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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战时对敌经济斗争和平抑物价的需要,国民政府财政部于1942年4月下令接近战区各省地方银行参与抢购沦陷区及接近沦陷区物资。粤闽冀浙皖等省地方银行纷纷采取行动加以实施,1943年货运局成立后,更与有关贸易公司联手抢购物资。今特从馆藏财政部档案中选辑出一组浙江地方银行办理物资抢购事宜的史料,借此冰山一角反映当时各省地方银行在财政部督导下配合政府进行经济战的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