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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免征了沿袭上千年的皇粮国税,取消了“三提五统”和面向农民的各种集资、摊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通过村民“一事一议”方式加以解决,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强农力度的加大,每年投入“三农”的资金达数千亿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国家有关涉农部门(如国土、开发、扶贫、水利、农业等),以各种项目资金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投入到农村,对发展农村经济、支持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