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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入手,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全面分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博弈过程,在此基础上得出中国资本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信息质量不高等情况与目前的上市公司进行如实、规范信息披露的经济效益低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并对此提出了以加强信息披露管制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
【关键词】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成本收益
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规范运行的有效保证,而会计信息披露是该制度的核心所在,尽管近年来我国有关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文件,但是,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范现象却屡禁不止,严重干扰了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本文拟从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出发,揭示现阶段存在的
问题,对其披露过程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并找出原因和对策。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1)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主要是文字叙述失真和数字不实,上市公司在招股、上市、再融资和年报、重大事件披露等文件中这个问题表现得尤其突出。比如为了取得上市资格,披露虚假或严重失实的财务信息。
(2)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充分。有利于公司利益的信息过度披露,甚至炒作;不利于公司切身利益的信息轻描淡写,甚至隐藏。
(3)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连续。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不能及时公布财务信息,意味着存在着内幕交易的隐患,某些熟悉内幕或资金雄厚的机构或人员事先获得公司真实信息,提前动作,以规避风险,转嫁危机或牟取暴利,从而致使广大中小投资者遭受损失。
2、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程度的客观偏差
客观偏差,是指由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所依赖的相关信息转化技术、会计信息披露形式、法律与法规存在的缺陷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引起的上市公司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与上市公司实际会计状况之间的偏差。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的成本效益分析
1、上市公司如实进行信息披露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1)如实披露的成本分析。第一,直接成本,指上市公司在收集、处理、审计、传递财务信息的具体过程中所有的耗费支出,包括直接耗费的材料、人工以及其他各种费用。第二,间接成本,主要是指各种潜在成本,具体包括:竞争劣势成本,指上市公司若如实报露其财务信息所造成的商业秘密暴露、被对手获取而给自己竞争带来的不利成本。股价下跌成本,指上市公司若如实披露信息,尤其是一些不利信息(如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遭受巨大损失等),在资本市场有效的条件下,所引起的本公司股价不同程度的下跌,致使企业价值贬低所造成的损失。第三,诉讼成本,指上市公司因如实披露信息而使信息使用者遭受损失,因此对上市公司进行指控而使上市公司发生的赔偿等各项支出。
(2)如实披露的收益分析。第一,直接收益,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因如实披露有利信息而引起本公司股价上涨所带来的企业价值的增值。第二,间接收益,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因按规定如实披露信息而得到的有关主管部门的奖励收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按规定如实披露财务信息的收益来源甚少,而成本支出却是多方面的。一般情况下,其成本远大于收益。上市公司自然会进行信息披露的博弈,博弈的结果必然是不会如实披露信息,除非企业存在对自己有利且如实披露收益将大于成本的信息。
2、上市公司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在“圈钱”诱惑下,企业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的财务分析。假设前提:企业的“圈钱”目的实现,但是其原来的信息披露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行为暴露。
(1)成本分析:a直接成本,主要指虚构经营业绩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支出,包括耗费的直接人工、材料及其他各项费用。b间接成本,主要指各种潜在成本,具体包括三部分:一是处罚成本,指企业的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暴露后所要承担的各项处罚支出;二是诉讼成本,指上市公司因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暴露而使信息使用者遭受损失,信息使用者因此对上市公司进行指控而使上市公司发生的赔偿等各项支出;三是股价下跌成本,指在资本市场有效的条件下,因上市公司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暴露所引起股价下跌,致使企业价值贬低所造成的损失。
(2)收益分析:该情况下,其收益主要是指企业通过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而实现发行股票、配发股份和增发新股后所募集的全部资金。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业一旦通过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实现发行股票、配发股份、增发新股等“圈钱”目的,其造假收益将远远大于造假成本(即募集的资金总是大于支出的成本费用);造假行为即使在以后被发现,其将承担的所有成本、损失也总是小于其所募集的资金。面对这种收益与成本的对比,企业博弈的结果必然是会计造假、虚假披露信息。
3、“保牌”压力下,企业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的财务分析
假设前提:企业的“保牌”目的实现,但是其原来的信息披露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行为暴露。
(1)成本分析:该情况下,其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方面,间接成本包括处罚成本、诉讼成本、股价下跌成本。
(2)收益分析:该情况下,其收益主要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而免于被ST或者免于被强制退市,因此没有造成股价下跌和企业价值贬低所形成的间接收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经营业绩不佳、面临“丢牌”危险的上市公司通过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而实现“保牌”的成本远远大于其收益。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博弈的结果应该是不会进行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
