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经体系建设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特别是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深入贯彻落实农村“三项制度”工作过程中,农经队伍已成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提高农经管理部门服务“三农”的工作水平,当前必须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吉林省白城市近年来在加强农经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些做法值得借鉴。
1. 白城市农经体系建设主要做法与成效
1.1建立健全农经管理工作体系 目前,白城市所有县(市、区)和乡(镇)都设有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全市统一了农经机构的称谓,县级更名为农村经济管理局,机构级别由股级调整为副科级;市级农经机构改革科、站合署办公管理体制,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科级建制,隶属于市农委;乡(镇)级更名为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县级农经管理部门负责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人事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各行政村设立了报账员队伍,初步建立了村级服务工作站。总体看,市、县、乡、村四级农经管理体系进一步得到巩固与完善,较好地适应了当前农村经济管理新形势的需要。
1.2进一步明确农经管理工作职能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全市农经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不断得到拓展,已由原来的“三大管理”职能,扩展为面向“三农”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农经管理综合服务。目前,全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信访案件受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审计、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和涉农业务培训等工作职能。同时,市、县两级农经部门还负责党委、政府设立的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农经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在农业中发挥的职能作用越来越明显。
1.3建设一支稳定的农经机构队伍 近年来,全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注重加强农经机构队伍建设。2008年,市里专门下发了《全市农经系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白农资字[2008]4号),并组织各级农经部门抓好实施工作,极大地提升了农经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全市农经队伍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540人,占人员总数的79.3%;有专业技术职称的507人,占人员总数的75%,其中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191人。
1.4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制 2008年8月份,由市纪委牵头在全市开展了农村“三项制度”工作,全面推行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制,进一步创新了农村“三资”管理体制与机制,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基本摸清了农村“三资”家底。通过开展“三资”清查,增加了集体经济积累,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二是建立完善了农村“三资”台账。在完善资金台账的基础上,建立了资产台账、资源台账、经济合同台账和“六步工作法”台账。全市共清查合同102460份,纠正违规合同2528份;三是统一实行村章乡代管。针对村级公章管理不规范问题,各地乡镇全部实行了村公章委托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和监督使用;四是实现“三资”代理服务现代化。为实现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全市各乡镇更新微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1429台(套),全部用专业的管理软件进行日常办公;五是强化了农村民主理财工作。主要是实行“联签会审”报账制度。村级支出票据先由经手人签字,再由村书记和村长同时签字,然后由村民主理小组审核签字盖章,最后由村报账员报送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入账,大额支出实行“六步工作法”民主决策;六是加强了乡镇“三资”管理机构建设。全市各县(市、区)所辖乡镇全部依托乡镇农经站成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人员、明确了岗位职责、解决了工作经费、改善了办公环境。全市已有52个乡镇设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事大厅,7个乡镇推行乡镇政务大厅办公模式。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机构性质与工作职能严重脱节 随着国家和省对农村经济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逐步完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已由一般的业务服务型,向执法、执纪的综合管理服务型转变,其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执法执纪职能越来越强。但市、县、乡三级农经机构都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手段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称,造成了有些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利益维护不到位,农村矛盾处理不到位,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2.2各级农经部门工作经费缺乏保障 农经管理部门承担相当繁重的工作任务,需要有充足的工作经费作保障。但实际上,各级农经部门除了工资经费以外,财政基本没有工作经费预算。特别是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仍由村集体承担。据统计,2009年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收取各村代理工作经费总额达到237.6万元,占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总支出的91%,确实增加了村级组织负担。
2.3人员编制落实不到位 在全市现有的506名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人员中,有85人为差额补助、59人为农民身份。全市仍有一部分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存在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有的乡只有3~4名业务人员,影响了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了代理服务工作质量。
2.4整体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与农经事业的发展、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农村综合改革、农民群众期待相比,农经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有的农经干部存在着传统思想,满足于既有经验和成绩,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有的疏于经常性学习,提升自身能力意识不够强;有的研究新情况不够深,解决新问题办法不够多,甚至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上原因造成农经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整体工作水平有较大差距。
3.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的建议
3.1理顺农经工作机构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农经发[2010]9号)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农经机构纳入行政序列管理,农经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切实理顺农经体系管理机制。按职责对等原则,要将市、县两级农经部门称谓统一更名为市、县“农经局”,市级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局级,县级机构规格调整为正科级,乡级机构调整为副科级。
3.2落实农经业务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 各地要落实好农村综合改革中省编办核定的乡镇农经人员编制,每个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要充实到7人以上。要本着“多渠道解决、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原则,解决好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紧缺问题。市、县两级农经部门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全局性工作部署及较大涉农项目工作落实,也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为农经部门履职尽责,提供人力资源和资金保障。
3.3推行“农村审计监察一体化”的“三资”监管模式 为解决市、县两级农经部门行政监督缺乏手段、履行监管职责缺乏机构支撑、监管缺乏必要的业务指导等问题,要在市、县两级农经部门加挂“农经监察室”牌子,业务上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建立“农村审计与监察一体化”的工作体制,以便于依法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为深入推进农村“三项制度”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努力实现为新农村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目标。
3.4建立农经部门创先争优的动力机制 当前,全市农经队伍相关工资福利与职位待遇跟上不,激发监理人员工作激情的动力机制仍没有建立,影响了农经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业务骨干外流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各地按照“三个留人”的要求,紧紧抓住巩固、完善、提高农村“三项制度”工作的有利契机,积极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好基层农经队伍的编制、工资等相关待遇问题。同时,各级农经管理部门要加强政行风建设,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严肃奖惩与责任追究,建立起创先争优动力机制。
