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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亿元资金扩大内需,预示着新一波基础建设高潮即将到来。贪官们跟着来了,同时还带来了精心设计的“拍脑袋”工程、“无效益”工程、“豆腐渣”工程,当然扼紧贪官们颈上的绞索也来了——
2008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据专家初步匡算,到2010年底总共约需投资4万亿元。
新一波基础建设高潮即将到来,有可能的是:贪官们跟着来了,同时还带来了精心设计的“拍脑袋”工程、“无效益”工程、“豆腐渣”工程。面对如此巨大的投资金额,如何搞好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
财务管理和监督重在前期
项目建设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等前期基础性工作,是建设项目投资前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因此,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财务管理、监督重点在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编制项目概算阶段。具体包括:
(一)资金筹措的管理和监督
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构成。对于项目资本金监督必需按照《公司法》、《关于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建设项目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合作合同和章程的有关规定,确认项目资本金筹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达到行业规定的最低限额,确认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及出资时间,以保证项目的资产负债率达到合理的水平,为项目投产后运营提供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对建设项目经济效益、财务效益的预测分析和评价,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评价分析指标体系
建设项目在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是对建设项目技术上、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研究。因此,在项目立项、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国家的现行财税政策和价格体系分析、计算项目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评价指标、考察项目赢利能力、偿债能力、投资回收期等财务状况,以判断项目的财务可行性。财务监督就是对所作的财务预测分析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地评价,对收益的预测不宜过分地乐观,对项目风险要尽可能预计,防止人为提高财务收益来达到项目建设的情况发生,在源头堵住“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三)加强对工程概算的审核
财务人员要积极参与基建工程项目的概算审定工作,了解整个工程及分项、分部工程的概算详细情况,把工程概算、会计核算、竣工决算三者有机融合在一起进行统一管理,取得财务管理的主动权,把好资金使用和监督关。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多个环节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是指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被国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预算)后,开始建设到项目建成投产移交阶段。建设项目能否在国家批准的概算投资内按质按量完成,投资效果的好坏是检验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好坏的标准,因此在建设项目实施环节应从几个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招投标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主要是对参与竞标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审查企业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分析评价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偿债能力以及企业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等,如流动比、速动比等指标体系,以确认竞标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足够财务履约能力,保证项目能够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二)加强对招标文件、合同中财务条款设置的管理和监督
财务人员要积极参与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对工程的标底、招投标情况、中标单位、中标预算等情况进行掌握,对招标文件、合同中财务条款的设置认真审核,尤其是对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有关财务条款应进行仔细地分析、研究,掌握实质内容。每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发出前应由公司的各个部门会签,各部门根据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判断对本专业部分的条款进行把关审核,提出专业处理意见。财务条款需认真审核,看其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的管理要求,合同条款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实现某一经济活动目标,维护资产财产物资完整,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信息真实、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决策,保证经济活动效益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首先,应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其次,建立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第三,建章立制,并在建设管理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第四,完善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
此外,还有:(四)落实项目资本金,按工程进度筹集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五)加强各种合同款项拨付的管理和监督。
项目竣工仍要进行监管
建设任务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设计全部完成或主体工程完工可保证生产运行,要求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投入生产,为确保建设项目新增资产价值正确全面反映投资者权益,对项目竣工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狠抓竣工财务决算,正确反映投资成本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核算办法,做好与项目有关的财务清理工作,在建设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及时、实事求是地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对于一些主体工程完工但配套工程还在建设已投入生产运行的项目,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可按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暂估入账转入固定资产,待工程竣工决算后调整。
(二)竣工项目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的清理
建设项目完建后,应对各种物资、材料、设备、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做到工完账清。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妥善保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任意侵占,处理的财产物资收入按照规定冲减相关成本;报废工程需按规定的程序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三)基建收入管理和监督
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构成基建收入,对基建收入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有:按照税法规定交纳所得税,按规定将税后净收入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留成收入按国家财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分配使用。
(四)大力加强工程的审计工作
现在的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重政绩,重形象,赶进度,资金浪费严重,损失惊人,甚至有不法分子从中贪污受贿。因此,建议所有重点工程都要严格进行审计,不仅要搞好竣工后的决算审计,还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单项审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加强廉政建设让人民满意
近年来,在我国基本建设领域里存在着不正当竞争、个别工作人员滥用行政权力,在工程发包中索贿、受贿,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指定承包单位、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电话工程”、“条子工程”大量存在。为此,建议大力倡导与检察院互动的“两满意同步预防活动”,针对工程各个阶段的建设情况和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和特点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加大财务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透明度,保证阳光工程建设,防止违法违纪、贪污受贿行为,抑制损失浪费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建人民满意工程,做人民满意建设者。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不仅仅局限于建设实施阶段,而应从项目决策→建设→竣工的各个环节入手严加监管,特别要在实施阶段这一薄弱环节上下工夫,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运作机制;对财务管理工作,要把科学节约观和规范工程投资行为的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发挥会计事前参与监督、事中强化管理、事后从严审核的作用,进一步净化重大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环境;对投资项目监督,审计部门要做到“关口”前移,真正体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大常委会要对政府重大城建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负债等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落实项目举报制度和完善重大投资项目监督体系,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投资效益的目的。