4、为了“内幕交易”,上市公司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的财务分析
一股独大、大股东内部控制的局面使一些经营业绩不佳、面临困境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人员经过博弈,借助中国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自己拥有内幕信息的优势,从个人利益或者少数内部人的利益出发,大力粉饰经营业绩、虚假披露信息、人为操纵股价,个人借机谋取巨额收益。
综合以上分析得出结论:上市公司进行如实、规范信息披露的经济效益低下与资本市场的严重信息不对称、信息质量普遍不高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
1、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从源头上铲除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的产生机制,造就真实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需求主体
只有完善的产权制度才能使得所有者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才能形成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进而形成真实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需求主体。因此,必须对现有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l)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并负责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层的聘用与报酬,审计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表示意见。
(2)建立审计委员会或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引入审计委员会这一机构,它主要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拥有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定权等,或者将这一权利赋予监事会。
(3)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一种基于和约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文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这些措施将得以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监控工作的客观性,使其更能代表中小股东利益。
(4)建立和完善对经理人的绩效考评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制度,压缩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的博弈空间
(1)抓紧修订相关法律规范。加强证券立法的强制披露、强制审计和法律责任三个方面的规定,为实际操作提供具体规范。
(2)抓紧修订信息披露准则,使其符合国际惯例。
(3)抓紧制定符合证券市场发展的会计准则,为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提供可实际操作的具体规范,缩小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空间。
3、改进注册会计师审计体制
(1)完善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改变现行的上市公司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做法,改为各上市公司上缴审计费用由证券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制度。
(2)实行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规定每隔一定的时间要强制更换对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免他们的关系过于亲密而影响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3)推行会计师事务所的非法人制。增加过失成本、强化风险意识,保证其实质上的独立性。
(4)加大注册会计师违规处罚力度。改变现行的对注册会计师违规单一行政处罚的办法,采取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并重,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成本。
4、健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力度,铲除不规范及虚假信息的生存空间
(1)正确定位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包括规则制定、规则执行及监督,做市场活动的裁判。
(2)理顺政府监管部门与自律监管部门的关系,做到合理分工、职责明确。
(3)完善证券的监管基础建设,加强常规性、持续性的监管。
(4)建立监管人员预防造假、查处造假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5、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公司治理的效率在于使剩余收益索取权和控制权得到对称性的分配。要克服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要重视对经理层的激励,对经理层除了必要的工资、奖金等激励外,可以施行股票期权激励的方法。股票期权是指买卖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的权利。对经理实施股票期权,能把经理的报酬同企业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有效地防止企业管理者的短期行为,使他们更注重企业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平衡,鼓励他们更多地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而不是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明确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界定,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司法刚性。
综上所述,我国加入WTO后,整个市场经济运行将形成一个比较公平的竞争环境,投资者将更趋理性化,决策水平将大大提高,对信息的质量和内容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这就必须优化信息供给结构和质量,另外也应适当培育机构投资者,引导信息需求的主动性,发挥信息的需求与供给的良性互动作用,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同时,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行使其监督职能,约束和指导上市公司按公开、公平的原则充分地披露信息,并不断规范市场的运作行为,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成为公平、诚信的市场,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周慧玲: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探讨[J],财会研究,2006(1).
[2]于淑珍、付秀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问题及对策[J],西部财会,2005(12).
[3]张灵芝:会计透明度的理论视角、信息约束及其实现[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7).
[4]陆正飞、刘桂进:中国公众投资者信息需求之探索性研究[J],经济研究,2002(4).
