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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结果是否一致,业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趋同论”,一种是“不同论”。本文试图从价值理论的视角来阐释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的趋同性,并对现实状态下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原因进行剖析。最后,对减少评估结果差异提出了几点看法。
价值理论评估方法评估结果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手段。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的不同,资产评估方法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目前,不少学者对资产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大致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是“趋同论”,即评估方法的多样性应服从评估目的的唯一性,若方法应用得当,则评估结果应服从趋同规律;一种是“不同论”,即评估目的决定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不同,则评估结果不同。两种观点虽然针锋相对,但都肯定了一点,即评估目的决定评估方法,因此,笔者认为要理清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的关系,需要先理清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的关系。众所周知,资产评估一般目的是评估资产在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假设价值具有稳定性和唯一性,那么无论技术手段和方法如何变化,其评估结果应保持趋同。
一、评估结果趋同性的理论阐释
资产评估学是经济学的—个重要分支,正如《国际评估准则》所指出的:“资产评估植根于传统经济和现代经济”。那么,资产的价值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唯一性?我们可以从西方经济学各流派对价值的研究成果中进行探寻。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三种基本评估方法都能在西方经济学的论著中找到理论依据:成本法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收益法以效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市场法以均衡价值论为理论基础。
劳动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有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卡尔?马克思等。早在17世纪下半叶,威廉?配第(1623~1687)就将生产成本与商品价值联系起来,认为商品的价值应归结于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而劳动量的大小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高低。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21~1790)提出除土地和劳动之外,资本也是生产的一个主要要素。他在《国富论》中指出,价值是一种客观现象,一个物品存在是因为它具有效用,稀缺性也使得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一件物品的“客观价格”一般都反映了生产它所需要的成本。至此,建立了“成本——价值”关系模型。马克思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价值规律:即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劳动价值论从供给者的角度阐释了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它所耗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在一定评估时点,创造某种资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定的,因此其价值也是一定的。
效用价值论的理论核心是研究物品的效用,这一观点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但直到18世纪上半期,效用价值论才在经济学著作中得到明确表述。这一时期的效用价值论表现为一般价值论,即“一切物品的价值都来自他们的效用”。19世纪70年代,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瑞士的瓦尔拉斯三人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物品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物品的边际效用量,取决于最后一单位物品能够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随着物品数量的增加,人们对该物品的欲望逐渐减少,即物品的边际效用递减”。效用价值论从需求者角度解释了商品的价值由商品的边际效用决定,它认为效用是一种主观心理评价,是一种主观价值论。从资产评估来看,资产的效用体现在为其占有者带来的收益。资产未来的收益越多,资产价值就越大。在一定时点上,资产未来的收益能力、资产的收益期限是相对稳定的,折现率受评估师主观判断的影響较大,然而,当评估师职业能力和经验相当时,资产的价值仍然可以保持相对稳定。
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派将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结合起来,创建了均衡价值论。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市场价格决定于供需双方的力量均衡,犹如剪刀之两刃,是同时起作用的。就短期而言,供应相对固定,价值是需求的函数,而在完善的市场下,价格、成本和价值终会趋于一致。在均衡价值论中,马歇尔并未严格区分价值和价格,认为二者是同一个概念,都由供求决定。在这方面,供求价值论有一定缺陷,然而供求价值论的核心不在于说明价值的形成,而在于研究价格的决定。均衡价格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的价值等同于市场均衡价格,均衡价格由商品的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在一定评估时点,在充分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供给量和需求量是一定的,因此均衡价格也是惟一的。
从前文的论述中,我们可以认为,相同资产的价值在同一时点上是趋于稳定的,而资产评估的目的在于评估资产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这就决定了运用不同资产评估方法评估出来的结果应趋于一致。
二、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现实分析
从理论上讲,当评估基准日一定时,对同一资产使用不同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所得的评估结果应是趋同的,但在评估实务中,评估方法不同,评估结果往往存在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同一资产,具体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本身所处状态等不同,会造成评估结果的差异。①具体评估目的不同,则评估结果不同。如对同一项专利进行评估,全权转让就比许可使用权转让价格高,在许可使用转让中,独占使用价格最高,其次为排他使用,普通使用价格最低。②评估时的市场条件不同,则评估结果不同。如由同一房地产公司开发出的商铺,在城市中心地区和城市郊区,其评估价会有很大的差别。③资产本身所处状态不同,则评估结果不同。如企业正常经营时,价值较高;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其价值要低得多。
