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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处于转型大背景下的资源型城市与中直企业之间,在能源领域中矛盾最为集中和尖锐的煤层气领域,进行利益博弈与周旋的故事。
3月2日,山西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马巧珍再次带到北京两个有关煤层气产业化的议案。
马巧珍来自煤都晋城,曾担任晋城市委书记,后从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位置退下。
相关的建言,她已经连续提了三年了。
“有些问题得到部分解决,但最终还没有完全解决。”马巧珍对《中国经济周刊》说,“今年要继续着重解决气权和矿权一体化的问题,希望能够把一体化问题真正解决。”
所谓的气权和矿权一体化,指的是开采煤层气的主体与开采煤矿的主体相一致。但现状是,两个不同的开采权分别在中直企业和地方企业手里。
央企与地方的气权之争
煤层气俗称瓦斯,它以吸附态赋存于煤层及邻近岩石层中,当其浓度达到5%~16%时,遇明火便爆炸。中国煤矿安全事故80%与它有关。然而,它又是一种比石油、天然气更清洁、高效、安全的新型能源。
基于煤层气资源的赋存特点及煤矿安全生产考虑,国家明确要求,要坚持“采煤采气一体化”的原则和“先抽后采”的治理开发模式。
然而,在国家全面部署煤层气开发之前,中联、中石油等中直企业已经取得了全国绝大部分区块的煤层气矿业权。以山西为例,中直企业在山西境内登记了2.8万平方公里的煤层气矿业权,约占全省含煤面积的60%以上,几乎覆盖了山西省所有煤炭规划区。
有山西人说,这些年,中直企业在煤层气领域几乎无所作为。
“他们更多地关注开发煤层气的实际收益,并不能从煤、气协调发展的角度考虑落实采煤采气一体化。另一方面,煤炭企业由于未取得煤层气矿业权,在落实国家‘先抽后采’和采煤采气一体化规划过程中又处处受阻。”一份来自山西省境内煤层气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指出,气是中央的,煤是地方的,两权主体分置,同时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这无疑是形成煤层气开采无序、各自为战、资源浪费严重的重要原因。
一位煤层气及油气专家则指出,按照国际经验,石油和煤炭公司在开采煤层气上展开合作是最佳的模式。“按市场规律合作是双赢,但垄断经营之下,央企只想争地盘、做老大,没有合作的习惯”。
此情形之下,中直企业与地方的矛盾不言而喻。在过去的20多年里,煤炭开采了20多年,煤层气就排放浪费了20多年。更严重的后果是,矿难频繁爆发。
煤都转型设想
“为什么每次矿难之后领导都着急?为什么我们不能防患于未然?为什么我们不能在采煤过程中实现煤层气的充分利用?这于国于民都有好处却为什么这么难呢?”大约在一年前,恰好是王家岭矿难期间,晋城市副市长王树新在晋城与记者谈煤都晋城的转型,他一直不停追问。
中国的煤层气资源相当丰富。据有关方面评价测算,全国2000米浅煤层的煤层气资源储量为36.7万亿立方米,排世界第三位。若利用起来,几乎与38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能源储量相当。仅山西煤层气含量为10万多亿立方米,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几乎相当于美国的储量。但我国的煤层气产业化却相当滞后。
“全国最稳定、最具有开采价值的煤层气气田在晋城。”王树新对记者说,晋城的半壁江山在煤田,半壁江山在气田。
这里有全国最好的无烟煤,已探明的储量约占全国的1/4多。这里还有全国最具开采价值的煤层气田,储量占山西省全省的70%、全国的31.46%。
但至今为止,这个城市70%以上的工业增加值和65%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煤炭开采及其相关行业。这座因煤而生的城市时刻担心,有一天面临着“矿竭城衰”的命运。
