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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一个“明察秋毫”又“鞭辟入里”的规定——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加强学员管理、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的学风。这个规定强调诸个“不准”,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