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交通安全设施已成为视觉的一部分,这有利于司乘人员预见到方向和路况转变,提高了驾驶的舒适性,同时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本文对交通安全设施中的标志、标线、护栏、防昡设施等设置进行论述,同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交通工程;安全设施;设置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合理的原则
在拟定或提出设置交通标志方案前,首先要考虑设置标志的依据,对照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各标志具体的设置条件,并针对标志系统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制定标志设置方案,保证标志设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1明显突出原则
道路交通标志发出的管理信息要作用于交通参与者的视觉器官才能产生管理效应,所以要把交通标志设置得明显突出,具体应重视设置的位置、高度、角度和照明度等几方面,使得交通标志满足以下要求:
1)显示程度高,即醒目性强。能在要求的认读距离以外,吸引车辆驾驶员、行人的注意力,并能在标志所处的背景中,清晰地显示出来;
2)易读性好,即可理解性强。在最短的时间内,能使车辆驾驶员、行人理解标志上的含义;
3)公认程度高,即跨文化性强。标志上的内容既能被我国各民族的人,又能被其他国家的多数人看懂。
1.2一致性原则
道路交通标志作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具体形式之一,有其法定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因此必须保持在一定空间内所设置的所有的道路交通标志内容的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如在一块禁止机动车临时停车标志的作用范围内,又设置了指示車辆停放的标志,这就使驾驶员处于两难的境地。另一方面,道路交通标志和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分隔设施、交通指挥灯等所发出的交通管理消息也应该是统一的,不能互相排斥。如划有左转导向车道和左转导向箭头的路口进口,就不应再设置禁止向左转弯标志。所以必须保持道路交通标志的一致性,避免出现标志内容互相矛盾的现象。
1.3相互配合原则
需要设置两个或更多的标志才可以到达十字路口或路段维持秩序、分流交通目的把应设的标志一一配备齐全,并使它们相互配合。例如,在会车行困难的路段,一端设置了会车先行标志,另一端就应设置会车让行标志。又如,T型交叉的三块交叉路口标志就应按三个不同进口分别设置。再如,在路段上设置一组车距确认标志,应依次设置:追尾危险一车距确认→om→50m~100m,它们之间相互配合共同起到对驾驶员的警示作用。
1.4避免重复原则
在一个位置设置交通标志,应该考虑整体布局,已经有包括内容不要再设置,避免重复。例如,设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或设有干路先行标志的路口,可不设交叉路口标志。在路口已设了禁止向右转弯标志,就不要再设直行和向左转弯标志。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展现出来。
2标线的设置
2.1标线的颜色
路面标线一般为白色及黄色,以白色为主;白色的单一色调容易使长途行驶的驾驶员感觉疲劳。如果增加黄色标线,则可起到调节作用,有利于行车安全,但黄色标线的可见性比白色标线低。因此,我国目前较少使用黄色交通标线,一般在同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且道路照明条件较好的情况下才使用。此外,为提高夜间的视认性,标线可根据需要采用反光标线,立面标记可加设照明、闪光灯等设备。
2.2标线的宽度
根据国外大量研究表明,纵向标线的宽度对交通状况和司机的心理指标不产生影响,之所以要规定一个范围是为了强调但不主张过分加宽,否则会增加费用和产生打滑危险。一般纵向标线的宽度为10~15cm,高速公路边缘线宽度规定为15~20cm,一般采用下限值,在需要强调的地方可采用上限值。横向标线宽度应比纵向标线宽,因为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现横向标线往往是由远到近,尤其在距横向标线较远的时候其视角范围很小,加上远小近大的原理,加宽横向标线是根有必要的,一般宽度为20~40cm,斑马线为45cm。
2.3标线实线与间隔长度的比例
