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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本科教育规模与质量的冲突由来已久,并在新世纪后愈演愈烈。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现状的评判必须坚持历史分析与比较研究的科学方法,即尊重我国法治现状,认清法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的事实,并据此明确其素质教育的目标定位,在借鉴国外法学教育模式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改进举措。只有将更新理论知识、注重当下参与、加强实践锻炼、塑造共同体道德等多项措施结合起来,才能培养出合格的法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