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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中国人民进入全民抗战。经国共两党商定,将分散在南方八省十四块游击区的红军游击队,组建为新四军。在艰苦卓绝的对敌斗争中,新四军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支拥有30万人的雄师劲旅,成为华中敌后抗战的中流砥柱,为抗战胜利、民族解放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
新四军之所以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愈挫愈坚、愈战愈勇,其成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坚持廉政建军,以民为本的精神,是重要因素之一。
高层廉政 取信于官兵
新四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力量,廉政建军是人民军队区别于其他军队的重要标志,也是不断发展壮大的成功因素之一。而廉政建军主要取决高层,从将帅做起,一级带一级,最后落实到基层官兵。
中共中央东南局书记、主持新四军全面工作的项英同志,作为党的高级干部,他在工作和生活中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在军部他坚持和指战员们吃一样的饭菜,穿一样的服装。他在招待美国著名记者、作家史沫特莱时,特地关照警卫员从司务长那里借三块钱,从他下月津贴中扣除。要知道,当时新四军规定团以上首长一个月只有四块钱的津贴,而项英给自己定下一个月只拿四块钱。军长叶挺由于其特殊经历和家庭背景,他在组建新四军之初倾全家之财力并与夫人李秀文在华侨中募捐了大批军费和物品,而他在军中吃饭,全是自掏腰包。一支队司令、后任代军长的陈毅,1940年2月6日在溧阳水西村与张茜结婚时,办公室就是新房,一道布幔、几捆稻草、二个“喜”字,一碗面条招待大家。六支队司令,后任四师师长兼政委的彭雪枫,是出名的爱兵爱民模范,他“卖马度荒年”“为民修渠筑坝”的故事,至今仍然在淮北大地广为流传。
总之,新四军高层将领处处廉洁奉公,事事为人表率,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心里只装着部队,装着他人,从不为自己谋私利,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带领部队勇往直前。风清气正的人民军队吸引许多专家学者、知识青年从国统区大城市,弃笔从戎投奔新四军。
军队廉政 取信于民
新四军在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为人民利益而战的坚定信念。始终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严格纪律,风清气正的作风。初建之时,副军长项英在新四军召开大会上说,我们不再叫红军了,但我们人民军队的性质没有变。新四军制定的“三大纪律”中明确规定“要爱护老百姓,不违反民众利益”。在“十项注意”中,多处提醒指战员时时、处处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后任新四军政委的刘少奇曾经说:“新四军吃了穿了人民的,就是人民养育的,就是人民的军队。人民完全有权利批评它,教育它,要求它去为人民的福利而战斗。”
1939年4月,军部所在的云岭罗里村附近的叶子河阻隔两岸交通,给当地老百姓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叶挺军长了解情况后,立即同军部几位领导商量,然后组织力量修建桥梁,百姓非常高兴,自觉地前来帮忙。军民奋战八天,一座坚固漂亮的“连心桥”架好了。1940年2月21日晚上,陈毅、粟裕率领一部分新四军指战员夜行军路经苏北阜宁县余家桥。为了不打扰村民,他们夜宿村外打谷场草堆旁和路边树下。新四军秋毫无犯不扰民,深受民众的赞赏和敬佩。
新四军胸有浩气,心系民众,将帅带头,廉政爱民。以战斗在江淮地区的四支队为例,成立之初只有3100人,到达皖中舒城由于“正义之师,文明之师”声誉高,人民群众踊跃参军,出现了许多父送子、妻送郎踊跃参军的动人场景。到1939年5月,四支队发展到1万余人,仅在舒城半年就发展两个大队、一个纵队、四个中队1000余人。
1939年到1940年两年间,新四军三支队在繁昌与日军战斗200次,其中5次规模较大的战斗,新四军以260名官兵伤亡为代价,共毙伤日伪800余人,取得了繁昌保卫战的伟大胜利。战斗中,繁昌人民置生死于度外,纷纷参战支前,抬擔架、送弹药、架小桥、送茶饭、修工事等。战斗结束后,一些民众自觉献出自家的棺材和木板,将牺牲的烈士殓葬。面对三支队的赫赫战绩,当时日军侵华派遣军总司令不得不哀鸣:“国民党兵乃是我手下败将,唯共产党军乃我皇军之大敌,看来要在共产党军手中夺取繁昌是不可能的。”
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手段是关键
新四军初建时就继承和发展了红军时代的纪律和制度。根据抗战实践,先后颁布实施了《新四军十条军规》《新四军经济制度》《新四军财经人员十项守则》《苏中区各级审计委员会职责》等等。各级首长对经济有保管与支配及检查之责任,发生问题层层负责。各部队、各地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开展整风、整纪活动,对极个别违纪贪污现象立即进行查处,决不姑息。贪污500元以上处死刑,500元以下判有期徒刑和劳改。扣军响、盗卖军火一律处死刑。有一个司务长是个老红军,他贪污10元钱,被查后,受到撤职处分并劳改半年。根据地六合县移居乡乡长贪污120元,还与坏人勾结,最终被判死刑。
1941年春,代军长陈毅到江苏东台县,听说当地开明绅士施文舫批评新四军有欺压百姓为非作歹行为。陈毅非常重视,要求立即查明。经查,区委干部谭启民贪污腐化,欺压百姓。查明事实后,立即将其撤职查办。事后,陈毅又亲自赶到40里外的地方去见施文舫先生,当面道歉并说明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新四军从上到下执行铁的纪律、廉洁为民,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许多百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去找新四军诉说。
新四军是威武之师又是文明之师,给华中人民及其后人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持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活动,打虎拍蝇深得全国人民的好评与支持。狠抓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大问题。