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虚线中的实线段与间隔长度比例与车辆的行驶速度直接相关。实线段与间隔距离太近,会造成闪现率过高而对驾驶员产生过分刺激;但实线段与间隔距离太远则闪现率太低,使驾驶员在行驶中获得的信息量太少。选择标线比例的时候,既要考虑司机的心理、生理指标,也要考虑尽量采用每公里标线面积较小的因素。根据透视原理,一般纵向标线的最小宽度为10cm,纵向标线虚线的实线段最小长度为3m。
2.4导向箭头的形式
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上行进时辨认路面上的导向箭头,由于受视线高度的限制,箭头平面形状应与观察距离成正比地拉长,为寻求导向箭头的最佳形式,需要对各种直行、转弯、直行和转弯组合箭头进行比较和,最终的箭头形式是根据试验结果来选用。最好的箭头形式可归纳如下:最好的直行箭头的宽约为箭杆宽的4倍,箭头杆长度要比箭杆短,后掠式箭头和锥形式箭头都是不好的;最好的转弯箭头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不对称的形式来显示方向的,其特征是保持箭头的转弯部分清晰。
3护栏的设置要求
3.1护栏的高度要求在失控车辆与护栏发生碰撞时,希望护栏能作用于车辆的有效部位,既不致使车辆越出护栏,也不致使车辆钻入护栏横梁的下面。比较理想的情况应该是通过护栏的整体作用迫使车辆逐步转向,一直回复到正常的行驶方向。但目前的汽车制造朝着重型汽车和微型汽车的两个方向发展。微型汽车的前车盖更趋于流线型而变低,在与护栏相碰时,很容易钻入波形梁护栏的横梁下面而造成严重的后果。而重型汽车在与护栏碰撞时,可能产生跳跃问题,速度很高时危险性更大。上述的两种情况都是不希望发生的,这就要求很好研究确定护栏的合理安装高度。根据经验,防止车辆钻撞和越出护栏的高度是:缆索护栏———从地面到最上一根缆索顶的高度950mm;箱梁护栏———从地面到箱梁顶的高度700mm;波形梁护栏———从地面
到横梁顶的高度755mm。上述护栏高度,几乎可以适应所有乘用车,以及大部分轻型货车、箱式货车、多用途车。
3.2护栏的最小设置长度护栏依靠其连续梁的结构发挥整体作用方能起到防护功能,如果护栏设置长度较短,不但影响美观,而且不能发挥护栏的导向功能,增加碰撞的危险性。因此,必须对护栏最小长度进行检验,即要满足结构上所需要的最短长度。同时,对于为保护路侧危险物而设置的护栏,其最小长度应不使汽车冲出护栏。护栏的最
短长度主要取决于碰撞能量,不同设计行车速度对护栏最小结构长度的要求如下:当设计行车速度v<70km/h时,其长度不小于28m;当v<100km/h时,其长度不小于48m;当v>100km/h时,其长度不小于60m。此外,当在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发生偏离冲出护栏撞到危险物上或是越出护栏碰撞危险物时,可根据道路、自然环境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使护栏与危险物之间有充分的距离,或者把护栏的长度扩大。
3.3护栏也普遍用于行人交通安全方面,起到隔离人、车之间的冲突及控制行人步行轨迹,有效保障了行人交通环境的安全性。其布设应根据城市道路网的交叉口布局、人行交通组织和人流分布状况进行,笔者认为在城市建成区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处,当高峰期每侧通过车辆为2000标准车/小时、行人过街为2500~3000人次/小时,则必须在交叉口处适当位置设置护栏,以便控制行人过街范围,避免行人与车辆之间相互干扰而提高整体安全性。在商业区或繁华地段,道路两侧也有必要设置护栏防止行人占道行走和随意穿行。
4防眩设施的设置
道路上设置的防眩设施对于保证夜间行车安全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在没有照明、并且交通量比较大的路段。在设置防眩设施时,应全线连续设置(包括中央带开口),不留任何空隙。如果道路沿线的绝大部分路段均设置了防眩设施,只在部分位置没有设置,可能会使驾驶员在习惯了无对向眩光的情况下,突然受到眩光的刺激,这对行车安全是非常不利的。有些人担心,在活动护栏上设置防眩设施可能会在使用中央带开口时对视距造成不利影响,笔者认为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中央带开口只在紧急情况下才会使用,并且活动护栏应由管理人员移开,此时,管理人员肯定会按要求,在中央带开口前后设置足够的警示和指示设施,使驾驶员早在看见中央带开口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因此,防眩设施对中央带开口的使用一般不会造成影响。而且,中央带开口的使用机率很低,我们还是应该以道路使用时对防眩设施的需求作为防眩设施的设置依据。
5结束语
