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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3.159
躯体形式障碍是一类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常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由于目前各科医生对此类患者,识别率较低,故常常造成对此类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延误,并由此造成巨大的医药费资源浪费。因此,提高当代各科医生对躯体形式障碍的识别能力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躯体形式障碍患者的躯体症状在各个系统均会出现,以心血管、消化、神经、呼吸系统出现症状最多,而泌尿生殖、运动系统,植物神经症状也较多见。比较常见的症状有头痛、胸痛、腹痛、肌肉痛、失眠、疲乏无力、头晕、气短、胸闷、心悸、出汗、手脚麻木、腹胀、便秘、腹泻、消化不良、小便困难、性功能障碍等。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已成为临床瞩目的问题。笔者现将84例躯体形式障碍患者随机分成两组治疗,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作临床观察和评价。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所有患者均由门诊医师采用《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对反复就医者进行诊断筛查。2009~2010年收治患者84例,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躯体形式障碍(CCMD-3)标准,排除器质性疾病及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以及未合并其他精神疾病,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及脑电图等检查均正常者。随机分为治疗组(舒肝解郁胶囊)和对照组(文拉法新),每组42例,两组性别、年龄、病程及治疗前HAMD评分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方法:治疗组给予舒肝解郁胶囊,2粒,2次/日,口服治疗。对照组给予文拉法新,早餐后服用。有睡眠障碍者可联合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前后进行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检查。疗程共6周。分别在治疗的第2、4、6周末采用HAMD评定疗效。
疗效判断标准:HAMD减分率判定疗效,即>80%为痊愈,50%为显著进步,>25%为进步,<25%为无效。减分率=(治疗前评分-治疗后评分)/治疗前评分×100%;显效率=(痊愈+显著进步)/总病例数×100%;有效率=(痊愈+显著进步+有效)/总病例数×100%。
统计学处理:资料输入采有SPSS10.0统计软件,采用t检验及X2检验。
结 果
不良反应:所有患者依从性佳,实际完成实验治疗组42例,对照组40例(脱落2例,皆因对不良反应不能耐受或恐惧致停药)。治疗组不良反应有口干、便秘、头晕、心慌,发生率为14.3%;对照组不良反应有便秘、恶心、头晕失眠、血压升高、嗜睡出汗,发生率为65%。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
两组治疗后临床疗效比较:治疗组痊愈15例,显著进步15例,进步5例,无效7例,显效率为71.4%;对照组痊愈15例,显著进步13例,进步7例,无效5例,显效率为70.0%。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两组无效12例,再联合用药1周进步3例,显著进步1例,有效率为41.6%。
两组治疗前后HAMD评分比较:治疗组治疗前HAND评分平均为21.39±1.89分,对照组为21.57±2.14分,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两组治疗2周后HAMD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下降,并且每次评分比前1次均有显著下降(P<0.05)。两组治疗6周后HAMD总分均有显著下降(P<0.001)。两组间各时期总分及减分率相比,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果见表1。
讨 论
本病系心理疾病的外在表现,患者常常在综合医院反复就诊,只有极少数患者到精神科或心理科就诊。尽管医生反复的说明和解释,均不能打消患者的疑虑,尽管患者症状的发生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艰难处境或心理冲突密切相关,但患者常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SD患者本身大多有疑病特点,恐惧药物不良反应,依从性差,而中药在国人心里根深蒂固,向来认为不良反应小,疗效可靠,心里易于接受。并且他们在治疗过程中对药物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盐酸文拉法辛虽然也有较好的疗效,但其突出的不良反应限制了临床应用,本文舒肝解郁胶囊与文拉法新疗效相当并且起效较快,不良反应少,依从性较好,是治疗躯体形式障碍很好的药物。舒肝解郁胶囊由贯叶金丝桃、刺五加组成。贯叶金丝桃被国外称圣•约翰草,贯叶金丝桃已被证明治疗轻中度抑郁,疗效与传统抗抑郁药相当。刺五加具有镇静、抗疲劳、促进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两者合用具有协同作用。本研究结果显示经舒肝解郁胶囊与文拉法新治疗后,躯体形式障碍患者的HAMD评分均显著下降,疗效显著,两药物联合有协同作用,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M].第3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2 崔利军,栗克清,江琴普,等.河北省躯体形式障碍的流行病学调查[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8,6(2):121-122.
3 沈渔邨.精神病学[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605-608.
4 陈康宁,李露斯.神经系统疾病鉴别诊断与治疗学[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7:487-491.
5 常双海,邵国艳.帕罗西汀与盐酸文拉法辛治疗躯体形式障碍的对照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7,15(1):26-27.