[5]许庆高、田雨苗: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博弈分析[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5).
【关键词】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成本收益
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规范运行的有效保证,而会计信息披露是该制度的核心所在,尽管近年来我国有关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文件,但是,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范现象却屡禁不止,严重干扰了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本文拟从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出发,揭示现阶段存在的
问题,对其披露过程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并找出原因和对策。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1)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主要是文字叙述失真和数字不实,上市公司在招股、上市、再融资和年报、重大事件披露等文件中这个问题表现得尤其突出。比如为了取得上市资格,披露虚假或严重失实的财务信息。
(2)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充分。有利于公司利益的信息过度披露,甚至炒作;不利于公司切身利益的信息轻描淡写,甚至隐藏。
(3)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连续。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不能及时公布财务信息,意味着存在着内幕交易的隐患,某些熟悉内幕或资金雄厚的机构或人员事先获得公司真实信息,提前动作,以规避风险,转嫁危机或牟取暴利,从而致使广大中小投资者遭受损失。
2、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程度的客观偏差
客观偏差,是指由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所依赖的相关信息转化技术、会计信息披露形式、法律与法规存在的缺陷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引起的上市公司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与上市公司实际会计状况之间的偏差。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的成本效益分析
1、上市公司如实进行信息披露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1)如实披露的成本分析。第一,直接成本,指上市公司在收集、处理、审计、传递财务信息的具体过程中所有的耗费支出,包括直接耗费的材料、人工以及其他各种费用。第二,间接成本,主要是指各种潜在成本,具体包括:竞争劣势成本,指上市公司若如实报露其财务信息所造成的商业秘密暴露、被对手获取而给自己竞争带来的不利成本。股价下跌成本,指上市公司若如实披露信息,尤其是一些不利信息(如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遭受巨大损失等),在资本市场有效的条件下,所引起的本公司股价不同程度的下跌,致使企业价值贬低所造成的损失。第三,诉讼成本,指上市公司因如实披露信息而使信息使用者遭受损失,因此对上市公司进行指控而使上市公司发生的赔偿等各项支出。
(2)如实披露的收益分析。第一,直接收益,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因如实披露有利信息而引起本公司股价上涨所带来的企业价值的增值。第二,间接收益,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因按规定如实披露信息而得到的有关主管部门的奖励收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按规定如实披露财务信息的收益来源甚少,而成本支出却是多方面的。一般情况下,其成本远大于收益。上市公司自然会进行信息披露的博弈,博弈的结果必然是不会如实披露信息,除非企业存在对自己有利且如实披露收益将大于成本的信息。
2、上市公司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在“圈钱”诱惑下,企业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的财务分析。假设前提:企业的“圈钱”目的实现,但是其原来的信息披露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行为暴露。
(1)成本分析:a直接成本,主要指虚构经营业绩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支出,包括耗费的直接人工、材料及其他各项费用。b间接成本,主要指各种潜在成本,具体包括三部分:一是处罚成本,指企业的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暴露后所要承担的各项处罚支出;二是诉讼成本,指上市公司因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暴露而使信息使用者遭受损失,信息使用者因此对上市公司进行指控而使上市公司发生的赔偿等各项支出;三是股价下跌成本,指在资本市场有效的条件下,因上市公司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暴露所引起股价下跌,致使企业价值贬低所造成的损失。
(2)收益分析:该情况下,其收益主要是指企业通过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而实现发行股票、配发股份和增发新股后所募集的全部资金。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业一旦通过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实现发行股票、配发股份、增发新股等“圈钱”目的,其造假收益将远远大于造假成本(即募集的资金总是大于支出的成本费用);造假行为即使在以后被发现,其将承担的所有成本、损失也总是小于其所募集的资金。面对这种收益与成本的对比,企业博弈的结果必然是会计造假、虚假披露信息。
3、“保牌”压力下,企业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的财务分析
假设前提:企业的“保牌”目的实现,但是其原来的信息披露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行为暴露。
(1)成本分析:该情况下,其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方面,间接成本包括处罚成本、诉讼成本、股价下跌成本。
(2)收益分析:该情况下,其收益主要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而免于被ST或者免于被强制退市,因此没有造成股价下跌和企业价值贬低所形成的间接收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经营业绩不佳、面临“丢牌”危险的上市公司通过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而实现“保牌”的成本远远大于其收益。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博弈的结果应该是不会进行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披露。
4、为了“内幕交易”,上市公司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的财务分析
