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事故调查报告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具有行政性、集体性、确定性特点.事故调查报告属于主观性证据,无法适用行刑证据转化规定,但因其内容的可靠性和报告形成的不可替代性,《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01条赋予事故调查报告中专门性意见的证据资格.这虽然有利于解决诉讼中专门性问题的认定难题,但可能导致审查形式化,忽略鉴定检验的必要性,混淆专业意见与事实认定.中国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认定本就存在较大的结构风险,如公检法三机关主导、当事人权利缺位、意见的外部质量控制机制缺乏等,调查报告的引入可能进一步放大风险,对此应当
【机 构】
:
四川大学 法学院,成都 610207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事故调查报告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具有行政性、集体性、确定性特点.事故调查报告属于主观性证据,无法适用行刑证据转化规定,但因其内容的可靠性和报告形成的不可替代性,《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01条赋予事故调查报告中专门性意见的证据资格.这虽然有利于解决诉讼中专门性问题的认定难题,但可能导致审查形式化,忽略鉴定检验的必要性,混淆专业意见与事实认定.中国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认定本就存在较大的结构风险,如公检法三机关主导、当事人权利缺位、意见的外部质量控制机制缺乏等,调查报告的引入可能进一步放大风险,对此应当警惕,并建立配套机制加以完善.
其他文献
中国港口业发展虽然取得重大进展,但港口企业仍存在运营低效问题.为探究效率低下原因,采用视窗网络DEA模型,测量2015—2019年中国15家港口上市公司的总运营效率及生产、销售两个子过程效率.结果显示:中国港口上市公司整体运营表现不佳,无总运营效率有效公司;港口上市公司间的运营效率水平差距不大;总运营效率受生产子过程和销售子过程效率的共同影响.因此,建议采取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积极推进多元化和一体化发展战略、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等措施,提高中国港口上市公司运营效率,推动中国港口业可持续发展.
莱州湾沿岸海盐业在中国数千年的盐业开发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文化特色,笔者对莱州湾盐区的滨海、寿光、寒亭诸核心区域进行了持续月余的田野调查,认为:莱州湾沿岸作为历史上重要的海盐生产中心,仍具有资源优势,但盐民已呈明显的分流趋势,盐民的收入来源也日益多元化;盐民的传统信仰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留存,但盐神序列趋于简化,祭祀仪式更逐步朝“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演进;盐民固有的生活习俗趋于淡化,除却一些特殊的民间礼俗和普及性的游艺活动,已难以明显辨识融入盐区生活的特殊习俗.
国际投资仲裁是处理气候投资保护与东道国气候监管冲突的专门争端解决机制.传统上,投资仲裁存在投资者保护偏好,且仲裁规则与气候变化规则存在脱嵌.在解决此类争端时,仲裁庭主要面临投资保护规则与气候变化规则法律选择适用冲突、气候投资者公平公正待遇原则的标准判断模糊、气候监管政策构成间接征收的判断标准冲突、气候变化事实举证责任分配失衡等多重困境.为使投资仲裁发挥缓解气候变化的作用,仲裁庭应该对传统制度偏好进行逻辑修正,更多地将气候变化协定纳入实体裁决考量范畴,同时也要保障投资者正当程序利益.
后精准扶贫背景下产业扶贫是实现脱贫攻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路径,多元主体协同推进成为必然选择.多元主体基于各自的角色定位与行动逻辑,在实践中极易偏离目标靶向导致“无效扶贫”.以山东省R镇X村的生猪养殖产业扶贫项目为例,运用SFIC模型,提出构建以党委领导为核心,乡镇政府牵头、村民配合、村干部参与和龙头企业积极带动的“一核多元”协同扶贫模式.研究发现,党委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作为核心人物嵌入乡村治理体系,通过协调整合多元主体的诉求差异,促成多元主体协同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农民是乡村建设的主体,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对农民主体性建设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创新.回顾百年建设历程可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农民主体性建设的政治保障和基本动力,且“政策”在其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促使农民主体性觉醒;“以农养工”的农业政策致使农民主体性逐渐缺位;以“改革”为主题的“三农”政策推动农民主体性逐渐提升;“乡村振兴战略”赓续推进农民主体性发展.农民主体性建设虽出现些许曲折,但取得了重大成就,并且积累了宝贵经验:以“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
海洋命运共同体继承和汲取了中华文明“和”文化和中华民族悠久的海洋文明精髓,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在海洋领域的具体细化,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海洋命运共同体蕴含的共商、共建、共享之价值内涵,不仅与现行国际法基本原则相吻合,而且是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进一步发扬和创新.秉承海洋命运共同体核心价值,通过搁置争议与共同开发来解决海洋争端,共建海洋秩序并维护海洋安全,共享蓝色海洋资源等,探索全球海洋治理的实践路径,以维护中国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积极参与南海安全合作机制建设,既是中国捍卫南海正当权益、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在新时期深入参与全球治理的必然选择.中国参与南海安全合作机制建设的基本目标既包括低层次的消极安全合作,即被动应对安全威胁的现状,也包括高层次的积极安全合作,即主动谋划应对安全威胁的能力.中国参与南海安全合作机制建设应坚持基本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具有地区特色的“亚洲安全观”,坚持合理预期、循序渐进、协商一致、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中国参与南海安全合作机制建设的基本思路为安全合作机制的形式之争让位于功能作用,
利用1999—2017年的中国省级面板数据,通过设计计量模型并构造相关的指标变量,实证检验人力资本错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得出以下基本结论:一是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水平较高,对该地区的人力资本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因此东部地区表现为人力资本的配置不足;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相对落后,无法有效吸纳人力资本储备,因而造成该地区人力资本配置过度的局面.二是在东部地区,适度的人力资本不足反而有利于该地区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是在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本的配置过度阻碍了当地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针
人脸识别的准入以知情同意原则和权利克减条件为核心,但这两项规则均存在失灵风险.由于人脸信息的非接触性,以及处理者与信息主体间天然的权力不对称,知情同意难以落实.权利克减则因措辞模糊而滋生随意解释的空间,反而为人脸识别大肆侵入提供便利.对人脸识别效用与风险的误判,以及未能有效弥补权力不对称的立法导致传统规则的失灵.中国立法者应借鉴场景理论,设置人脸识别准入的“四象限”与“三清单”规则,禁止人脸识别进入非必要且非受控领域,在可受控领域为信息主体创设真正的选择权.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四川出现了专门办理盐运保险的机构,这在中国盐运安全保障领域由传统向近代转型的过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盐运保险机构为了盈利,减少盐运损失赔偿,在盐运安全风险防范方面不遗余力,既重视预防可能引起盐运失事的自然因素,也重视预防船户盗窃、匪劫等人为因素.为此,盐运保险机构在风险防范手段上多管齐下,不仅监管盐运过程、加强航道安全管理,而且还借助外力,如船帮、袍哥等协助维护盐运安全.这些举措弥补了政府在维护盐运方面的不足,对于促进盐业发展,稳定国家财政收入都产生了良好效果,反映了盐运保险市场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