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亲权制度作为一项普通法制度为人所知,它在英国表现为对自然亲权的补充,在美国表现为国家对经济上弱者的保护。事实上,这一制度有其罗马法根源,无论是在家庭法方面还是在保护弱者方面,都是如此,表现为官选监护制度、贫困儿童国家扶养制、价格管制制度等。当代中国国家亲权不强,在目前的高物价、高通货膨胀条件下,更有确定和加强国家亲权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