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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福建省质监局起草的《福建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福建省《考核办法》”)、《福建省落实〈2013~2014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福建省《任务分解表》”)和《2014年度福建省各设区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福建省《考核评分细则》”)等三份文件,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以下简称“国务院《考核办法》”)和《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