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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入2005年,美丽的吉林银装素裹,分外妖娆。这时候,我们不仅看到这里冰的晶莹剔透,雪的洁白浪漫,更看到了吉林人民工作的火热、生活的温馨,看到了“千树万树梨花开”的美好景象。就在这辞旧迎新、万象更新的时候,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同志就吉林省慈善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接受了本刊记者、执行主编李玉林的采访,
记者: 吉林省慈善总会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慈善组织,对全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示范、推动作用。您对吉林省慈善事业的发展如何评价?
王云坤书记: 吉林省慈善总会是1993年1月成立的,是新中国成立以后诞生的第一个省级慈善团体。当时人们对慈善事业还比较陌生,也没有其它慈善组织。从这个角度讲,我省的慈善事业,确实是对全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和推动作用的。
12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经过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的共同努力,我省的慈善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普遍建立了慈善组织和队伍,发展了人数众多的慈善志愿者,慈善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理解和积极参与,形成了组织建设有规模、开展活动有影响、宣传工作有声势的良好局面。1998年,我省西部地区发生百年未遇特大洪涝灾害,省慈善总会动员社会捐赠款物达1.05亿元,有力地支援了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2003年春季非典型肺炎疫情在我省发生后,省慈善总会及时安排近400万元善款,走访慰问一线医护人员,并为全省60个县(市、区)配备了120台抗击非典专用车辆。此外,各级慈善组织每年都要开展慈善捐赠和一系列的扶贫、济困、助孤、助残、助医等活动,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 吉林省不仅在全国率先建立慈善组织,而且在全国率先规范慈善捐赠活动。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王云坤书记:2002年5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全省开展社会慈善捐赠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除发生全省性重大自然灾害以外,每年只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慈善捐赠活动,各级慈善组织受民政部门委托,负责日常工作。《实施意见》很好地解决了以往存在的重复捐赠、交叉捐赠、层层捐赠的问题,减轻了各界群众的负担,增强了资金使用透明度,深受社会各界欢迎。这个《实施意见》,也得到中华慈善总会的肯定和各省、市慈善组织的赞同,认为它为规范捐赠活动提供了新的思路。目前看,《实施意见》落实效果比较好。从2002年起,省慈善总会联合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捐赠额呈逐年上升趋势,2002年为5568万元,2003年为6678万元,2004年为7060万元,三年累计达到1.9亿多元。
记者: 吉林省将如何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
王云坤书记: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 “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从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上提出的,它准确地把慈善事业定位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好地解决了对慈善事业的认识问题,也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对于吉林省慈善事业的发展,我看还要做好这样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慈善事业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长抓不懈,切实为社会困难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二是继续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努力创造人心向善、人人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和道德水准。三是各级慈善组织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办事,以此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赢得社会的支持。
记者: 吉林省已经在有关慈善工作地方立法方面做了调研和准备,请问近期能否出台地方法规?
王云坤书记:吉林省的慈善事业尽管起步较早,又率先进行了规范,但与先进省、市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有信心,进一步做好我省的慈善工作。目前我们确实有个制定地方性慈善法规的想法,也有了初稿,可以说处在研讨阶段。我们要抓紧这方面的工作,争取今年通过和实施。也希望全国的慈善同仁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借鉴,共同把这件事情办好。
记者: 您作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一直关心慈善事业,关心弱势群体的疾苦,每次“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您总是带头捐款,有时在外地也要特意委托工作人员代为捐款。每逢大的节日,您总是亲自看望孤儿、慰问贫困群众,您还在一次会议上讲,将来如果因为年龄的原因离开省委书记的岗位,您还将要为未成年人教育和慈善事业做一些工作。您的这些言论和行为都是出于何种考虑呢?
王云坤书记: 每个有能力、有责任的社会公民,都应该为他人、为社会做出一些奉献,况且我还兼任省慈善总会的名誉主席,为慈善工作做点事是应该的。而且,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理应关心群众疾苦,多做利国、利民的事,否则就不是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从这个角度讲,关心慈善事业是领导干部份内的事。至于离开领导岗位以后,确实想多参加一些关心下一代成长、发展慈善事业的活动。在岗位上公务缠身,有时身不由己,没有更多的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所以,如果有一天退下来,我会用更多的时间,参加关心青少年成长活动,多为慈善等公益事业尽一份力量,也算是“补课”吧。在吉林工作了几十年,希望能为父老乡亲们多做点事情。
记者: 吉林省慈善总会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慈善组织,对全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示范、推动作用。您对吉林省慈善事业的发展如何评价?