2.评估对象不同,其方法的选择应有所侧重。国际公认的三大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评估方法都有着不同的评估思路、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因此,并非适用于所有资产的评估。如在对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时,通用设备由于具备市场条件,往往可以采用市场法;而专用设备,尤其是非标准设备往往只能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再如对拟上市的企业进行评估时,对资金密集型企业可以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进行评估,但对技术密集型企业,由于其价值更多的体现在无形资产上,因此采用收益法更合适。由此可见,每种资产总有最适合自己的评估方法,其他方法可以作为辅助,但需保证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前提条件、数据资料等具有可比性,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验证性。 3.评估人员主观判断上的差异,导致评估结果不一致。资产评估要求评估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职业能力。但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起步较晚,评估人员缺乏主动学习的能力,能承担新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的职业态度、责任能力、经验智慧等主观因素影响着评估的全过程,若评估人员职业判断有误,分析过程有缺陷或收资料集不充分,都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出现差异。此外,部分评估人员在受到外界利益驱使或委托方胁迫时,往往不能恪守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破坏了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导致评估结果不同。
4.资产评估行为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目前,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累计颁布了18 项评估准则,其中基本准则2项,具体准则16项。但从总体上来看,不同的评估师在实务操作中对操作标准的解读还存在差异,准则本身对实务操作缺乏一定的指导性。同时,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直属于多个不同的管理部门,各部门采用的行业标准也有所不同。因而评估机构所选择的操作标准也不可能一致,从而造成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由此可见,理论上的趋同性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得以满足时,评估结果才会趋于一致。这些条件可以概括为:同一时点同一评估目的下资产自身条件,外部环境条件,评估方法选择的恰当性,不同评估人员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相当,评估标准统一且能被准确解读。
三、减少评估结果差异的几点看法
目前,我国实务中,对同一资产,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是一种客观事实,但从理论上来讲,评估值反映的是资产的价值,因此,其差异值不应太大,可以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如果条件允许,可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但应选用一种最适合的方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其他评估方法可用来验证评估结果的正确性。
当评估结果出现差异时,要分析可能存在的原因,若是评估具体目的、资产自身状态及外部环境不同引起的,这种差异是客观合理的。
若是方法选用不当,应再次分析方法的适用前提,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及合理性等,并及时做出调整。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够对纷繁复杂的数据资料进行甄别和分析,能够提炼出每种方法适用的数据资料,并对之进行整理分析,以便得出合理的结论。此外,评估师需要不断积累数据资料,为后续的评估业务积累资源和经验。
若是評估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应尽量选用经验丰富的评估师,纠正出现的错误。平时,应重视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可以将执业资格考试和从业经验训练结合起来,对评估师进行定期培训,鼓励他们参加行业会议和行业交流,及时了解前沿理论和先进方法,了解资产评估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培养评估师既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具有扎实的从业能力。同时,还要重视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培养。
最后,对外部标准不统一或对标准的理解不一致问题,应由政府出面,统一标准,尽快解决行业多头管理的问题,实行不同评估专业间分工合作的机制,尽量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使评估机构和人员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此外,应建立起一套更加系统、科学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并对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解释,使其具有一定的实操性,应加强主管部门对评估行业实务操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评估工作的质量。
总之,从长期来看,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国家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评估人员业务能力、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不断提升,对同一资产运用不同资产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会具有显著的趋同性特点。
参考文献:[1]2010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2]国际评估准则[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3]王诚军.价值理论和评估理论溯源[J].中国资产评估,2001,(2).[4]汪海粟,张世如.关于专业判断原则与资产评估方法的辨析[J].中国资产评估,2010,(7).[5]潘学模.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的结果具有可比性吗?[J].会计之友,2011,(9).[6]李延春,杨海芬.浅析不同资产评估方法下的评估结果差异[J].商业会计,2011,(11).
