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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2月1起正式施行。《办法》主要对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档案管理职责,城建档案的收集范围、资料类型,各类城建档案移交报送的相关要求,城建档案的保管利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的形成、报送、接收、收集、保管、利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