总之,如何设置标志、标线、护栏、防昡等设施是公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近十几年来公路在的不断修建,科学、合理的设置安全设施的经验也在不断总结,相信在安全设施设置上会更具安全性、技术性和经济性。
关键词:交通工程;安全设施;设置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合理的原则
在拟定或提出设置交通标志方案前,首先要考虑设置标志的依据,对照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各标志具体的设置条件,并针对标志系统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制定标志设置方案,保证标志设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1明显突出原则
道路交通标志发出的管理信息要作用于交通参与者的视觉器官才能产生管理效应,所以要把交通标志设置得明显突出,具体应重视设置的位置、高度、角度和照明度等几方面,使得交通标志满足以下要求:
1)显示程度高,即醒目性强。能在要求的认读距离以外,吸引车辆驾驶员、行人的注意力,并能在标志所处的背景中,清晰地显示出来;
2)易读性好,即可理解性强。在最短的时间内,能使车辆驾驶员、行人理解标志上的含义;
3)公认程度高,即跨文化性强。标志上的内容既能被我国各民族的人,又能被其他国家的多数人看懂。
1.2一致性原则
道路交通标志作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具体形式之一,有其法定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因此必须保持在一定空间内所设置的所有的道路交通标志内容的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如在一块禁止机动车临时停车标志的作用范围内,又设置了指示車辆停放的标志,这就使驾驶员处于两难的境地。另一方面,道路交通标志和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分隔设施、交通指挥灯等所发出的交通管理消息也应该是统一的,不能互相排斥。如划有左转导向车道和左转导向箭头的路口进口,就不应再设置禁止向左转弯标志。所以必须保持道路交通标志的一致性,避免出现标志内容互相矛盾的现象。
1.3相互配合原则
需要设置两个或更多的标志才可以到达十字路口或路段维持秩序、分流交通目的把应设的标志一一配备齐全,并使它们相互配合。例如,在会车行困难的路段,一端设置了会车先行标志,另一端就应设置会车让行标志。又如,T型交叉的三块交叉路口标志就应按三个不同进口分别设置。再如,在路段上设置一组车距确认标志,应依次设置:追尾危险一车距确认→om→50m~100m,它们之间相互配合共同起到对驾驶员的警示作用。
1.4避免重复原则
在一个位置设置交通标志,应该考虑整体布局,已经有包括内容不要再设置,避免重复。例如,设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或设有干路先行标志的路口,可不设交叉路口标志。在路口已设了禁止向右转弯标志,就不要再设直行和向左转弯标志。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展现出来。
2标线的设置
2.1标线的颜色
路面标线一般为白色及黄色,以白色为主;白色的单一色调容易使长途行驶的驾驶员感觉疲劳。如果增加黄色标线,则可起到调节作用,有利于行车安全,但黄色标线的可见性比白色标线低。因此,我国目前较少使用黄色交通标线,一般在同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且道路照明条件较好的情况下才使用。此外,为提高夜间的视认性,标线可根据需要采用反光标线,立面标记可加设照明、闪光灯等设备。
2.2标线的宽度
根据国外大量研究表明,纵向标线的宽度对交通状况和司机的心理指标不产生影响,之所以要规定一个范围是为了强调但不主张过分加宽,否则会增加费用和产生打滑危险。一般纵向标线的宽度为10~15cm,高速公路边缘线宽度规定为15~20cm,一般采用下限值,在需要强调的地方可采用上限值。横向标线宽度应比纵向标线宽,因为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现横向标线往往是由远到近,尤其在距横向标线较远的时候其视角范围很小,加上远小近大的原理,加宽横向标线是根有必要的,一般宽度为20~40cm,斑马线为45cm。
2.3标线实线与间隔长度的比例
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虚线中的实线段与间隔长度比例与车辆的行驶速度直接相关。实线段与间隔距离太近,会造成闪现率过高而对驾驶员产生过分刺激;但实线段与间隔距离太远则闪现率太低,使驾驶员在行驶中获得的信息量太少。选择标线比例的时候,既要考虑司机的心理、生理指标,也要考虑尽量采用每公里标线面积较小的因素。根据透视原理,一般纵向标线的最小宽度为10cm,纵向标线虚线的实线段最小长度为3m。
