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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社区体育自治是颇具创新性的社区体育治理模式。自治意识是在思想上具备自主管理、自主服务的理念。论述自治意识和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内涵;社区体育自治的三种认知观;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价值评价标准。通过有关文献资料分析研究,当前自治意识不足是社区体育自治的瓶颈,出现“无知”自治或者“他治”取替自治等传统误区。鉴于此,提出从动机引导、角色定位、目标构建、行动实施四个方面解决城市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培育问题。
【关键词】社区体育;自治意识;培育研究
引言
城市社区体育的发展已经引起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城市社区体育自治是从内因机制促使社区体育良性发展。社区体育自治是指有着共同体育需求的社区居民,以彼此之间的信任为基础,体育资源共享,社区居民通过民主协商合作处理社区体育公共事务,在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秩序的过程〔1〕。在社区体育自治过程中,社区体育的自治意识可以通过自身的教育体系或者其他教育手段对社区体育活动进行自我管理,推进社区体育自治行为实践的开展。
1自治意识及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定义
1.1自治意识
自治意识的形成过程也即具备自治的行为动机后,正确地定位自己的角色,并朝着理想化的目标,自觉地开展自我管理的行为选择的过程。自治意识,虽然是人的一种主观意识,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思维形式。它是主体在正确认识自我的前提下,对所要参与完成活动的一种主观上积极表现,客观上自觉采取行动,自立、自强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自治意识的有或无,强或弱关系着自治效益的高与低。
1.2社区体育自治意识
社区体育自治意识源于人们在社区体育活动开展中自主教育,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主约束的体育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概念,是对社区体育自治的地位、价值、现实情况以及发展态势的主观认知。具备自治意识是当下社区体育稳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作用下,社区居民只有具备了强烈的自治动机,并对该社区有关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做出积极的自觉的反应,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和措施。
2自治意识是形成城市社区体育自治行为模式的必然选择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事物的发展,而错误的意识将阻碍事物的发展。它要求我们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使主观意识通过实践见之于客观,通过实践而能动地认识世界。体育锻炼属于身体内外部的生理动作,是人们行为意识过程在身体上的分散分解。因此在正确的意识指导下,行为的取舍才会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进。在体育自治化过程中,自治意识的提出是理性行为,是体育自治意识的行为价值选择。自治意识促使居民在社区体育活动中把体育自治行为逐渐变成一种自觉行为,改变被动的参与模式,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2〕,摆脱对政府等部门政策的消极等待,调整社区体育的行为取向,主动采取措施,激发自身探索、创新的精神,自觉提高业务水平,在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当中,从实际出发,加强对自身健康的管理,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具备自治意识,是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开展工作,自主建立自治组织,完善自治制度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准备,是我们管理社区体育活动的必要行为选择。
3城市社区体育自治的三种认知观表现与价值评价标准
3.1城市社区体育自治的三种认知观表现
3.1.1“政府管办”观
自古以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人者食于人,治于人者人食”的观念深入人心〔3〕。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虽然在民主与法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建设性的工作,但是我国居民民主意识普遍还非常淡薄。对于关乎我们切身利益的社区体育活动,政策法规是基层政府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条件,导致行政界限成了社区体育自主服务、自主管理的界限。“有政府”心理的根深蒂固隔断了居民可以自治的思想。