1. 白城市农经体系建设主要做法与成效
1.1建立健全农经管理工作体系 目前,白城市所有县(市、区)和乡(镇)都设有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全市统一了农经机构的称谓,县级更名为农村经济管理局,机构级别由股级调整为副科级;市级农经机构改革科、站合署办公管理体制,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科级建制,隶属于市农委;乡(镇)级更名为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县级农经管理部门负责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人事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各行政村设立了报账员队伍,初步建立了村级服务工作站。总体看,市、县、乡、村四级农经管理体系进一步得到巩固与完善,较好地适应了当前农村经济管理新形势的需要。
1.2进一步明确农经管理工作职能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全市农经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不断得到拓展,已由原来的“三大管理”职能,扩展为面向“三农”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农经管理综合服务。目前,全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信访案件受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审计、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和涉农业务培训等工作职能。同时,市、县两级农经部门还负责党委、政府设立的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农经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在农业中发挥的职能作用越来越明显。
1.3建设一支稳定的农经机构队伍 近年来,全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注重加强农经机构队伍建设。2008年,市里专门下发了《全市农经系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白农资字[2008]4号),并组织各级农经部门抓好实施工作,极大地提升了农经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全市农经队伍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540人,占人员总数的79.3%;有专业技术职称的507人,占人员总数的75%,其中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191人。
1.4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制 2008年8月份,由市纪委牵头在全市开展了农村“三项制度”工作,全面推行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制,进一步创新了农村“三资”管理体制与机制,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基本摸清了农村“三资”家底。通过开展“三资”清查,增加了集体经济积累,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二是建立完善了农村“三资”台账。在完善资金台账的基础上,建立了资产台账、资源台账、经济合同台账和“六步工作法”台账。全市共清查合同102460份,纠正违规合同2528份;三是统一实行村章乡代管。针对村级公章管理不规范问题,各地乡镇全部实行了村公章委托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和监督使用;四是实现“三资”代理服务现代化。为实现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全市各乡镇更新微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1429台(套),全部用专业的管理软件进行日常办公;五是强化了农村民主理财工作。主要是实行“联签会审”报账制度。村级支出票据先由经手人签字,再由村书记和村长同时签字,然后由村民主理小组审核签字盖章,最后由村报账员报送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入账,大额支出实行“六步工作法”民主决策;六是加强了乡镇“三资”管理机构建设。全市各县(市、区)所辖乡镇全部依托乡镇农经站成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人员、明确了岗位职责、解决了工作经费、改善了办公环境。全市已有52个乡镇设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事大厅,7个乡镇推行乡镇政务大厅办公模式。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机构性质与工作职能严重脱节 随着国家和省对农村经济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逐步完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已由一般的业务服务型,向执法、执纪的综合管理服务型转变,其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执法执纪职能越来越强。但市、县、乡三级农经机构都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手段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称,造成了有些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利益维护不到位,农村矛盾处理不到位,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2.2各级农经部门工作经费缺乏保障 农经管理部门承担相当繁重的工作任务,需要有充足的工作经费作保障。但实际上,各级农经部门除了工资经费以外,财政基本没有工作经费预算。特别是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仍由村集体承担。据统计,2009年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收取各村代理工作经费总额达到237.6万元,占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总支出的91%,确实增加了村级组织负担。
2.3人员编制落实不到位 在全市现有的506名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人员中,有85人为差额补助、59人为农民身份。全市仍有一部分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存在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有的乡只有3~4名业务人员,影响了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了代理服务工作质量。
2.4整体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与农经事业的发展、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农村综合改革、农民群众期待相比,农经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有的农经干部存在着传统思想,满足于既有经验和成绩,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有的疏于经常性学习,提升自身能力意识不够强;有的研究新情况不够深,解决新问题办法不够多,甚至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上原因造成农经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整体工作水平有较大差距。
3.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的建议
3.1理顺农经工作机构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农经发[2010]9号)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农经机构纳入行政序列管理,农经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切实理顺农经体系管理机制。按职责对等原则,要将市、县两级农经部门称谓统一更名为市、县“农经局”,市级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局级,县级机构规格调整为正科级,乡级机构调整为副科级。
3.2落实农经业务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 各地要落实好农村综合改革中省编办核定的乡镇农经人员编制,每个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要充实到7人以上。要本着“多渠道解决、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原则,解决好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紧缺问题。市、县两级农经部门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全局性工作部署及较大涉农项目工作落实,也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为农经部门履职尽责,提供人力资源和资金保障。
3.3推行“农村审计监察一体化”的“三资”监管模式 为解决市、县两级农经部门行政监督缺乏手段、履行监管职责缺乏机构支撑、监管缺乏必要的业务指导等问题,要在市、县两级农经部门加挂“农经监察室”牌子,业务上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建立“农村审计与监察一体化”的工作体制,以便于依法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为深入推进农村“三项制度”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努力实现为新农村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目标。
3.4建立农经部门创先争优的动力机制 当前,全市农经队伍相关工资福利与职位待遇跟上不,激发监理人员工作激情的动力机制仍没有建立,影响了农经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业务骨干外流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各地按照“三个留人”的要求,紧紧抓住巩固、完善、提高农村“三项制度”工作的有利契机,积极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好基层农经队伍的编制、工资等相关待遇问题。同时,各级农经管理部门要加强政行风建设,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严肃奖惩与责任追究,建立起创先争优动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