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本文从信息化教学的实际出发,经文献研究和专家评议,确定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及权重,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9项和三级指标21项。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中,评价的一级指标基本涵盖教学的基本环节,并据权重值确定关键节点。
关键词: 信息技术教学 关键节点 评价指标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长期以来都备受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是教育技术应用于教育实践的主要形式之一。随着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深入发展,许多学者提出了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以加快推动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这无疑对教师在课堂中使用信息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信息技术在课堂中的融合应用还没有形成一个标准体系并确立关键节点。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评价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研究相对比较成熟,国际教育技术协会已经从官方出台了一些评价工具,而且有些评价工具已经可以在线免费使用。国外对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评价研究近几年文献数量相对较多,这是因为国外在教育信息化这一研究领域本身比国内起步早,进入常态化教学的时间自然也较早。国外的研究相对比较关注课堂,研究比较细致,给出的评价指标比较详细,存在的问题是理论支撑不足,国外多数是教育技术领域的组织和机构出台的评价指标体系,其理论依据没有详细阐述[1,2]。但是不可否认,国外研究给出的许多关于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的具体指标和指标内涵非常具有说明性,即能够把课堂内部的因素考虑得比较全面和细致,这些指标非常具有参考价值。
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关键节点的识别、分析、确认研究在国内外都鲜有报道,但关键节点对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控制起到关键的作用,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
二、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关键节点及评价指标的确定
(一)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的确定
本文从我国高校信息化教学的实际出发,在研究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和专家访谈的基础上,提取影响我国高校信息化教学质量的因素。以发展性评价理论、后现代评价理论、多元智能理论、形成性评价理论为基础,并结合信息化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采用文献研究、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法[3],确定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及权重,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9项和三级指标21项,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 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及权重
为了便于表达,用A1表示一级评价指标的权重表识,用A2表示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表识,用A3表示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表识,满足的原则如下:
1.0 2.各项一级指标的权重标识之和为1,隶属于同一个一级评价指标的所有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之和为1,隶属于同一个二级评价指标的所有三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之和为1。
3.指标权重计算方法如下:
一级评价指标的权重=该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
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它隶属的一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该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
三级评价指标的权重=它隶属的一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它隶属的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该三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
要对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进行合理、科学和全面的评价,对不同的评价指标都应该选择合适的评价主体和评价方法。根据多元智能理论,多元评价是更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笔者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把信息化教学的评价主体定为: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者。
对于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结果计算:先为三级指标评分(学生评价×0.5 教师评价×0.3 教学管理者×0.2),二级指标得分由其下的每个三级指标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加权求和而得,一级指标得分与二级指标得分的获得方法是相同的,即一级指标下的每个二级指标乘以相应权重,加权求和而得。最后得出不同的评价主体的评价结果。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按优秀5分、良4分、中3分、合格2分、不合格统计。
(二)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关键节点的确定
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中,评价的一级指标基本都比较全面,涵盖教学的基本环节。评价的一级指标包括信息资源、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信息资源是基础,权重0.2;教学设计是前提,权重0.2;教学过程是关键,权重0.4;教学效果是验证,权重0.2。
由上述指标和权重可以发现,在教学环节中,教学过程是关键节点,教学过程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信息化手段,权重0.3;学习互动,权重0.4;内容组织,权重0.3。相比较而言,学习互动这个过程更重要一点,因为教与学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学习互动又包括3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学生与信息技术的交互,权重0.4;教师与学生通过信息技术交互,权重0.3;教师通过信息技术与教学资源的交互,权重0.3。相比较而言,学生与信息技术的交互这一过程更重要一点,因为学生是信息化教学过程中学习的主体,需要充分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才能顺利完成“学”的过程,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结论与建议
经文献研究和专家评议,确定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及权重,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9项和三级指标21项。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中,评价的一级指标基本涵盖教学的基本环节。据权重值确定了关键节点,在教学环节中,教学过程是关键节点,其中学习互动在教学过程比较关键,在学习互动中学生与信息技术的交互这一环节尤为关键。
根据以上结果,对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关键节点及评价建议如下:
1.在建立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关键节点及评价体系时,要以相关的教育评价理论为依据,各项评价指标要含义清晰、科学准确,而且指标的采集、处理方便、科学。
2.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把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使学生的创造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真正落到实处。
3.教师从信息化技术与教学质量评价的反馈中了解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自己的教学活动及时反思和改进,促进自己教学水平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岳秋.从整合到融合:信息技术环境下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4.