3.1.2“企业经营”观
当今市场上各种类型的休闲服务企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例如娱乐健身业。这些新生的健身休闲服务组织无论从规模到档次,从专业到权威,从普通店到白金会所,从地方特色到全国知名品牌,已经能够提供诸如健身、娱乐、休闲、交友、开阔眼界等的服务项目,还有商务会议,业务洽谈等都有比较人性化、专业化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场所,等等。可以说只要需求存在,就会有相应的市场供给出现。市场化的推进,已经超越了政府所提供的公益健身服务,这种喧宾夺主的气势,导致越来越多的居民把向市场要服务当做生活的必备,根本意识不到有关政府服务部门的职能所在。这种“无政府”状态,忽视了居民自身的主体地位,其实质是一种等待消费,一旦需求与供给脱节这种享乐的富裕生活就会终结。
3.1.3“自治意识”观
与“政府管办”、“企业经营”观相对应的是“自治意识”观。虽然我国规定居民委员会属于城市居民自治组织,但实际上,社会仍是以“单位制”〔4〕为主体的,居民自治组织形同虚设。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知识结构的改变和智力水平的提高,社区居民逐渐意识到:社区家园是自己的家园,身体康健受益的是自己,那种守株待兔的心理毕竟是远水近渴,解决不了当下问题。纯粹的单位制或者单一的市场制,并不能及时满足居民的个性化需求。政府职能的转变,民主化程度的提高,使得“要自治”—自主管理、自主服务的呼声愈来愈高,这也归功于居民对自身主人翁地位及权利意识的重新觉醒。人们开始向政府要权利,向市场要自治。这并非行政性质的“独立”,是要在原有的治理模式中进行结构式调整,对繁冗复杂的办事机构进行精简,是渴望拥有自己民意代表的自治组织来管理社区体育生活。所以,自治意识的建立是促进社区体育自治化。
3.2城市社区体育自治意识价值评价标准
所谓价值评价,就是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客体的价值属性所做出的肯定或否定的判断,是主体衡量客体是否满足自身的需要及程度所遵循的尺度〔5〕。那么评价社区体育自治意识价值的标准是什么?根据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精神,从中得出社区体育自治意识价值的评价标准,依次是: 3.2.1是否具有提高社区居民积极向上的生活心态的社会价值
社区体育自治的教育目的在于从思想的高度增强人们对于体育运动的认识,同时也从自身的角度积极地参与到体育锻炼的行列中去,最终培养人们的健身主体意识,增强全民族体质。伴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社会文明程度的日益提高,就必须做出拥有健康体魄的硬性要求。居民在自我把握健身节奏,自我组织健身活动中,摆脱行政束缚,自我创造条件,把健康的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自治化的健身方式增强了人们的自信心,自治意识的教育作用不仅使居民感受到体育活动带来的身心愉悦,而且养成了自觉健身的良好生活习惯,塑造了积极向上的合群性格及健全的人格,也使得居民具有坚强不屈和迎难而上努力克服困难的勇气。社区体育自治意识带给居民的是良好健康的身体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生活心态,是时代发展的鲜明写照。
3.2.2是否有利于社区体育自治化的有序发展
自治意识的题中之义就是要自我管理,就是个体对自己的目标、思想和行为等自主组织,自主约束,自主服务,最终实现自我奋斗目标的一个过程。社区体育自治意识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教育意识,依靠居民的自觉、自制能力。社区体育自治意识是基层事务民主公开的保证,要求居民具有民主运作的意识和能力。在自我管理社区体育事务中做到从实际出发,了解问题的根由,民主决策社区体育内的重大事务〔6〕。具有普遍的自治意识,是对政府完全管办的良性改革,是整合社区有限的体育资源,改变混乱的健身秩序,开展特色社区体育活动,营造社区体育文化,是引领社区体育走上正常轨道的必然选择。因此,社区体育自治意识是未来社区体育自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指导思想之一。
3.2.3是否有利于社区体育生活的和谐发展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体间行动关联及其模式化结构的最佳状态。从社区体育自治的定义可以看出:共同需求是产生和谐的基础;以信任为基础做到了诚信友爱;体育资源共享道出了公平;民主协商体现了和谐民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秩序”其实质就是在充满积极性的状态下,安定有序地开展体育活动,并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社区共同资源的可持续性。社区体育自治的提出,字字体现和谐因素,在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所有这一切美好的愿景,都有赖于自治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发挥,没有积极的自治意识,就没有自觉主动地去自我改进、自我创造,也就形成不了为社区所认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和行为方式。
4城市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培养路径
4.1动机引导
