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以来,云南省施甸县在深入推进易地扶贫开发过程中,因地制宜探索出了一种新模式——小规模集中安置与插花安置相结合的易地扶贫搬迁模式。通过对就地不能解决脱贫问题的农村贫困人口采取易地扶贫搬迁特殊扶持措施,基本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
山区县的搬迁难
施甸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到2013年底,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7.2263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25%。2011年,施甸县被国家列入“滇西边境山区”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主战场范围。
为全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施甸县先后在太平镇帕丹坝开发区和摆榔乡小龙潭开发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建成移民安置点10个,安置移民2430人,国家补助资金1242.02万元,安置方式属乡内集中安置。
施甸县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后备土地资源十分缺乏。现有的耕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普遍承包到户,国家很难调出来安置给新来的移民。二是移民安居房建设补助标准低。由于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集中安置点的水、电、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又无其他部门的项目资金注入,因此,移民安居房建设补助资金少,加之搬迁群众经济基础差,这就造成相当部分搬迁户靠借款建房,移民自筹资金压力大。三是大规模集中安置整体效益不明显。无论从搬迁群众的意愿上,还是从搬迁后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方面分析,由于搬迁不彻底,搬迁户出现了迁出地与迁入地两头居住的现象,因此,在施甸县实施大规模集中安置的效果并不理想。
当地扶贫部门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得出一个结论:施甸完全不具备大规模集中搬迁安置的实施条件。
改变从实践中来
在人均耕地不足1亩和农村土地流转难的情况下,施甸县逐步探索出一条小规模集中安置与插花安置相结合的易地扶贫搬迁新路子,为全县今后的易地搬迁项目实施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中,施甸县把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投向移民安居房建设上,每户补助2万元,同时加大整合部门项目资金力度,减轻移民建房压力,充分调动了移民的积极性。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搬迁农户排除了危房或地质灾害的隐患,改善了生存环境,提高了收入水平,拓宽了发展空间,基本实现了一年搬迁、两年发展、三年脱贫的目标。
旧城乡李来村松林寨29户人家地处高寒山区,交通不便,生产生活资源紧缺。近几年来,有17户先后自发搬迁到紧靠山下公路、海拔600米的李来坝子,2009年,当地对剩余的12户实施了插花搬迁,至此,松林寨29户全部搬到交通便利、土地肥沃的李来坝子,村民脱贫致富的条件改善了,目标有了,信心足了,对国家的关爱深表感谢。
摆榔乡摆榔村有20户农户常年遭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2009年的插花搬迁,农户都搬到了安全地带,住上了新房。彝族村民李焕民的母亲说到:“我家遭受滑坡灾害,有国家的帮助,才盖起了新房。现在虽然欠了3万元的债,但儿子和儿媳已到江苏打工,一两年就能把钱还上。”
从已经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看,全县移民搬迁在空间上以乡内搬迁为主,就近就地插花搬迁以行政村村内搬迁为主;从安置方式来看,以就近、零星、插花安置为主,辅之以小集中安置;从安置后的生产方式来看,仍然以有土安置为主,即从农到农安置模式为主。在就近就地插花搬迁的方式上,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从地质灾害区搬至安全区;二是从人员密集区搬至生产生活便利区;三是从居住分散区迁入人口居住集聚区。在搬迁移民的选择标准上,要求搬迁移民户为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
改变的力量
从2006年到2013年底的5年间,施甸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21户1754人,项目建设涉及7个乡(镇)、29个村(居)委会、106个自然村,建设了小规模集中安置点3个,安置97户452人;插花安置点98个、安置324户1302人,建设安居房421户25260平方米。完成总投资4041.28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7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609.2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料折资2557.08万元。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实施效果明显,并成功打造出“仁和镇半坡新村”和“酒房乡烂泥塘新村”,发挥出了典型示范作用。搬迁群众十分满意,呈现出群众踊跃搬迁、人人感谢党和政府的良好氛围。
经过多年的摸索,施甸县认为要想打赢扶贫攻坚这场硬仗,必须继续稳步推进小规模集中安置与插花安置相结合的易地扶贫搬迁模式。解决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探索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工业化等建设有机结合的可行方式。
易地扶貧搬迁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德政民心工程,能够从根本上使生活在恶劣自然环境的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只有树立大扶贫的理念,才能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好。下一步,施甸县将千方百计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一方面,在扶贫内部项目的整合上,尽可能安排整村推进、安居工程、产业等扶贫项目;另一方面,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最大限度整合各部门的项目资金,形成合力,攻坚克难。此外,教育、人社、扶贫等相关部门还要切实提高移民的综合素质,加强引导和培训移民,使他们提高科技水平,提高适应现代生产生活的能力。
