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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委托代理条件下,拥有企业所有权的委托者和掌控经营权的代理者(包括董事会、经理班子、监事会、党委等内部人,统称企业家)之间存在着目标差异。委托人是出资者,其追求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或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作为代理人的企业家,他们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目标系统,而且拥有信息优势。我们发现,现实中的企业家更倾向于追求企业规模最大化,本文对此提出了理论分析和矫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