自我决定理论把动机分为三种类型:内部动机、外部动机、无动机〔7〕。从自我决定的三种动机来看,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动机引导也要从这里入手。首先,健身是当前许多人的兴趣和爱好。所以要大力弘扬全民健身精神,把改善居民体制,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作为在社区体育自治的根本追求。其次,社区体育自治就是改变现有社区体育治理模式的怪状,社区体育自治不仅是对自身的健康负责,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加居民社交机会、追求时尚,提高生活水平的标志。第三,对于社区非体育人口来讲,社区体育自治化与否无关自身利益。对于此类人群,我们可以通过营造和谐的社区体育文化氛围,利用身边的真人真事来感染并吸引他们的关注。致力于改变社区体育发展现状是培养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动机选择。
4.2角色定位
拥有自我认知能力是正确地进行角色定位的前提。自我认知是指个体对自身行为和心理状态的认识和了解〔8〕。哈特曼告诉我们,过高的自信或盲目自卑都会有错误产生。社区居民是体育自治的中流砥柱,在活动中不光要认知到社区体育的现状,还要看清自己在社区体育自治当中的地位及作用。“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在社会主义民主制的国家,我们都是社区的主人。社区体育健康有序地开展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社区的繁荣就是社区居民的幸福。具有社区主人翁的态度,以社区体育自治的稳定开展为前提,肯定自我能力,把社区体育的责任看作自己的责任,把服务他人看作实现自我价值的根本,尽心尽力,无私奉献。大力宣传体育自治的憧憬,使居民拥有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塑造社区居民主体性地位的重要举措。
4.3目标构建
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9〕。德鲁克认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标,相反,是有了目标才能确定每个人的工作。在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培养中,制定理想化目标可以激发、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体育自治活动的自觉意识。首先是短期目标。改善社区政府管理机制,改变体育健身资源短缺、闲置、荒废的尴尬局面。实现对社区体育资源的审计,整合自发无序的健身组织,保障居民的自由健身需求。其次是长期目标。在社区体育自治化的进程下,居民将摆脱各种束缚,拥有决定社区健身的完全治理权,能够以组织者的身份自觉地开展特色的体育健身娱乐活动。短期、长期目标的实现是自治意识建立的终极引力。
4.4行动实施
自我管理理论是学习自我负责、自我操练、自我启迪、自我控制以致于自我创新,使自己变得成熟、干练、开放、宽容,进而整合运用资源,是做好社区体育自治工作的理论指导〔10〕。因此要培养居民自我思考的习惯,在社区体育活动中自我约束,自我审查存在的问题,对现象进行本质化剖析,把结论应用到实际当中。具体措施如下:在社区体育行动实施中加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的能力建设;民主选举社区体育自治组织;加强新媒体等传播渠道的建设,广泛宣传社区体育的活动状态;建立常态化的居民民主参与机制;开展各社区体育自我审计工作;弘扬雷锋精神,奖励有志者主动献策;维护居民自治权利和提高守法意识;社区体育政策及问题处理公开公正;开办各种公益学习班,进行体育自治化学习。以具体行动的开展激励居民自治意识的形成。
5结论
当前社区体育自治中自治意识不足成为发展瓶颈,经过理性分析给出以下建议:以动机引导、角色定位、目标构建、行动实施来提高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然而,自治意识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时间的积累。在今后的社区体育自治过程当中会出现更多的问题,自治意识的提高将会是其健康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参考文献
〔1〕江岚,高雪峰.从“他治”到“自治”—治理理论视域中的城市社区体育发展走向初探〔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2,46(1):9-12.
〔2〕彭惠青.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9.
〔3〕任尔昕,黄明.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与农民民主意识的培育〔J〕.发展,1997,10:33-35.
〔4〕姚俊义.论社区居民自治〔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4.
〔5〕朱志君.价值与价值评价:主客体关系的深层思考〔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3,26(1):1-6.
〔6〕江岚.城市社区体育自治化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D〕.武汉体育学院,2007.
〔7〕林桦.自我决定理论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8.
〔8〕刘翔平.哈特曼自我心理学评述〔J〕.心理科学,1991,(5):37-42.
