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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山东省6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调查和测算,崂山、招远、青州和广饶4县人均筹资标准平均高出个人实际筹资5~10元,而临邑和五莲的个人筹资标准与实际筹资水平基本一致.利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研究表明,当年人均收入在1 805元以上时,对合作医疗有支付能力;农户合作医疗的参加意愿与其支付能力存在着不一致性.建议从需方角度考虑各方面因素降低农民筹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