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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极易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相比,未成年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就比较有限,且零散分布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意见中。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权利保障的现有法律规定中的不足,在总结域外有关未成年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基础上,旨在从加强学校保护责任、完善诉讼中未成年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以及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三个层面来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