2.4导向箭头的形式
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上行进时辨认路面上的导向箭头,由于受视线高度的限制,箭头平面形状应与观察距离成正比地拉长,为寻求导向箭头的最佳形式,需要对各种直行、转弯、直行和转弯组合箭头进行比较和,最终的箭头形式是根据试验结果来选用。最好的箭头形式可归纳如下:最好的直行箭头的宽约为箭杆宽的4倍,箭头杆长度要比箭杆短,后掠式箭头和锥形式箭头都是不好的;最好的转弯箭头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不对称的形式来显示方向的,其特征是保持箭头的转弯部分清晰。
3护栏的设置要求
3.1护栏的高度要求在失控车辆与护栏发生碰撞时,希望护栏能作用于车辆的有效部位,既不致使车辆越出护栏,也不致使车辆钻入护栏横梁的下面。比较理想的情况应该是通过护栏的整体作用迫使车辆逐步转向,一直回复到正常的行驶方向。但目前的汽车制造朝着重型汽车和微型汽车的两个方向发展。微型汽车的前车盖更趋于流线型而变低,在与护栏相碰时,很容易钻入波形梁护栏的横梁下面而造成严重的后果。而重型汽车在与护栏碰撞时,可能产生跳跃问题,速度很高时危险性更大。上述的两种情况都是不希望发生的,这就要求很好研究确定护栏的合理安装高度。根据经验,防止车辆钻撞和越出护栏的高度是:缆索护栏———从地面到最上一根缆索顶的高度950mm;箱梁护栏———从地面到箱梁顶的高度700mm;波形梁护栏———从地面
到横梁顶的高度755mm。上述护栏高度,几乎可以适应所有乘用车,以及大部分轻型货车、箱式货车、多用途车。
3.2护栏的最小设置长度护栏依靠其连续梁的结构发挥整体作用方能起到防护功能,如果护栏设置长度较短,不但影响美观,而且不能发挥护栏的导向功能,增加碰撞的危险性。因此,必须对护栏最小长度进行检验,即要满足结构上所需要的最短长度。同时,对于为保护路侧危险物而设置的护栏,其最小长度应不使汽车冲出护栏。护栏的最
短长度主要取决于碰撞能量,不同设计行车速度对护栏最小结构长度的要求如下:当设计行车速度v<70km/h时,其长度不小于28m;当v<100km/h时,其长度不小于48m;当v>100km/h时,其长度不小于60m。此外,当在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发生偏离冲出护栏撞到危险物上或是越出护栏碰撞危险物时,可根据道路、自然环境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使护栏与危险物之间有充分的距离,或者把护栏的长度扩大。
3.3护栏也普遍用于行人交通安全方面,起到隔离人、车之间的冲突及控制行人步行轨迹,有效保障了行人交通环境的安全性。其布设应根据城市道路网的交叉口布局、人行交通组织和人流分布状况进行,笔者认为在城市建成区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处,当高峰期每侧通过车辆为2000标准车/小时、行人过街为2500~3000人次/小时,则必须在交叉口处适当位置设置护栏,以便控制行人过街范围,避免行人与车辆之间相互干扰而提高整体安全性。在商业区或繁华地段,道路两侧也有必要设置护栏防止行人占道行走和随意穿行。
4防眩设施的设置
道路上设置的防眩设施对于保证夜间行车安全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在没有照明、并且交通量比较大的路段。在设置防眩设施时,应全线连续设置(包括中央带开口),不留任何空隙。如果道路沿线的绝大部分路段均设置了防眩设施,只在部分位置没有设置,可能会使驾驶员在习惯了无对向眩光的情况下,突然受到眩光的刺激,这对行车安全是非常不利的。有些人担心,在活动护栏上设置防眩设施可能会在使用中央带开口时对视距造成不利影响,笔者认为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中央带开口只在紧急情况下才会使用,并且活动护栏应由管理人员移开,此时,管理人员肯定会按要求,在中央带开口前后设置足够的警示和指示设施,使驾驶员早在看见中央带开口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因此,防眩设施对中央带开口的使用一般不会造成影响。而且,中央带开口的使用机率很低,我们还是应该以道路使用时对防眩设施的需求作为防眩设施的设置依据。
5结束语
总之,如何设置标志、标线、护栏、防昡等设施是公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近十几年来公路在的不断修建,科学、合理的设置安全设施的经验也在不断总结,相信在安全设施设置上会更具安全性、技术性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