价值理论评估方法评估结果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手段。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的不同,资产评估方法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目前,不少学者对资产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大致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是“趋同论”,即评估方法的多样性应服从评估目的的唯一性,若方法应用得当,则评估结果应服从趋同规律;一种是“不同论”,即评估目的决定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不同,则评估结果不同。两种观点虽然针锋相对,但都肯定了一点,即评估目的决定评估方法,因此,笔者认为要理清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的关系,需要先理清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的关系。众所周知,资产评估一般目的是评估资产在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假设价值具有稳定性和唯一性,那么无论技术手段和方法如何变化,其评估结果应保持趋同。
一、评估结果趋同性的理论阐释
资产评估学是经济学的—个重要分支,正如《国际评估准则》所指出的:“资产评估植根于传统经济和现代经济”。那么,资产的价值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唯一性?我们可以从西方经济学各流派对价值的研究成果中进行探寻。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三种基本评估方法都能在西方经济学的论著中找到理论依据:成本法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收益法以效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市场法以均衡价值论为理论基础。
劳动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有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卡尔?马克思等。早在17世纪下半叶,威廉?配第(1623~1687)就将生产成本与商品价值联系起来,认为商品的价值应归结于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而劳动量的大小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高低。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21~1790)提出除土地和劳动之外,资本也是生产的一个主要要素。他在《国富论》中指出,价值是一种客观现象,一个物品存在是因为它具有效用,稀缺性也使得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一件物品的“客观价格”一般都反映了生产它所需要的成本。至此,建立了“成本——价值”关系模型。马克思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价值规律:即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劳动价值论从供给者的角度阐释了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它所耗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在一定评估时点,创造某种资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定的,因此其价值也是一定的。
效用价值论的理论核心是研究物品的效用,这一观点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但直到18世纪上半期,效用价值论才在经济学著作中得到明确表述。这一时期的效用价值论表现为一般价值论,即“一切物品的价值都来自他们的效用”。19世纪70年代,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瑞士的瓦尔拉斯三人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物品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物品的边际效用量,取决于最后一单位物品能够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随着物品数量的增加,人们对该物品的欲望逐渐减少,即物品的边际效用递减”。效用价值论从需求者角度解释了商品的价值由商品的边际效用决定,它认为效用是一种主观心理评价,是一种主观价值论。从资产评估来看,资产的效用体现在为其占有者带来的收益。资产未来的收益越多,资产价值就越大。在一定时点上,资产未来的收益能力、资产的收益期限是相对稳定的,折现率受评估师主观判断的影響较大,然而,当评估师职业能力和经验相当时,资产的价值仍然可以保持相对稳定。
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派将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结合起来,创建了均衡价值论。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市场价格决定于供需双方的力量均衡,犹如剪刀之两刃,是同时起作用的。就短期而言,供应相对固定,价值是需求的函数,而在完善的市场下,价格、成本和价值终会趋于一致。在均衡价值论中,马歇尔并未严格区分价值和价格,认为二者是同一个概念,都由供求决定。在这方面,供求价值论有一定缺陷,然而供求价值论的核心不在于说明价值的形成,而在于研究价格的决定。均衡价格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的价值等同于市场均衡价格,均衡价格由商品的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在一定评估时点,在充分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供给量和需求量是一定的,因此均衡价格也是惟一的。
从前文的论述中,我们可以认为,相同资产的价值在同一时点上是趋于稳定的,而资产评估的目的在于评估资产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这就决定了运用不同资产评估方法评估出来的结果应趋于一致。
二、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现实分析
从理论上讲,当评估基准日一定时,对同一资产使用不同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所得的评估结果应是趋同的,但在评估实务中,评估方法不同,评估结果往往存在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同一资产,具体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本身所处状态等不同,会造成评估结果的差异。①具体评估目的不同,则评估结果不同。如对同一项专利进行评估,全权转让就比许可使用权转让价格高,在许可使用转让中,独占使用价格最高,其次为排他使用,普通使用价格最低。②评估时的市场条件不同,则评估结果不同。如由同一房地产公司开发出的商铺,在城市中心地区和城市郊区,其评估价会有很大的差别。③资产本身所处状态不同,则评估结果不同。如企业正常经营时,价值较高;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其价值要低得多。
