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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狱 者:陆一冰
原任职务:浙江桐乡某胶粘制品公司质管科科长
触犯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七年
案件回放:
2012年8月24日,浙江桐乡某胶粘制品公司的老总朱先生来到桐乡市公安局报案,声称其内部员工有收受贿赂的嫌疑,导致两年多来,公司都没有发现胶水原料丙烯酸羟乙酯的供货商提供了含水量超標的原料,造成公司损失315万余元。让朱先生尤为痛心的是,嫌疑最大的当数他十分信任的好兄弟——质管科科长陆一冰。
朱先生的胶粘制品公司主要生产透明胶带,2012年年初以来,他发现公司产品的产出率有所降低。到了2012年6月,产出率降低的问题仍旧没有解决,于是他下令各部门负责人交叉检查,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各部门负责人认为,透明胶带的产出率下降,无非是胶水、薄膜和生产工艺这三个方面其中之一出现了问题。在检查过薄膜和生产工艺之后,检查的重点放在了制胶车间。2012年8月21日,经检测发现,从制胶车间提取的作为胶水原料之一的丙烯酸羟乙酯样品含水量严重超标,按照行业相关标准丙烯酸羟乙酯中的水分含量应当小于0.5%,但样品的含水量竟然高达11%。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丙烯酸羟乙酯的供应商是桐乡某纺织化工助剂公司,该公司的负责人顾先生得知情况立即赶来向朱先生道歉,解释是因为生产过程中水管漏水所致。但是,这个解释根本站不住脚,朱先生发现从2010年第一批自顾先生公司购进的原料开始,这种含水量超标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两年,很明显是有意为之,并且公司内部员工也参与其中。而有这么大能耐能够在采购原料和产品检测两方面隐瞒情况两年之久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陆一冰!朱先生惊出一身冷汗。
1978年出生的陆一冰仅凭着初中文化程度,16岁就跟随朱先生出来闯荡,在胶粘制品公司的发家起步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1998年,质量体系认证国际互认制度在我国正式运行,公司设立了质管科。产品是公司的生命,朱先生任命自己最信任的兄弟陆一冰为质管科科长,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除此之外,公司的大小事务,包括生产原料购买、生产加工工艺检查、样品抽检乃至员工评优、提拔任用等,陆一冰都有发言权。多年下来,除老总朱先生外,陆一冰习惯于一个人说了算,有些专横跋扈、独断专行。
陆一冰自称,他对公司的感情的确很深。由于跟老总的关系亲如兄弟,所以虽然别的公司给更丰厚的待遇想挖走他,他也没离开公司。然而,面对这样的信任,手握这样的特权,心怀这样的感情,陆一冰却陷入了金钱的漩涡里不可自拔,背叛了一手栽培他的老总兄弟。
当昔日的兄弟、今日的老总以壮士断腕的态势质疑他对公司的不忠时,陆一冰咬紧牙关,坚决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一口咬定是由于天气的原因导致产出率降低。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刻反省,陆一冰最终良心发现,他写下了坦白书——
2009年8月28日,董先生为陆一冰提供了5000公斤固体乳化剂。9月2日,董先生就根据陆一冰的要求,将第一笔好处费一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到了陆一冰小舅子沈月根的账户上。从2009年8月到2012年5月间,陆一冰从董先生处索取或收受好处费22次,共计90余万元,有时候,请客吃饭的钱也找董先生报销。除了最后一次的10万元是现金交付,其余的都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到陆一冰及其妻子或小舅子的账户上……
2013年5月22日,经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陆一冰最终站在了审判的被告席上。
拍案辣评
企业的质检部门,是一个企业的安全阀,也是廉政风险的高危部门。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部门主管,陆一冰身兼数职,包括生产原料购买、生产加工工艺检查、样品抽检乃至员工评优、提拔任用等。这为陆一冰大权独揽,弃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而不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收受甚至索取好处费,为供应商非法谋取利益提供了机会。因此,非国家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也要从制度入手,建立平行交叉的长效监督机制,将犯罪的几率降到最低。