〔9〕杨宇.德鲁克目标管理理论评述〔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3):88-89.
〔10〕杜鹏程,赵曙明.德鲁克经典管理思想解读〔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9,31(11):1-10.
(责任编辑:李宏斌)
【关键词】社区体育;自治意识;培育研究
引言
城市社区体育的发展已经引起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城市社区体育自治是从内因机制促使社区体育良性发展。社区体育自治是指有着共同体育需求的社区居民,以彼此之间的信任为基础,体育资源共享,社区居民通过民主协商合作处理社区体育公共事务,在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秩序的过程〔1〕。在社区体育自治过程中,社区体育的自治意识可以通过自身的教育体系或者其他教育手段对社区体育活动进行自我管理,推进社区体育自治行为实践的开展。
1自治意识及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定义
1.1自治意识
自治意识的形成过程也即具备自治的行为动机后,正确地定位自己的角色,并朝着理想化的目标,自觉地开展自我管理的行为选择的过程。自治意识,虽然是人的一种主观意识,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思维形式。它是主体在正确认识自我的前提下,对所要参与完成活动的一种主观上积极表现,客观上自觉采取行动,自立、自强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自治意识的有或无,强或弱关系着自治效益的高与低。
1.2社区体育自治意识
社区体育自治意识源于人们在社区体育活动开展中自主教育,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主约束的体育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概念,是对社区体育自治的地位、价值、现实情况以及发展态势的主观认知。具备自治意识是当下社区体育稳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作用下,社区居民只有具备了强烈的自治动机,并对该社区有关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做出积极的自觉的反应,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和措施。
2自治意识是形成城市社区体育自治行为模式的必然选择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事物的发展,而错误的意识将阻碍事物的发展。它要求我们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使主观意识通过实践见之于客观,通过实践而能动地认识世界。体育锻炼属于身体内外部的生理动作,是人们行为意识过程在身体上的分散分解。因此在正确的意识指导下,行为的取舍才会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进。在体育自治化过程中,自治意识的提出是理性行为,是体育自治意识的行为价值选择。自治意识促使居民在社区体育活动中把体育自治行为逐渐变成一种自觉行为,改变被动的参与模式,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2〕,摆脱对政府等部门政策的消极等待,调整社区体育的行为取向,主动采取措施,激发自身探索、创新的精神,自觉提高业务水平,在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当中,从实际出发,加强对自身健康的管理,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具备自治意识,是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开展工作,自主建立自治组织,完善自治制度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准备,是我们管理社区体育活动的必要行为选择。
3城市社区体育自治的三种认知观表现与价值评价标准
3.1城市社区体育自治的三种认知观表现
3.1.1“政府管办”观
自古以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人者食于人,治于人者人食”的观念深入人心〔3〕。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虽然在民主与法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建设性的工作,但是我国居民民主意识普遍还非常淡薄。对于关乎我们切身利益的社区体育活动,政策法规是基层政府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条件,导致行政界限成了社区体育自主服务、自主管理的界限。“有政府”心理的根深蒂固隔断了居民可以自治的思想。
3.1.2“企业经营”观
当今市场上各种类型的休闲服务企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例如娱乐健身业。这些新生的健身休闲服务组织无论从规模到档次,从专业到权威,从普通店到白金会所,从地方特色到全国知名品牌,已经能够提供诸如健身、娱乐、休闲、交友、开阔眼界等的服务项目,还有商务会议,业务洽谈等都有比较人性化、专业化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场所,等等。可以说只要需求存在,就会有相应的市场供给出现。市场化的推进,已经超越了政府所提供的公益健身服务,这种喧宾夺主的气势,导致越来越多的居民把向市场要服务当做生活的必备,根本意识不到有关政府服务部门的职能所在。这种“无政府”状态,忽视了居民自身的主体地位,其实质是一种等待消费,一旦需求与供给脱节这种享乐的富裕生活就会终结。
