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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最大化为目标,构建了一个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模式选择模型。该模型从信息生产和消费两个角度,将信息资源的公共获取分为四种模式;同时根据信息的公共属性以及其是否属于政府的法定工作范围,确定这四种公共获取模式的适用条件。在此基础上,本文指出那些属于政府法定工作范围的信息应当由政府来进行生产,其他信息则交由社会机构生产;公共性强的信息资源应当免费或以边际成本价格向民众提供,公共性弱的信息则可根据市场价格来提供。另外本文分析了信息资源的内在属性以及外部的社会经济环境对公共获取模式选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