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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属于版权法体系影响下的作者权法体系。民法典形式理性对于克服《著作权法》修订中的实用主义倾向,具有积极作用。现行《著作权法》存在诸多与民事基本法的规范冲突及自身逻辑结构失衡问题。民法典形式理性对比可以起到矫正作用。国家版权局出台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法草案,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形式理性的要求,但仍有改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