“煤挖完怎么办?”王树新当时给出的答案是:煤层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将在晋城低碳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国家的“十一五”规划中,晋城探明的煤层气资源量是6000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为911亿立方米。如果每年采气30亿~50亿立方米,大约可采20年,煤层气作为一个产业就扶持起来了。
晋城人的想法是:作为一个产业要把煤层气扶持起来,尽力做得大一点,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尽量能高一点。
“体制在打架”
讲过理想,王树新突然叹气说,很难。“因为体制不顺。由于采气权与采矿权的不一致,煤层气的产业化相当缓慢。”
“采煤和采气必须一体化同步进行,气抽了地塌陷了,采煤不安全了;如果不采气,瓦斯就会爆炸。”
但现有体制下的现实是:出于煤矿安全考虑必须先采气后采煤,而有的煤企煤层气地面抽采获得较大进展,气井数量达到一两千口,抽采量达到数亿立方米,但煤企无法获得煤层气矿业权。
曾在2006年10月开采煤层气的明星企业——晋煤集团沁水蓝焰煤层气公司,就被中石油和中联煤层气公司投诉为非法采气。
“要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所有的提案议案都是这个意思。不单是要采气,还要避免煤层气开发对煤炭开采的安全威胁,安全生产是最终目的。”当地的一位官员说,“省政府也一直在呼吁,但是不管用,国家不批准地方煤企采气权。”
连续三年,马巧珍一直在提气权和矿权一体化的问题。她对《中国经济周刊》说:“这毕竟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矛盾解决需要一个过程。前两年,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对我们提出的相关问题都给予了很负责任的答复……虽然不是我们想要的那种答复。”
2009年,国土资源部同意采煤企业可以和采气企业协商合作,即气权和采矿权主体不一致的时候,采煤企业可以和采气企业协商合作。“具体协商也解决了一些,但效果并不理想,实际开发过程中仍有好多关系没理顺。”马巧珍说。
“煤层气的产业化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必须要得到来自国家层面的支持。”王树新显得很无奈,“中央、地方,国企、民企、外企都应该在国家统一规划之下,有理有序地进行开采。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蛋糕还没做呢就先打架,体制在打架。”
全国首条跨省煤层气管道——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建设已经竣工。按照最初的计划,这条管道应在2009年底实现通气,从山西晋城的沁水盆地煤田把煤层气输向河南广阔的中原腹地,年输送煤层气达20亿立方米。
这是一个列入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然而,竣工之后的管道至今仍然没有实现通气,因为“体制在打架”,气源问题仍未协调成功。
“那么多的矿难,那么大的污染,这么忧心的事情,中央着急,大领导着急,老百姓也着急。”该管道项目的主导者,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董事长谭传荣最着急却很无奈,中央主管部门已经多方协调,但仍然很难。
一体化的问题如不能真正得到解决,晋城将煤层气作为一个产业进行扶持几乎举步维艰。
“这当然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比如,国家应该给予煤层气补贴,给予大型煤矿企业采气权,或者促进中央采气企业与地方煤企的合作,推进采煤采气一体化。”上述当地官员说。
马巧珍因此还带来了另一个议案——《关于在山西省煤层气开采中开征资源税的建议》,建议在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施过程中,开征煤层气资源税并实行资源税从价计征。
她提出:“能不能参照新疆天然气的办法,征收资源税?”