点评人:《检察风云》执行编辑 黄灵
原任职务:浙江桐乡某胶粘制品公司质管科科长
触犯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七年
案件回放:
2012年8月24日,浙江桐乡某胶粘制品公司的老总朱先生来到桐乡市公安局报案,声称其内部员工有收受贿赂的嫌疑,导致两年多来,公司都没有发现胶水原料丙烯酸羟乙酯的供货商提供了含水量超標的原料,造成公司损失315万余元。让朱先生尤为痛心的是,嫌疑最大的当数他十分信任的好兄弟——质管科科长陆一冰。
朱先生的胶粘制品公司主要生产透明胶带,2012年年初以来,他发现公司产品的产出率有所降低。到了2012年6月,产出率降低的问题仍旧没有解决,于是他下令各部门负责人交叉检查,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各部门负责人认为,透明胶带的产出率下降,无非是胶水、薄膜和生产工艺这三个方面其中之一出现了问题。在检查过薄膜和生产工艺之后,检查的重点放在了制胶车间。2012年8月21日,经检测发现,从制胶车间提取的作为胶水原料之一的丙烯酸羟乙酯样品含水量严重超标,按照行业相关标准丙烯酸羟乙酯中的水分含量应当小于0.5%,但样品的含水量竟然高达11%。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丙烯酸羟乙酯的供应商是桐乡某纺织化工助剂公司,该公司的负责人顾先生得知情况立即赶来向朱先生道歉,解释是因为生产过程中水管漏水所致。但是,这个解释根本站不住脚,朱先生发现从2010年第一批自顾先生公司购进的原料开始,这种含水量超标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两年,很明显是有意为之,并且公司内部员工也参与其中。而有这么大能耐能够在采购原料和产品检测两方面隐瞒情况两年之久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陆一冰!朱先生惊出一身冷汗。
1978年出生的陆一冰仅凭着初中文化程度,16岁就跟随朱先生出来闯荡,在胶粘制品公司的发家起步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1998年,质量体系认证国际互认制度在我国正式运行,公司设立了质管科。产品是公司的生命,朱先生任命自己最信任的兄弟陆一冰为质管科科长,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除此之外,公司的大小事务,包括生产原料购买、生产加工工艺检查、样品抽检乃至员工评优、提拔任用等,陆一冰都有发言权。多年下来,除老总朱先生外,陆一冰习惯于一个人说了算,有些专横跋扈、独断专行。
陆一冰自称,他对公司的感情的确很深。由于跟老总的关系亲如兄弟,所以虽然别的公司给更丰厚的待遇想挖走他,他也没离开公司。然而,面对这样的信任,手握这样的特权,心怀这样的感情,陆一冰却陷入了金钱的漩涡里不可自拔,背叛了一手栽培他的老总兄弟。
当昔日的兄弟、今日的老总以壮士断腕的态势质疑他对公司的不忠时,陆一冰咬紧牙关,坚决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一口咬定是由于天气的原因导致产出率降低。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刻反省,陆一冰最终良心发现,他写下了坦白书——
2009年8月28日,董先生为陆一冰提供了5000公斤固体乳化剂。9月2日,董先生就根据陆一冰的要求,将第一笔好处费一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到了陆一冰小舅子沈月根的账户上。从2009年8月到2012年5月间,陆一冰从董先生处索取或收受好处费22次,共计90余万元,有时候,请客吃饭的钱也找董先生报销。除了最后一次的10万元是现金交付,其余的都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到陆一冰及其妻子或小舅子的账户上……
2013年5月22日,经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陆一冰最终站在了审判的被告席上。
拍案辣评
企业的质检部门,是一个企业的安全阀,也是廉政风险的高危部门。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部门主管,陆一冰身兼数职,包括生产原料购买、生产加工工艺检查、样品抽检乃至员工评优、提拔任用等。这为陆一冰大权独揽,弃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而不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收受甚至索取好处费,为供应商非法谋取利益提供了机会。因此,非国家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也要从制度入手,建立平行交叉的长效监督机制,将犯罪的几率降到最低。
点评人:《检察风云》执行编辑 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