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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过载时代,受众的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满足受众对于信息的时效性与便捷性需求,成为媒介机构屹立于不败之地的核心竞争力。但作为社会公器的一种,网络搜索引擎在谋取商业利益的同时,也应承担社会责任。本文以"魏则西事件"中的百度为例,通过对百度在此次事件中扮演角色的分析,对其丧失媒介责任的行为展开批评,并以此对网络搜索引擎媒介责任的重构提出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