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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披露不足一直制约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司法难以有效介入会计信息纠纷是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不足的重要原因。本文以契约为分析视角,认为当事人发现会计契约执行主体违约行为的难度较大、司法审理的冗长程序难以满足实践对会计信息及时性的要求、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增加了法院裁判的难度等是导致司法不能有效介入会计纠纷的重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股东查阅权、引入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健全会计契约剩余分配制度等建议,以提高我国司法介入会计信息纠纷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