躯体形式障碍是一类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常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由于目前各科医生对此类患者,识别率较低,故常常造成对此类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延误,并由此造成巨大的医药费资源浪费。因此,提高当代各科医生对躯体形式障碍的识别能力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躯体形式障碍患者的躯体症状在各个系统均会出现,以心血管、消化、神经、呼吸系统出现症状最多,而泌尿生殖、运动系统,植物神经症状也较多见。比较常见的症状有头痛、胸痛、腹痛、肌肉痛、失眠、疲乏无力、头晕、气短、胸闷、心悸、出汗、手脚麻木、腹胀、便秘、腹泻、消化不良、小便困难、性功能障碍等。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已成为临床瞩目的问题。笔者现将84例躯体形式障碍患者随机分成两组治疗,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作临床观察和评价。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所有患者均由门诊医师采用《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对反复就医者进行诊断筛查。2009~2010年收治患者84例,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躯体形式障碍(CCMD-3)标准,排除器质性疾病及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以及未合并其他精神疾病,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及脑电图等检查均正常者。随机分为治疗组(舒肝解郁胶囊)和对照组(文拉法新),每组42例,两组性别、年龄、病程及治疗前HAMD评分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方法:治疗组给予舒肝解郁胶囊,2粒,2次/日,口服治疗。对照组给予文拉法新,早餐后服用。有睡眠障碍者可联合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前后进行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检查。疗程共6周。分别在治疗的第2、4、6周末采用HAMD评定疗效。
疗效判断标准:HAMD减分率判定疗效,即>80%为痊愈,50%为显著进步,>25%为进步,<25%为无效。减分率=(治疗前评分-治疗后评分)/治疗前评分×100%;显效率=(痊愈+显著进步)/总病例数×100%;有效率=(痊愈+显著进步+有效)/总病例数×100%。
统计学处理:资料输入采有SPSS10.0统计软件,采用t检验及X2检验。
结 果
不良反应:所有患者依从性佳,实际完成实验治疗组42例,对照组40例(脱落2例,皆因对不良反应不能耐受或恐惧致停药)。治疗组不良反应有口干、便秘、头晕、心慌,发生率为14.3%;对照组不良反应有便秘、恶心、头晕失眠、血压升高、嗜睡出汗,发生率为65%。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
两组治疗后临床疗效比较:治疗组痊愈15例,显著进步15例,进步5例,无效7例,显效率为71.4%;对照组痊愈15例,显著进步13例,进步7例,无效5例,显效率为70.0%。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两组无效12例,再联合用药1周进步3例,显著进步1例,有效率为41.6%。
两组治疗前后HAMD评分比较:治疗组治疗前HAND评分平均为21.39±1.89分,对照组为21.57±2.14分,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两组治疗2周后HAMD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下降,并且每次评分比前1次均有显著下降(P<0.05)。两组治疗6周后HAMD总分均有显著下降(P<0.001)。两组间各时期总分及减分率相比,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果见表1。
讨 论
本病系心理疾病的外在表现,患者常常在综合医院反复就诊,只有极少数患者到精神科或心理科就诊。尽管医生反复的说明和解释,均不能打消患者的疑虑,尽管患者症状的发生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艰难处境或心理冲突密切相关,但患者常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SD患者本身大多有疑病特点,恐惧药物不良反应,依从性差,而中药在国人心里根深蒂固,向来认为不良反应小,疗效可靠,心里易于接受。并且他们在治疗过程中对药物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盐酸文拉法辛虽然也有较好的疗效,但其突出的不良反应限制了临床应用,本文舒肝解郁胶囊与文拉法新疗效相当并且起效较快,不良反应少,依从性较好,是治疗躯体形式障碍很好的药物。舒肝解郁胶囊由贯叶金丝桃、刺五加组成。贯叶金丝桃被国外称圣•约翰草,贯叶金丝桃已被证明治疗轻中度抑郁,疗效与传统抗抑郁药相当。刺五加具有镇静、抗疲劳、促进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两者合用具有协同作用。本研究结果显示经舒肝解郁胶囊与文拉法新治疗后,躯体形式障碍患者的HAMD评分均显著下降,疗效显著,两药物联合有协同作用,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M].第3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2 崔利军,栗克清,江琴普,等.河北省躯体形式障碍的流行病学调查[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8,6(2):121-122.
3 沈渔邨.精神病学[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605-608.
4 陈康宁,李露斯.神经系统疾病鉴别诊断与治疗学[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7:487-491.
5 常双海,邵国艳.帕罗西汀与盐酸文拉法辛治疗躯体形式障碍的对照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7,15(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