新四军廉政爱民的精神,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大力弘扬这种精神,对强军固本,捍卫国家安全,对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责任编辑 党亚惠)
新四军之所以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愈挫愈坚、愈战愈勇,其成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坚持廉政建军,以民为本的精神,是重要因素之一。
高层廉政 取信于官兵
新四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力量,廉政建军是人民军队区别于其他军队的重要标志,也是不断发展壮大的成功因素之一。而廉政建军主要取决高层,从将帅做起,一级带一级,最后落实到基层官兵。
中共中央东南局书记、主持新四军全面工作的项英同志,作为党的高级干部,他在工作和生活中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在军部他坚持和指战员们吃一样的饭菜,穿一样的服装。他在招待美国著名记者、作家史沫特莱时,特地关照警卫员从司务长那里借三块钱,从他下月津贴中扣除。要知道,当时新四军规定团以上首长一个月只有四块钱的津贴,而项英给自己定下一个月只拿四块钱。军长叶挺由于其特殊经历和家庭背景,他在组建新四军之初倾全家之财力并与夫人李秀文在华侨中募捐了大批军费和物品,而他在军中吃饭,全是自掏腰包。一支队司令、后任代军长的陈毅,1940年2月6日在溧阳水西村与张茜结婚时,办公室就是新房,一道布幔、几捆稻草、二个“喜”字,一碗面条招待大家。六支队司令,后任四师师长兼政委的彭雪枫,是出名的爱兵爱民模范,他“卖马度荒年”“为民修渠筑坝”的故事,至今仍然在淮北大地广为流传。
总之,新四军高层将领处处廉洁奉公,事事为人表率,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心里只装着部队,装着他人,从不为自己谋私利,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带领部队勇往直前。风清气正的人民军队吸引许多专家学者、知识青年从国统区大城市,弃笔从戎投奔新四军。
军队廉政 取信于民
新四军在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为人民利益而战的坚定信念。始终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严格纪律,风清气正的作风。初建之时,副军长项英在新四军召开大会上说,我们不再叫红军了,但我们人民军队的性质没有变。新四军制定的“三大纪律”中明确规定“要爱护老百姓,不违反民众利益”。在“十项注意”中,多处提醒指战员时时、处处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后任新四军政委的刘少奇曾经说:“新四军吃了穿了人民的,就是人民养育的,就是人民的军队。人民完全有权利批评它,教育它,要求它去为人民的福利而战斗。”
1939年4月,军部所在的云岭罗里村附近的叶子河阻隔两岸交通,给当地老百姓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叶挺军长了解情况后,立即同军部几位领导商量,然后组织力量修建桥梁,百姓非常高兴,自觉地前来帮忙。军民奋战八天,一座坚固漂亮的“连心桥”架好了。1940年2月21日晚上,陈毅、粟裕率领一部分新四军指战员夜行军路经苏北阜宁县余家桥。为了不打扰村民,他们夜宿村外打谷场草堆旁和路边树下。新四军秋毫无犯不扰民,深受民众的赞赏和敬佩。
新四军胸有浩气,心系民众,将帅带头,廉政爱民。以战斗在江淮地区的四支队为例,成立之初只有3100人,到达皖中舒城由于“正义之师,文明之师”声誉高,人民群众踊跃参军,出现了许多父送子、妻送郎踊跃参军的动人场景。到1939年5月,四支队发展到1万余人,仅在舒城半年就发展两个大队、一个纵队、四个中队1000余人。
1939年到1940年两年间,新四军三支队在繁昌与日军战斗200次,其中5次规模较大的战斗,新四军以260名官兵伤亡为代价,共毙伤日伪800余人,取得了繁昌保卫战的伟大胜利。战斗中,繁昌人民置生死于度外,纷纷参战支前,抬擔架、送弹药、架小桥、送茶饭、修工事等。战斗结束后,一些民众自觉献出自家的棺材和木板,将牺牲的烈士殓葬。面对三支队的赫赫战绩,当时日军侵华派遣军总司令不得不哀鸣:“国民党兵乃是我手下败将,唯共产党军乃我皇军之大敌,看来要在共产党军手中夺取繁昌是不可能的。”
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手段是关键
新四军初建时就继承和发展了红军时代的纪律和制度。根据抗战实践,先后颁布实施了《新四军十条军规》《新四军经济制度》《新四军财经人员十项守则》《苏中区各级审计委员会职责》等等。各级首长对经济有保管与支配及检查之责任,发生问题层层负责。各部队、各地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开展整风、整纪活动,对极个别违纪贪污现象立即进行查处,决不姑息。贪污500元以上处死刑,500元以下判有期徒刑和劳改。扣军响、盗卖军火一律处死刑。有一个司务长是个老红军,他贪污10元钱,被查后,受到撤职处分并劳改半年。根据地六合县移居乡乡长贪污120元,还与坏人勾结,最终被判死刑。
1941年春,代军长陈毅到江苏东台县,听说当地开明绅士施文舫批评新四军有欺压百姓为非作歹行为。陈毅非常重视,要求立即查明。经查,区委干部谭启民贪污腐化,欺压百姓。查明事实后,立即将其撤职查办。事后,陈毅又亲自赶到40里外的地方去见施文舫先生,当面道歉并说明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新四军从上到下执行铁的纪律、廉洁为民,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许多百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去找新四军诉说。
新四军是威武之师又是文明之师,给华中人民及其后人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持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活动,打虎拍蝇深得全国人民的好评与支持。狠抓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大问题。
新四军廉政爱民的精神,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大力弘扬这种精神,对强军固本,捍卫国家安全,对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责任编辑 党亚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