2.评估对象不同,其方法的选择应有所侧重。国际公认的三大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评估方法都有着不同的评估思路、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因此,并非适用于所有资产的评估。如在对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时,通用设备由于具备市场条件,往往可以采用市场法;而专用设备,尤其是非标准设备往往只能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再如对拟上市的企业进行评估时,对资金密集型企业可以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进行评估,但对技术密集型企业,由于其价值更多的体现在无形资产上,因此采用收益法更合适。由此可见,每种资产总有最适合自己的评估方法,其他方法可以作为辅助,但需保证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前提条件、数据资料等具有可比性,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验证性。 3.评估人员主观判断上的差异,导致评估结果不一致。资产评估要求评估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职业能力。但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起步较晚,评估人员缺乏主动学习的能力,能承担新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的职业态度、责任能力、经验智慧等主观因素影响着评估的全过程,若评估人员职业判断有误,分析过程有缺陷或收资料集不充分,都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出现差异。此外,部分评估人员在受到外界利益驱使或委托方胁迫时,往往不能恪守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破坏了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导致评估结果不同。
4.资产评估行为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目前,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累计颁布了18 项评估准则,其中基本准则2项,具体准则16项。但从总体上来看,不同的评估师在实务操作中对操作标准的解读还存在差异,准则本身对实务操作缺乏一定的指导性。同时,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直属于多个不同的管理部门,各部门采用的行业标准也有所不同。因而评估机构所选择的操作标准也不可能一致,从而造成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由此可见,理论上的趋同性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得以满足时,评估结果才会趋于一致。这些条件可以概括为:同一时点同一评估目的下资产自身条件,外部环境条件,评估方法选择的恰当性,不同评估人员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相当,评估标准统一且能被准确解读。
三、减少评估结果差异的几点看法
目前,我国实务中,对同一资产,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是一种客观事实,但从理论上来讲,评估值反映的是资产的价值,因此,其差异值不应太大,可以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如果条件允许,可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但应选用一种最适合的方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其他评估方法可用来验证评估结果的正确性。
当评估结果出现差异时,要分析可能存在的原因,若是评估具体目的、资产自身状态及外部环境不同引起的,这种差异是客观合理的。
若是方法选用不当,应再次分析方法的适用前提,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及合理性等,并及时做出调整。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够对纷繁复杂的数据资料进行甄别和分析,能够提炼出每种方法适用的数据资料,并对之进行整理分析,以便得出合理的结论。此外,评估师需要不断积累数据资料,为后续的评估业务积累资源和经验。
若是評估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应尽量选用经验丰富的评估师,纠正出现的错误。平时,应重视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可以将执业资格考试和从业经验训练结合起来,对评估师进行定期培训,鼓励他们参加行业会议和行业交流,及时了解前沿理论和先进方法,了解资产评估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培养评估师既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具有扎实的从业能力。同时,还要重视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培养。
最后,对外部标准不统一或对标准的理解不一致问题,应由政府出面,统一标准,尽快解决行业多头管理的问题,实行不同评估专业间分工合作的机制,尽量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使评估机构和人员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此外,应建立起一套更加系统、科学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并对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解释,使其具有一定的实操性,应加强主管部门对评估行业实务操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评估工作的质量。
总之,从长期来看,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国家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评估人员业务能力、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不断提升,对同一资产运用不同资产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会具有显著的趋同性特点。
参考文献:[1]2010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2]国际评估准则[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3]王诚军.价值理论和评估理论溯源[J].中国资产评估,2001,(2).[4]汪海粟,张世如.关于专业判断原则与资产评估方法的辨析[J].中国资产评估,2010,(7).[5]潘学模.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的结果具有可比性吗?[J].会计之友,2011,(9).[6]李延春,杨海芬.浅析不同资产评估方法下的评估结果差异[J].商业会计,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