3.1.3“自治意识”观
与“政府管办”、“企业经营”观相对应的是“自治意识”观。虽然我国规定居民委员会属于城市居民自治组织,但实际上,社会仍是以“单位制”〔4〕为主体的,居民自治组织形同虚设。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知识结构的改变和智力水平的提高,社区居民逐渐意识到:社区家园是自己的家园,身体康健受益的是自己,那种守株待兔的心理毕竟是远水近渴,解决不了当下问题。纯粹的单位制或者单一的市场制,并不能及时满足居民的个性化需求。政府职能的转变,民主化程度的提高,使得“要自治”—自主管理、自主服务的呼声愈来愈高,这也归功于居民对自身主人翁地位及权利意识的重新觉醒。人们开始向政府要权利,向市场要自治。这并非行政性质的“独立”,是要在原有的治理模式中进行结构式调整,对繁冗复杂的办事机构进行精简,是渴望拥有自己民意代表的自治组织来管理社区体育生活。所以,自治意识的建立是促进社区体育自治化。
3.2城市社区体育自治意识价值评价标准
所谓价值评价,就是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客体的价值属性所做出的肯定或否定的判断,是主体衡量客体是否满足自身的需要及程度所遵循的尺度〔5〕。那么评价社区体育自治意识价值的标准是什么?根据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精神,从中得出社区体育自治意识价值的评价标准,依次是: 3.2.1是否具有提高社区居民积极向上的生活心态的社会价值
社区体育自治的教育目的在于从思想的高度增强人们对于体育运动的认识,同时也从自身的角度积极地参与到体育锻炼的行列中去,最终培养人们的健身主体意识,增强全民族体质。伴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社会文明程度的日益提高,就必须做出拥有健康体魄的硬性要求。居民在自我把握健身节奏,自我组织健身活动中,摆脱行政束缚,自我创造条件,把健康的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自治化的健身方式增强了人们的自信心,自治意识的教育作用不仅使居民感受到体育活动带来的身心愉悦,而且养成了自觉健身的良好生活习惯,塑造了积极向上的合群性格及健全的人格,也使得居民具有坚强不屈和迎难而上努力克服困难的勇气。社区体育自治意识带给居民的是良好健康的身体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生活心态,是时代发展的鲜明写照。
3.2.2是否有利于社区体育自治化的有序发展
自治意识的题中之义就是要自我管理,就是个体对自己的目标、思想和行为等自主组织,自主约束,自主服务,最终实现自我奋斗目标的一个过程。社区体育自治意识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教育意识,依靠居民的自觉、自制能力。社区体育自治意识是基层事务民主公开的保证,要求居民具有民主运作的意识和能力。在自我管理社区体育事务中做到从实际出发,了解问题的根由,民主决策社区体育内的重大事务〔6〕。具有普遍的自治意识,是对政府完全管办的良性改革,是整合社区有限的体育资源,改变混乱的健身秩序,开展特色社区体育活动,营造社区体育文化,是引领社区体育走上正常轨道的必然选择。因此,社区体育自治意识是未来社区体育自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指导思想之一。
3.2.3是否有利于社区体育生活的和谐发展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体间行动关联及其模式化结构的最佳状态。从社区体育自治的定义可以看出:共同需求是产生和谐的基础;以信任为基础做到了诚信友爱;体育资源共享道出了公平;民主协商体现了和谐民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秩序”其实质就是在充满积极性的状态下,安定有序地开展体育活动,并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社区共同资源的可持续性。社区体育自治的提出,字字体现和谐因素,在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所有这一切美好的愿景,都有赖于自治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发挥,没有积极的自治意识,就没有自觉主动地去自我改进、自我创造,也就形成不了为社区所认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和行为方式。
4城市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培养路径
4.1动机引导
