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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他国与清政府开始国交之时,外国使臣需有钦差头衔,条约的商议地点应在天津及需有已订约国的介绍,此为“历届办法”。在以“历届办法”处理日本使臣访中并要求缔结通商条约这一外交事务过程中,清朝最高外交机构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大臣所表述的“人云亦云”的对日认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中国官员对日认识的水准。以“新形式”向历届办法进行挑战的日本使臣,在李鸿章等中国官员的支持下,取得了一些外交成果,同时也对以后的交涉产生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