王云坤书记: 吉林省慈善总会是1993年1月成立的,是新中国成立以后诞生的第一个省级慈善团体。当时人们对慈善事业还比较陌生,也没有其它慈善组织。从这个角度讲,我省的慈善事业,确实是对全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和推动作用的。
12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经过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的共同努力,我省的慈善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普遍建立了慈善组织和队伍,发展了人数众多的慈善志愿者,慈善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理解和积极参与,形成了组织建设有规模、开展活动有影响、宣传工作有声势的良好局面。1998年,我省西部地区发生百年未遇特大洪涝灾害,省慈善总会动员社会捐赠款物达1.05亿元,有力地支援了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2003年春季非典型肺炎疫情在我省发生后,省慈善总会及时安排近400万元善款,走访慰问一线医护人员,并为全省60个县(市、区)配备了120台抗击非典专用车辆。此外,各级慈善组织每年都要开展慈善捐赠和一系列的扶贫、济困、助孤、助残、助医等活动,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 吉林省不仅在全国率先建立慈善组织,而且在全国率先规范慈善捐赠活动。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王云坤书记:2002年5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全省开展社会慈善捐赠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除发生全省性重大自然灾害以外,每年只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慈善捐赠活动,各级慈善组织受民政部门委托,负责日常工作。《实施意见》很好地解决了以往存在的重复捐赠、交叉捐赠、层层捐赠的问题,减轻了各界群众的负担,增强了资金使用透明度,深受社会各界欢迎。这个《实施意见》,也得到中华慈善总会的肯定和各省、市慈善组织的赞同,认为它为规范捐赠活动提供了新的思路。目前看,《实施意见》落实效果比较好。从2002年起,省慈善总会联合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捐赠额呈逐年上升趋势,2002年为5568万元,2003年为6678万元,2004年为7060万元,三年累计达到1.9亿多元。
记者: 吉林省将如何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
王云坤书记: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 “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从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上提出的,它准确地把慈善事业定位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好地解决了对慈善事业的认识问题,也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对于吉林省慈善事业的发展,我看还要做好这样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慈善事业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长抓不懈,切实为社会困难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二是继续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努力创造人心向善、人人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和道德水准。三是各级慈善组织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办事,以此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赢得社会的支持。
记者: 吉林省已经在有关慈善工作地方立法方面做了调研和准备,请问近期能否出台地方法规?
王云坤书记:吉林省的慈善事业尽管起步较早,又率先进行了规范,但与先进省、市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有信心,进一步做好我省的慈善工作。目前我们确实有个制定地方性慈善法规的想法,也有了初稿,可以说处在研讨阶段。我们要抓紧这方面的工作,争取今年通过和实施。也希望全国的慈善同仁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借鉴,共同把这件事情办好。
记者: 您作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一直关心慈善事业,关心弱势群体的疾苦,每次“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您总是带头捐款,有时在外地也要特意委托工作人员代为捐款。每逢大的节日,您总是亲自看望孤儿、慰问贫困群众,您还在一次会议上讲,将来如果因为年龄的原因离开省委书记的岗位,您还将要为未成年人教育和慈善事业做一些工作。您的这些言论和行为都是出于何种考虑呢?
王云坤书记: 每个有能力、有责任的社会公民,都应该为他人、为社会做出一些奉献,况且我还兼任省慈善总会的名誉主席,为慈善工作做点事是应该的。而且,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理应关心群众疾苦,多做利国、利民的事,否则就不是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从这个角度讲,关心慈善事业是领导干部份内的事。至于离开领导岗位以后,确实想多参加一些关心下一代成长、发展慈善事业的活动。在岗位上公务缠身,有时身不由己,没有更多的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所以,如果有一天退下来,我会用更多的时间,参加关心青少年成长活动,多为慈善等公益事业尽一份力量,也算是“补课”吧。在吉林工作了几十年,希望能为父老乡亲们多做点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