自我决定理论把动机分为三种类型:内部动机、外部动机、无动机〔7〕。从自我决定的三种动机来看,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动机引导也要从这里入手。首先,健身是当前许多人的兴趣和爱好。所以要大力弘扬全民健身精神,把改善居民体制,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作为在社区体育自治的根本追求。其次,社区体育自治就是改变现有社区体育治理模式的怪状,社区体育自治不仅是对自身的健康负责,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加居民社交机会、追求时尚,提高生活水平的标志。第三,对于社区非体育人口来讲,社区体育自治化与否无关自身利益。对于此类人群,我们可以通过营造和谐的社区体育文化氛围,利用身边的真人真事来感染并吸引他们的关注。致力于改变社区体育发展现状是培养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动机选择。
4.2角色定位
拥有自我认知能力是正确地进行角色定位的前提。自我认知是指个体对自身行为和心理状态的认识和了解〔8〕。哈特曼告诉我们,过高的自信或盲目自卑都会有错误产生。社区居民是体育自治的中流砥柱,在活动中不光要认知到社区体育的现状,还要看清自己在社区体育自治当中的地位及作用。“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在社会主义民主制的国家,我们都是社区的主人。社区体育健康有序地开展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社区的繁荣就是社区居民的幸福。具有社区主人翁的态度,以社区体育自治的稳定开展为前提,肯定自我能力,把社区体育的责任看作自己的责任,把服务他人看作实现自我价值的根本,尽心尽力,无私奉献。大力宣传体育自治的憧憬,使居民拥有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塑造社区居民主体性地位的重要举措。
4.3目标构建
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9〕。德鲁克认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标,相反,是有了目标才能确定每个人的工作。在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的培养中,制定理想化目标可以激发、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体育自治活动的自觉意识。首先是短期目标。改善社区政府管理机制,改变体育健身资源短缺、闲置、荒废的尴尬局面。实现对社区体育资源的审计,整合自发无序的健身组织,保障居民的自由健身需求。其次是长期目标。在社区体育自治化的进程下,居民将摆脱各种束缚,拥有决定社区健身的完全治理权,能够以组织者的身份自觉地开展特色的体育健身娱乐活动。短期、长期目标的实现是自治意识建立的终极引力。
4.4行动实施
自我管理理论是学习自我负责、自我操练、自我启迪、自我控制以致于自我创新,使自己变得成熟、干练、开放、宽容,进而整合运用资源,是做好社区体育自治工作的理论指导〔10〕。因此要培养居民自我思考的习惯,在社区体育活动中自我约束,自我审查存在的问题,对现象进行本质化剖析,把结论应用到实际当中。具体措施如下:在社区体育行动实施中加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的能力建设;民主选举社区体育自治组织;加强新媒体等传播渠道的建设,广泛宣传社区体育的活动状态;建立常态化的居民民主参与机制;开展各社区体育自我审计工作;弘扬雷锋精神,奖励有志者主动献策;维护居民自治权利和提高守法意识;社区体育政策及问题处理公开公正;开办各种公益学习班,进行体育自治化学习。以具体行动的开展激励居民自治意识的形成。
5结论
当前社区体育自治中自治意识不足成为发展瓶颈,经过理性分析给出以下建议:以动机引导、角色定位、目标构建、行动实施来提高社区体育自治意识。然而,自治意识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时间的积累。在今后的社区体育自治过程当中会出现更多的问题,自治意识的提高将会是其健康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参考文献
〔1〕江岚,高雪峰.从“他治”到“自治”—治理理论视域中的城市社区体育发展走向初探〔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2,46(1):9-12.
〔2〕彭惠青.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9.
〔3〕任尔昕,黄明.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与农民民主意识的培育〔J〕.发展,1997,10:33-35.
〔4〕姚俊义.论社区居民自治〔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4.
〔5〕朱志君.价值与价值评价:主客体关系的深层思考〔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3,26(1):1-6.
〔6〕江岚.城市社区体育自治化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D〕.武汉体育学院,2007.
〔7〕林桦.自我决定理论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8.
〔8〕刘翔平.哈特曼自我心理学评述〔J〕.心理科学,1991,(5):37-42.
〔9〕杨宇.德鲁克目标管理理论评述〔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3):88-89.
〔10〕杜鹏程,赵曙明.德鲁克经典管理思想解读〔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9,31(11):1-10.
(责任编辑:李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