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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由于拆迁矛盾而导致的拆迁行政争议越来越多。面对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非法拆迁行为,处于弱势的被拆迁人的救济渠道不顺畅所导致的社会暴力流血事件不断发生。从被拆迁人的救济渠道缺乏为视角出发,援引预防性行政诉讼作为理论支持,并提出扩充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建议,以此来避免因缺乏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而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