理由是:在煤层气开发的过程中会给地方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因为这个过程里需要到处打井、布管道,会造成土地的塌陷、土壤植被破坏、地下水位下降等等后果。这对地方产业的布局也会造成影响。以晋城市为例,煤层气开采企业在沁水煤田大量布置采气井和集输管道,今后再在这些地区布局建设煤、电、化、路等项目,选址上将会很困难。
尤其令山西人感到不平衡的是,国家对煤层气开采和集输,增值税先征后退,所得税、资源税免征,对地方财政来说,所得仅建设期3%的营业税,建成后毫无收益。
“代价高昂,收益寥寥,投入和收益严重失衡。”马巧珍说,“我们挖煤支持国家建设,这是无可非议的。但这一切并不会给我们地方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和效益。”
他们希望国家有对煤层气开发的补偿机制,“不要像煤炭一样,挖得千疮百孔了,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结果留下一大堆隐患,留下一个烂摊子我们自己来收拾”。
3月2日,山西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马巧珍再次带到北京两个有关煤层气产业化的议案。
马巧珍来自煤都晋城,曾担任晋城市委书记,后从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位置退下。
相关的建言,她已经连续提了三年了。
“有些问题得到部分解决,但最终还没有完全解决。”马巧珍对《中国经济周刊》说,“今年要继续着重解决气权和矿权一体化的问题,希望能够把一体化问题真正解决。”
所谓的气权和矿权一体化,指的是开采煤层气的主体与开采煤矿的主体相一致。但现状是,两个不同的开采权分别在中直企业和地方企业手里。
央企与地方的气权之争
煤层气俗称瓦斯,它以吸附态赋存于煤层及邻近岩石层中,当其浓度达到5%~16%时,遇明火便爆炸。中国煤矿安全事故80%与它有关。然而,它又是一种比石油、天然气更清洁、高效、安全的新型能源。
基于煤层气资源的赋存特点及煤矿安全生产考虑,国家明确要求,要坚持“采煤采气一体化”的原则和“先抽后采”的治理开发模式。
然而,在国家全面部署煤层气开发之前,中联、中石油等中直企业已经取得了全国绝大部分区块的煤层气矿业权。以山西为例,中直企业在山西境内登记了2.8万平方公里的煤层气矿业权,约占全省含煤面积的60%以上,几乎覆盖了山西省所有煤炭规划区。
有山西人说,这些年,中直企业在煤层气领域几乎无所作为。
“他们更多地关注开发煤层气的实际收益,并不能从煤、气协调发展的角度考虑落实采煤采气一体化。另一方面,煤炭企业由于未取得煤层气矿业权,在落实国家‘先抽后采’和采煤采气一体化规划过程中又处处受阻。”一份来自山西省境内煤层气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指出,气是中央的,煤是地方的,两权主体分置,同时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这无疑是形成煤层气开采无序、各自为战、资源浪费严重的重要原因。
一位煤层气及油气专家则指出,按照国际经验,石油和煤炭公司在开采煤层气上展开合作是最佳的模式。“按市场规律合作是双赢,但垄断经营之下,央企只想争地盘、做老大,没有合作的习惯”。
此情形之下,中直企业与地方的矛盾不言而喻。在过去的20多年里,煤炭开采了20多年,煤层气就排放浪费了20多年。更严重的后果是,矿难频繁爆发。
煤都转型设想
“为什么每次矿难之后领导都着急?为什么我们不能防患于未然?为什么我们不能在采煤过程中实现煤层气的充分利用?这于国于民都有好处却为什么这么难呢?”大约在一年前,恰好是王家岭矿难期间,晋城市副市长王树新在晋城与记者谈煤都晋城的转型,他一直不停追问。
中国的煤层气资源相当丰富。据有关方面评价测算,全国2000米浅煤层的煤层气资源储量为36.7万亿立方米,排世界第三位。若利用起来,几乎与38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能源储量相当。仅山西煤层气含量为10万多亿立方米,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几乎相当于美国的储量。但我国的煤层气产业化却相当滞后。
“全国最稳定、最具有开采价值的煤层气气田在晋城。”王树新对记者说,晋城的半壁江山在煤田,半壁江山在气田。
这里有全国最好的无烟煤,已探明的储量约占全国的1/4多。这里还有全国最具开采价值的煤层气田,储量占山西省全省的70%、全国的31.46%。
但至今为止,这个城市70%以上的工业增加值和65%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煤炭开采及其相关行业。这座因煤而生的城市时刻担心,有一天面临着“矿竭城衰”的命运。
“煤挖完怎么办?”王树新当时给出的答案是:煤层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将在晋城低碳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国家的“十一五”规划中,晋城探明的煤层气资源量是6000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为911亿立方米。如果每年采气30亿~50亿立方米,大约可采20年,煤层气作为一个产业就扶持起来了。
