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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多地少,农村人口6885.7万人,农村人均耕地0.85亩,农民人均纯收入长期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成为省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2004年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1490万人,其中向省外输出74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576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2.4%。
一、主要做法
在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上由简单的劳务转移向综合的劳务开发、劳务产业和劳务经济转变,在增长方式上由数量型向数质并重型转变,在服务体系建设上由单纯输出管理向综合服务转变,在工作重点上由省内主导型向省内外并重转变,在领导方式上由部门关注向党政重视转变。
(一)加强领导,实行目标管理,为劳务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省政府建立了对各市、州的目标考核机制,将考评结果与省政府两年一度表彰先进和国家、省拨付培训补助资金结合起来。同时,制定了劳务开发基地县、龙头企业、外派劳务专业基地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认真履行职责,在编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中长期规划、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推进劳务输出基地县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主导及重要作用。
(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素质
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思路,在加强宣传、落实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力度,从2004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明显增强了农民的就业能力。一是紧贴市场,创新方式,抓培训形式多样化。二是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抓培训主体多元化。三是挖掘财力,优化环境,抓培训投入多元化。四是拓展空间,畅通渠道,抓培训、输出一体化。五是围绕项目,实施培训,抓两项工程规范化。
(三)积极推进区域劳务合作,努力扩大劳务输出
5年多以来,省政府先后在海南、新疆、北京、西藏等地召开了省际间劳务合作洽谈会,并逐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5年的努力,在常规劳务输出的基础上,向省外新增输出劳动力70多万人。今年,我省牵头制定了《泛珠三角九省区劳务合作若干意见》,并将承办九省区劳务合作洽谈会。
(四)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体系,不断提高维权救助效率
初步形成了以劳动、司法、公安、法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和组织参与的政府及群团维权体系;由3475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600多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公安、农业等有关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机构形成的维权救助网点;以四川华西民工救助中心及各分中心为依托的民间维权救助网络;以保险保障、信贷支持、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维权服务保障机制。并努力提高维权救助效率。目前,我省正在制定农民工维权救助地方性法规。
(五)进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降低农民外出就业的盲目性
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区域性的“西部劳务信息网络”。省和地级市劳动就业部门在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建立了电子显示、计算机等信息设施,一些劳务输出基地县也建立了拥有较完备的信息网络设备的市场,并延伸到一些乡镇。有2000多家劳务中介机构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包括求职信息的多种服务。我省还在2000多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就业)服务站。从2004年开始,经过一年多努力,我省建成全国首个农民工跨地区就业远程见工系统。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以加强技能培训为基础,加大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的力度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在一定时期内保障投入的逐步增加。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驱动,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外资金的支持,改善培训设施,提高师资水平。加强对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品牌性培训的专项投入。在加强技能培训的同时,继续推进劳务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做好维权救助工作。
(二)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推进城镇化进程紧密结合起来
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省内城镇稳定就业。在技能培训、未成年人教育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吸引一部分外出就业的农民优先考虑到本地城镇就业。鼓励夫妻两人均外出稳定就业的人员,将其父母、子女迁到本地城镇居住。积极研究农村劳动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为其建立合理的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创造合适的居住条件,使其真正融入城镇社会之中。
(三)鼓励外出就业农民回“乡”创业
我省已有一批回乡创业者,平均每个创业者带动当地4人就业。经过20多年的转移就业,还有更多的外出就业者寻找回乡创业的契机。我省将继续引导各地制定有利政策,消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并积极创造契机,吸引外出者回乡创业,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还要注意加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如做好劳务经济规划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更好地利用有限资源。同时,学习和借鉴国外劳务开发的成功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加以运用,并加强对政府相关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观念、知识、能力上站在前列,更好地完成所担负的繁重任务。
(本栏目策划、编辑:苏小梅)
一、主要做法
在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上由简单的劳务转移向综合的劳务开发、劳务产业和劳务经济转变,在增长方式上由数量型向数质并重型转变,在服务体系建设上由单纯输出管理向综合服务转变,在工作重点上由省内主导型向省内外并重转变,在领导方式上由部门关注向党政重视转变。
(一)加强领导,实行目标管理,为劳务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省政府建立了对各市、州的目标考核机制,将考评结果与省政府两年一度表彰先进和国家、省拨付培训补助资金结合起来。同时,制定了劳务开发基地县、龙头企业、外派劳务专业基地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认真履行职责,在编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中长期规划、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推进劳务输出基地县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主导及重要作用。
(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素质
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思路,在加强宣传、落实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力度,从2004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明显增强了农民的就业能力。一是紧贴市场,创新方式,抓培训形式多样化。二是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抓培训主体多元化。三是挖掘财力,优化环境,抓培训投入多元化。四是拓展空间,畅通渠道,抓培训、输出一体化。五是围绕项目,实施培训,抓两项工程规范化。
(三)积极推进区域劳务合作,努力扩大劳务输出
5年多以来,省政府先后在海南、新疆、北京、西藏等地召开了省际间劳务合作洽谈会,并逐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5年的努力,在常规劳务输出的基础上,向省外新增输出劳动力70多万人。今年,我省牵头制定了《泛珠三角九省区劳务合作若干意见》,并将承办九省区劳务合作洽谈会。
(四)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体系,不断提高维权救助效率
初步形成了以劳动、司法、公安、法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和组织参与的政府及群团维权体系;由3475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600多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公安、农业等有关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机构形成的维权救助网点;以四川华西民工救助中心及各分中心为依托的民间维权救助网络;以保险保障、信贷支持、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维权服务保障机制。并努力提高维权救助效率。目前,我省正在制定农民工维权救助地方性法规。
(五)进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降低农民外出就业的盲目性
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区域性的“西部劳务信息网络”。省和地级市劳动就业部门在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建立了电子显示、计算机等信息设施,一些劳务输出基地县也建立了拥有较完备的信息网络设备的市场,并延伸到一些乡镇。有2000多家劳务中介机构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包括求职信息的多种服务。我省还在2000多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就业)服务站。从2004年开始,经过一年多努力,我省建成全国首个农民工跨地区就业远程见工系统。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以加强技能培训为基础,加大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的力度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在一定时期内保障投入的逐步增加。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驱动,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外资金的支持,改善培训设施,提高师资水平。加强对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品牌性培训的专项投入。在加强技能培训的同时,继续推进劳务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做好维权救助工作。
(二)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推进城镇化进程紧密结合起来
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省内城镇稳定就业。在技能培训、未成年人教育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吸引一部分外出就业的农民优先考虑到本地城镇就业。鼓励夫妻两人均外出稳定就业的人员,将其父母、子女迁到本地城镇居住。积极研究农村劳动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为其建立合理的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创造合适的居住条件,使其真正融入城镇社会之中。
(三)鼓励外出就业农民回“乡”创业
我省已有一批回乡创业者,平均每个创业者带动当地4人就业。经过20多年的转移就业,还有更多的外出就业者寻找回乡创业的契机。我省将继续引导各地制定有利政策,消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并积极创造契机,吸引外出者回乡创业,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还要注意加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如做好劳务经济规划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更好地利用有限资源。同时,学习和借鉴国外劳务开发的成功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加以运用,并加强对政府相关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观念、知识、能力上站在前列,更好地完成所担负的繁重任务。
(本栏目策划、编辑:苏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