2008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据专家初步匡算,到2010年底总共约需投资4万亿元。
新一波基础建设高潮即将到来,有可能的是:贪官们跟着来了,同时还带来了精心设计的“拍脑袋”工程、“无效益”工程、“豆腐渣”工程。面对如此巨大的投资金额,如何搞好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
财务管理和监督重在前期
项目建设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等前期基础性工作,是建设项目投资前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因此,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财务管理、监督重点在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编制项目概算阶段。具体包括:
(一)资金筹措的管理和监督
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构成。对于项目资本金监督必需按照《公司法》、《关于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建设项目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合作合同和章程的有关规定,确认项目资本金筹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达到行业规定的最低限额,确认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及出资时间,以保证项目的资产负债率达到合理的水平,为项目投产后运营提供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对建设项目经济效益、财务效益的预测分析和评价,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评价分析指标体系
建设项目在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是对建设项目技术上、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研究。因此,在项目立项、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国家的现行财税政策和价格体系分析、计算项目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评价指标、考察项目赢利能力、偿债能力、投资回收期等财务状况,以判断项目的财务可行性。财务监督就是对所作的财务预测分析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地评价,对收益的预测不宜过分地乐观,对项目风险要尽可能预计,防止人为提高财务收益来达到项目建设的情况发生,在源头堵住“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三)加强对工程概算的审核
财务人员要积极参与基建工程项目的概算审定工作,了解整个工程及分项、分部工程的概算详细情况,把工程概算、会计核算、竣工决算三者有机融合在一起进行统一管理,取得财务管理的主动权,把好资金使用和监督关。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多个环节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是指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被国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预算)后,开始建设到项目建成投产移交阶段。建设项目能否在国家批准的概算投资内按质按量完成,投资效果的好坏是检验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好坏的标准,因此在建设项目实施环节应从几个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招投标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主要是对参与竞标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审查企业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分析评价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偿债能力以及企业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等,如流动比、速动比等指标体系,以确认竞标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足够财务履约能力,保证项目能够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二)加强对招标文件、合同中财务条款设置的管理和监督
财务人员要积极参与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对工程的标底、招投标情况、中标单位、中标预算等情况进行掌握,对招标文件、合同中财务条款的设置认真审核,尤其是对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有关财务条款应进行仔细地分析、研究,掌握实质内容。每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发出前应由公司的各个部门会签,各部门根据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判断对本专业部分的条款进行把关审核,提出专业处理意见。财务条款需认真审核,看其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的管理要求,合同条款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实现某一经济活动目标,维护资产财产物资完整,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信息真实、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决策,保证经济活动效益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首先,应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其次,建立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第三,建章立制,并在建设管理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第四,完善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
此外,还有:(四)落实项目资本金,按工程进度筹集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五)加强各种合同款项拨付的管理和监督。
项目竣工仍要进行监管
建设任务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设计全部完成或主体工程完工可保证生产运行,要求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投入生产,为确保建设项目新增资产价值正确全面反映投资者权益,对项目竣工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狠抓竣工财务决算,正确反映投资成本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核算办法,做好与项目有关的财务清理工作,在建设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及时、实事求是地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对于一些主体工程完工但配套工程还在建设已投入生产运行的项目,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可按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暂估入账转入固定资产,待工程竣工决算后调整。
(二)竣工项目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的清理
建设项目完建后,应对各种物资、材料、设备、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做到工完账清。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妥善保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任意侵占,处理的财产物资收入按照规定冲减相关成本;报废工程需按规定的程序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三)基建收入管理和监督
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构成基建收入,对基建收入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有:按照税法规定交纳所得税,按规定将税后净收入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留成收入按国家财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分配使用。
(四)大力加强工程的审计工作
现在的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重政绩,重形象,赶进度,资金浪费严重,损失惊人,甚至有不法分子从中贪污受贿。因此,建议所有重点工程都要严格进行审计,不仅要搞好竣工后的决算审计,还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单项审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加强廉政建设让人民满意
近年来,在我国基本建设领域里存在着不正当竞争、个别工作人员滥用行政权力,在工程发包中索贿、受贿,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指定承包单位、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电话工程”、“条子工程”大量存在。为此,建议大力倡导与检察院互动的“两满意同步预防活动”,针对工程各个阶段的建设情况和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和特点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加大财务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透明度,保证阳光工程建设,防止违法违纪、贪污受贿行为,抑制损失浪费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建人民满意工程,做人民满意建设者。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不仅仅局限于建设实施阶段,而应从项目决策→建设→竣工的各个环节入手严加监管,特别要在实施阶段这一薄弱环节上下工夫,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运作机制;对财务管理工作,要把科学节约观和规范工程投资行为的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发挥会计事前参与监督、事中强化管理、事后从严审核的作用,进一步净化重大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环境;对投资项目监督,审计部门要做到“关口”前移,真正体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大常委会要对政府重大城建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负债等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落实项目举报制度和完善重大投资项目监督体系,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投资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