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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权是一种新型权利,它不仅与传统的权利义务等置结构不同,还与行政权力有密切关联。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权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公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方式。当今的法治中国建设,不仅需要重视主体的行为自由,还需要借助社会保障权落实人权和平等的要求。然而,现在人们对社会保障权还不是十分重视,执法、司法过程中对社会保障权的理解、解释和运用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而我们不仅需要从法治中国建设、人权目标实现的高度来认知社会保障权,还需要从正确理解、恰当解释、完善制度、设计方法等维度来正视社会保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