尽管安置模式仍在探索中,尽管解决好失地农民安置这一系统工程尚需时日,但我们深信,终有一天,失地农民会真正融入城市,与城市居民同等分享城市化进程带来的丰硕成果。
哪怕砸锅卖铁也要确保失地农民的住房和基本生活保障”
近年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为我省发展带来巨大希望。但同时,100多万农民随之离开千百年来世代相依的土地,游走在城市的边缘,成为既有别于一般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的特殊群体———失地农民。
这一群体的生存际遇,曾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全会等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部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后25次作出批示,要求“哪怕举债,哪怕砸锅卖铁也要确保失地农民的住房和基本生活保障”。我省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工作也随之早早地开始谋划。
早在2004年初,省委、省政府就发出《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因征地而失地无业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紧接着,一场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系统工程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展开。各级民政部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调查,深入到失地无业农民家庭中,全面掌握失地无业农民的基本生活状况,并形成稳定的失地无业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机制。
为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我省多措并举,严格实施:一是严格控制征地拆迁规模。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范围内,适当提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三是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原则。四是根据群众意愿实施补偿安置。五是各地按不低于土地收益10%的比例建立征地调节资金,用于解决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六是努力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的就业问题,用地单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就业;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失地无业农民实现再就业。七是根据失地农民具体情况,分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范围,实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形成“经济补偿、居住安置、就业扶持、社会保障”多元化的补偿安置机制。
为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省纪委明确规定,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发生恶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方,严格追究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先后查处了一批拖欠、截留、挪用、贪污土地补偿费用和倒卖土地等典型案件。
2005年底,省委、省政府在南充召开全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筹安排,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建立起长效机制,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突出抓好住房、补偿、社保、就业四个重点,全面推进,通过加快发展解决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克服困难,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重点解决好住房安置、征地补偿、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问题。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征地拆迁中的信访问题,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化解突出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随后,全省各级各部门集中力量,筹措212亿元(相当于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一半),把安置补偿费全部兑付到位,并在全国率先将失地无业农民全部纳入低保,全省共有23万农民享受这一政策,还有10余万人纳入失业保险。同时51余万户城镇和农村拆迁户搬进了条件较好的安置新居。目前,全省征地拆迁中的遗留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007年1月9日,刚到四川上任的省委书记杜青林又指示,一定要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要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坚持换位思考,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崇禧也强调。
和你在一起——这是政府对每一位失地农民的庄严承诺。尽管安置模式仍在探索中,尽管解决好失地农民安置这一系统工程尚需时日,但我们深信,终有一天,失地农民会真正融入城市,与城市居民同等分享城市化进程带来的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