一股独大、大股东内部控制的局面使一些经营业绩不佳、面临困境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人员经过博弈,借助中国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自己拥有内幕信息的优势,从个人利益或者少数内部人的利益出发,大力粉饰经营业绩、虚假披露信息、人为操纵股价,个人借机谋取巨额收益。
综合以上分析得出结论:上市公司进行如实、规范信息披露的经济效益低下与资本市场的严重信息不对称、信息质量普遍不高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
1、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从源头上铲除不规范或者虚假信息的产生机制,造就真实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需求主体
只有完善的产权制度才能使得所有者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才能形成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进而形成真实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需求主体。因此,必须对现有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l)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并负责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层的聘用与报酬,审计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表示意见。
(2)建立审计委员会或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引入审计委员会这一机构,它主要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拥有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定权等,或者将这一权利赋予监事会。
(3)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一种基于和约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文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这些措施将得以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监控工作的客观性,使其更能代表中小股东利益。
(4)建立和完善对经理人的绩效考评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制度,压缩不规范或者虚假披露信息的博弈空间
(1)抓紧修订相关法律规范。加强证券立法的强制披露、强制审计和法律责任三个方面的规定,为实际操作提供具体规范。
(2)抓紧修订信息披露准则,使其符合国际惯例。
(3)抓紧制定符合证券市场发展的会计准则,为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提供可实际操作的具体规范,缩小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空间。
3、改进注册会计师审计体制
(1)完善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改变现行的上市公司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做法,改为各上市公司上缴审计费用由证券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制度。
(2)实行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规定每隔一定的时间要强制更换对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免他们的关系过于亲密而影响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3)推行会计师事务所的非法人制。增加过失成本、强化风险意识,保证其实质上的独立性。
(4)加大注册会计师违规处罚力度。改变现行的对注册会计师违规单一行政处罚的办法,采取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并重,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成本。
4、健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力度,铲除不规范及虚假信息的生存空间
(1)正确定位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包括规则制定、规则执行及监督,做市场活动的裁判。
(2)理顺政府监管部门与自律监管部门的关系,做到合理分工、职责明确。
(3)完善证券的监管基础建设,加强常规性、持续性的监管。
(4)建立监管人员预防造假、查处造假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5、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公司治理的效率在于使剩余收益索取权和控制权得到对称性的分配。要克服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要重视对经理层的激励,对经理层除了必要的工资、奖金等激励外,可以施行股票期权激励的方法。股票期权是指买卖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的权利。对经理实施股票期权,能把经理的报酬同企业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有效地防止企业管理者的短期行为,使他们更注重企业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平衡,鼓励他们更多地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而不是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明确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界定,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司法刚性。
综上所述,我国加入WTO后,整个市场经济运行将形成一个比较公平的竞争环境,投资者将更趋理性化,决策水平将大大提高,对信息的质量和内容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这就必须优化信息供给结构和质量,另外也应适当培育机构投资者,引导信息需求的主动性,发挥信息的需求与供给的良性互动作用,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同时,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行使其监督职能,约束和指导上市公司按公开、公平的原则充分地披露信息,并不断规范市场的运作行为,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成为公平、诚信的市场,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周慧玲: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探讨[J],财会研究,2006(1).
[2]于淑珍、付秀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问题及对策[J],西部财会,2005(12).
[3]张灵芝:会计透明度的理论视角、信息约束及其实现[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7).
[4]陆正飞、刘桂进:中国公众投资者信息需求之探索性研究[J],经济研究,2002(4).
[5]许庆高、田雨苗: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博弈分析[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