晋城人的想法是:作为一个产业要把煤层气扶持起来,尽力做得大一点,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尽量能高一点。
“体制在打架”
讲过理想,王树新突然叹气说,很难。“因为体制不顺。由于采气权与采矿权的不一致,煤层气的产业化相当缓慢。”
“采煤和采气必须一体化同步进行,气抽了地塌陷了,采煤不安全了;如果不采气,瓦斯就会爆炸。”
但现有体制下的现实是:出于煤矿安全考虑必须先采气后采煤,而有的煤企煤层气地面抽采获得较大进展,气井数量达到一两千口,抽采量达到数亿立方米,但煤企无法获得煤层气矿业权。
曾在2006年10月开采煤层气的明星企业——晋煤集团沁水蓝焰煤层气公司,就被中石油和中联煤层气公司投诉为非法采气。
“要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所有的提案议案都是这个意思。不单是要采气,还要避免煤层气开发对煤炭开采的安全威胁,安全生产是最终目的。”当地的一位官员说,“省政府也一直在呼吁,但是不管用,国家不批准地方煤企采气权。”
连续三年,马巧珍一直在提气权和矿权一体化的问题。她对《中国经济周刊》说:“这毕竟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矛盾解决需要一个过程。前两年,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对我们提出的相关问题都给予了很负责任的答复……虽然不是我们想要的那种答复。”
2009年,国土资源部同意采煤企业可以和采气企业协商合作,即气权和采矿权主体不一致的时候,采煤企业可以和采气企业协商合作。“具体协商也解决了一些,但效果并不理想,实际开发过程中仍有好多关系没理顺。”马巧珍说。
“煤层气的产业化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必须要得到来自国家层面的支持。”王树新显得很无奈,“中央、地方,国企、民企、外企都应该在国家统一规划之下,有理有序地进行开采。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蛋糕还没做呢就先打架,体制在打架。”
全国首条跨省煤层气管道——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建设已经竣工。按照最初的计划,这条管道应在2009年底实现通气,从山西晋城的沁水盆地煤田把煤层气输向河南广阔的中原腹地,年输送煤层气达20亿立方米。
这是一个列入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然而,竣工之后的管道至今仍然没有实现通气,因为“体制在打架”,气源问题仍未协调成功。
“那么多的矿难,那么大的污染,这么忧心的事情,中央着急,大领导着急,老百姓也着急。”该管道项目的主导者,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董事长谭传荣最着急却很无奈,中央主管部门已经多方协调,但仍然很难。
一体化的问题如不能真正得到解决,晋城将煤层气作为一个产业进行扶持几乎举步维艰。
“这当然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比如,国家应该给予煤层气补贴,给予大型煤矿企业采气权,或者促进中央采气企业与地方煤企的合作,推进采煤采气一体化。”上述当地官员说。
马巧珍因此还带来了另一个议案——《关于在山西省煤层气开采中开征资源税的建议》,建议在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施过程中,开征煤层气资源税并实行资源税从价计征。
她提出:“能不能参照新疆天然气的办法,征收资源税?”
理由是:在煤层气开发的过程中会给地方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因为这个过程里需要到处打井、布管道,会造成土地的塌陷、土壤植被破坏、地下水位下降等等后果。这对地方产业的布局也会造成影响。以晋城市为例,煤层气开采企业在沁水煤田大量布置采气井和集输管道,今后再在这些地区布局建设煤、电、化、路等项目,选址上将会很困难。
尤其令山西人感到不平衡的是,国家对煤层气开采和集输,增值税先征后退,所得税、资源税免征,对地方财政来说,所得仅建设期3%的营业税,建成后毫无收益。
“代价高昂,收益寥寥,投入和收益严重失衡。”马巧珍说,“我们挖煤支持国家建设,这是无可非议的。但这一切并不会给我们地方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和效益。”
他们希望国家有对煤层气开发的补偿机制,“不要像煤炭一样,挖得千疮百孔了,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结果留下一大堆隐患,留下一个烂摊子我们自己来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