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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概念升级的视角解读中央“12条”中的第四条。认为:该条用“两个包括”全面拓展了关于民族问题的思维空间,在首要位置强调了民族自身发展这个民族问题的重点领域,进而明确标注了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或国家之问这些民族问题的警戒区域;通盘把握了全球民族问题共通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实现了民族问题概念的更新换代。在此基础上,本文还进一步作出理解:民族问题就是具有民族性的社会问题,是伴随着民族过程不断产生并不断需要民族社会共同面对的历史使命;民族问题的民族性既可在社会转换中生成,也可在社会转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