[2]梁洁,马秀芳.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视角下的教学互动[J].教育信息技术,2014(2):3-8.
[3]高鹏飞.高校信息化教学质量评价[D].南京师范大学,2011.
关键词: 信息技术教学 关键节点 评价指标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长期以来都备受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是教育技术应用于教育实践的主要形式之一。随着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深入发展,许多学者提出了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以加快推动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这无疑对教师在课堂中使用信息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信息技术在课堂中的融合应用还没有形成一个标准体系并确立关键节点。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评价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研究相对比较成熟,国际教育技术协会已经从官方出台了一些评价工具,而且有些评价工具已经可以在线免费使用。国外对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评价研究近几年文献数量相对较多,这是因为国外在教育信息化这一研究领域本身比国内起步早,进入常态化教学的时间自然也较早。国外的研究相对比较关注课堂,研究比较细致,给出的评价指标比较详细,存在的问题是理论支撑不足,国外多数是教育技术领域的组织和机构出台的评价指标体系,其理论依据没有详细阐述[1,2]。但是不可否认,国外研究给出的许多关于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的具体指标和指标内涵非常具有说明性,即能够把课堂内部的因素考虑得比较全面和细致,这些指标非常具有参考价值。
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关键节点的识别、分析、确认研究在国内外都鲜有报道,但关键节点对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控制起到关键的作用,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
二、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关键节点及评价指标的确定
(一)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的确定
本文从我国高校信息化教学的实际出发,在研究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和专家访谈的基础上,提取影响我国高校信息化教学质量的因素。以发展性评价理论、后现代评价理论、多元智能理论、形成性评价理论为基础,并结合信息化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采用文献研究、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法[3],确定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及权重,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9项和三级指标21项,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 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及权重
为了便于表达,用A1表示一级评价指标的权重表识,用A2表示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表识,用A3表示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表识,满足的原则如下:
1.0
3.指标权重计算方法如下:
一级评价指标的权重=该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
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它隶属的一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该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
三级评价指标的权重=它隶属的一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它隶属的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该三级评价指标的权重标识;
要对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进行合理、科学和全面的评价,对不同的评价指标都应该选择合适的评价主体和评价方法。根据多元智能理论,多元评价是更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笔者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把信息化教学的评价主体定为: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者。
对于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结果计算:先为三级指标评分(学生评价×0.5 教师评价×0.3 教学管理者×0.2),二级指标得分由其下的每个三级指标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加权求和而得,一级指标得分与二级指标得分的获得方法是相同的,即一级指标下的每个二级指标乘以相应权重,加权求和而得。最后得出不同的评价主体的评价结果。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按优秀5分、良4分、中3分、合格2分、不合格统计。
(二)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关键节点的确定
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中,评价的一级指标基本都比较全面,涵盖教学的基本环节。评价的一级指标包括信息资源、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信息资源是基础,权重0.2;教学设计是前提,权重0.2;教学过程是关键,权重0.4;教学效果是验证,权重0.2。
由上述指标和权重可以发现,在教学环节中,教学过程是关键节点,教学过程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信息化手段,权重0.3;学习互动,权重0.4;内容组织,权重0.3。相比较而言,学习互动这个过程更重要一点,因为教与学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学习互动又包括3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学生与信息技术的交互,权重0.4;教师与学生通过信息技术交互,权重0.3;教师通过信息技术与教学资源的交互,权重0.3。相比较而言,学生与信息技术的交互这一过程更重要一点,因为学生是信息化教学过程中学习的主体,需要充分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才能顺利完成“学”的过程,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结论与建议
经文献研究和专家评议,确定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及权重,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9项和三级指标21项。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评价指标中,评价的一级指标基本涵盖教学的基本环节。据权重值确定了关键节点,在教学环节中,教学过程是关键节点,其中学习互动在教学过程比较关键,在学习互动中学生与信息技术的交互这一环节尤为关键。
根据以上结果,对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关键节点及评价建议如下:
1.在建立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关键节点及评价体系时,要以相关的教育评价理论为依据,各项评价指标要含义清晰、科学准确,而且指标的采集、处理方便、科学。
2.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把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使学生的创造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真正落到实处。
3.教师从信息化技术与教学质量评价的反馈中了解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自己的教学活动及时反思和改进,促进自己教学水平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岳秋.从整合到融合:信息技术环境下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4.
[2]梁洁,马秀芳.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视角下的教学互动[J].教育信息技术,2014(2):3-8.
[3]高鹏飞.高校信息化教学质量评价[D].南京师范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