山区县的搬迁难
施甸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到2013年底,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7.2263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25%。2011年,施甸县被国家列入“滇西边境山区”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主战场范围。
为全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施甸县先后在太平镇帕丹坝开发区和摆榔乡小龙潭开发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建成移民安置点10个,安置移民2430人,国家补助资金1242.02万元,安置方式属乡内集中安置。
施甸县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后备土地资源十分缺乏。现有的耕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普遍承包到户,国家很难调出来安置给新来的移民。二是移民安居房建设补助标准低。由于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集中安置点的水、电、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又无其他部门的项目资金注入,因此,移民安居房建设补助资金少,加之搬迁群众经济基础差,这就造成相当部分搬迁户靠借款建房,移民自筹资金压力大。三是大规模集中安置整体效益不明显。无论从搬迁群众的意愿上,还是从搬迁后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方面分析,由于搬迁不彻底,搬迁户出现了迁出地与迁入地两头居住的现象,因此,在施甸县实施大规模集中安置的效果并不理想。
当地扶贫部门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得出一个结论:施甸完全不具备大规模集中搬迁安置的实施条件。
改变从实践中来
在人均耕地不足1亩和农村土地流转难的情况下,施甸县逐步探索出一条小规模集中安置与插花安置相结合的易地扶贫搬迁新路子,为全县今后的易地搬迁项目实施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中,施甸县把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投向移民安居房建设上,每户补助2万元,同时加大整合部门项目资金力度,减轻移民建房压力,充分调动了移民的积极性。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搬迁农户排除了危房或地质灾害的隐患,改善了生存环境,提高了收入水平,拓宽了发展空间,基本实现了一年搬迁、两年发展、三年脱贫的目标。
旧城乡李来村松林寨29户人家地处高寒山区,交通不便,生产生活资源紧缺。近几年来,有17户先后自发搬迁到紧靠山下公路、海拔600米的李来坝子,2009年,当地对剩余的12户实施了插花搬迁,至此,松林寨29户全部搬到交通便利、土地肥沃的李来坝子,村民脱贫致富的条件改善了,目标有了,信心足了,对国家的关爱深表感谢。
摆榔乡摆榔村有20户农户常年遭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2009年的插花搬迁,农户都搬到了安全地带,住上了新房。彝族村民李焕民的母亲说到:“我家遭受滑坡灾害,有国家的帮助,才盖起了新房。现在虽然欠了3万元的债,但儿子和儿媳已到江苏打工,一两年就能把钱还上。”
从已经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看,全县移民搬迁在空间上以乡内搬迁为主,就近就地插花搬迁以行政村村内搬迁为主;从安置方式来看,以就近、零星、插花安置为主,辅之以小集中安置;从安置后的生产方式来看,仍然以有土安置为主,即从农到农安置模式为主。在就近就地插花搬迁的方式上,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从地质灾害区搬至安全区;二是从人员密集区搬至生产生活便利区;三是从居住分散区迁入人口居住集聚区。在搬迁移民的选择标准上,要求搬迁移民户为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
改变的力量
从2006年到2013年底的5年间,施甸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21户1754人,项目建设涉及7个乡(镇)、29个村(居)委会、106个自然村,建设了小规模集中安置点3个,安置97户452人;插花安置点98个、安置324户1302人,建设安居房421户25260平方米。完成总投资4041.28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7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609.2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料折资2557.08万元。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实施效果明显,并成功打造出“仁和镇半坡新村”和“酒房乡烂泥塘新村”,发挥出了典型示范作用。搬迁群众十分满意,呈现出群众踊跃搬迁、人人感谢党和政府的良好氛围。
经过多年的摸索,施甸县认为要想打赢扶贫攻坚这场硬仗,必须继续稳步推进小规模集中安置与插花安置相结合的易地扶贫搬迁模式。解决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探索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工业化等建设有机结合的可行方式。
易地扶貧搬迁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德政民心工程,能够从根本上使生活在恶劣自然环境的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只有树立大扶贫的理念,才能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好。下一步,施甸县将千方百计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一方面,在扶贫内部项目的整合上,尽可能安排整村推进、安居工程、产业等扶贫项目;另一方面,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最大限度整合各部门的项目资金,形成合力,攻坚克难。此外,教育、人社、扶贫等相关部门还要切实提高移民的综合素质,加强引导和培训移民,使他们提高科技水平,提高适应现代生产生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