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赣府字[2020]69号2020年9月17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江西)建设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此件主动公开)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江西)建设总体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对台工作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江西)建设,按照《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关于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的函》(国台函[2020] 39号)的要求和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一区三园"模式,结合南昌产业园(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产业园(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南工业园区)、吉安产业园(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