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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秉承涉军案件无小事的思想,主动进入角色,在全省率先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用法律的天平在军地与军人、军属之间搭建联动平台,奏响了一曲大国防的和谐旋律。几年来,先后接待来访军人军属400多人,审理各类涉军案件130余件,为军人军属挽回损失达200多万元。该院也先后被评为安徽省、南京军区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07年1月,再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成为全省惟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协调各方解决问题
合肥蜀山区地处合肥大蜀山脚下,辖区内涉军单位较多,军队的一些院校、医院等单位大多座落在此,辖区常住军人,军属约10多万人。
近年来,蜀山区法院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及时化解矛盾,坚持思想疏导与解决涉法问题相结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果。“维权合议庭”还注重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协调处理,解决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案件审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从根本上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
2005年3月,某部政治部门来函请求依法为该部士官小孙解决拆迁费一事。法庭马上会同区人武部及有关5家单位,只用了3天时间,便与各方就拆迁费的支付方式,恢复楼安置等达成了共识,给了小孙一个满意的答复。
2006年6月,法庭接到驻河南省武警某部刚刚入伍的战士小郑寄来的一封信件,反映因邻里纠纷,父亲被打伤的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其父亲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维权。战士利益无小事,法庭会同街道、当事人单位进行“三堂会审”,及时弄清了来龙去脉,稳定了情绪,明辨了是非,很快使动手殴打小郑父亲的邻居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面向小郑父亲赔礼道歉,并当场支付了医药费。
作风踏实赢得赞誉
为保证军人军属合法利益得到更加及时的法律保护,“维权法庭”对涉军案件实行快立案,快送达,快审理,快执行的原则。立案庭指定专人负责对涉军案件统一受理,分流,督办,将案件审理全程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及时督办,掌握案件进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对军人军属经济困难的,主动给予办理诉讼费用的减,缓,免交手续;案件受理后,及时移送审判庭,优先安排开庭,迅速审判;立案庭专人负责对涉军案件全程监控,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进入执行程序后,分管院领导及时督办,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如在审理宋某与潘某离婚一案中,男方宋某原系合肥炮兵学院干部,系该院国防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之一,女方是某小学教师.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的同时,牵扯了宋某大量的精力,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防科研项目的进展速度。无奈之下,宋某向该院提出离婚诉讼。女方应诉后,态度消沉,情绪低落,坚决不同意离婚.随着案件审理的深入,双方父母也参与到矛盾中,使案件处理更加棘手复杂。处理案件的审判人员多次与女方谈心交流,了解真实想法,耐心向她宣传法律,稳定其情绪;同时一方面做男方父母的思想工作,调整情绪,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离婚案件,另一方面与部队联系,请他们做工作。在部队配合下,经过审判人员的辛勤努力,女方最终接受了夫妻感情无法修复的事实,同意与男方调解离婚。案件审理后,宋某及其所在部队专程上门向法院表示感谢,对审判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执法水平表示赞许,宋某也安心投入到国防科研工作中。
依法维权提供保障
近年来,医患纠纷呈现出快速上升趋势,军队医院也成为诉讼主体,被告上法庭。由于此类纠纷法律关系复杂,造成人员伤残或死亡,后果严重,且涉及经济利益巨大,矛盾容易激化。有的当事人采取冲动、偏激的方式,严重影响了军队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如在审理陈某与部队某医院及另外三家医院、血站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原告陈某因患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自94年起先后经几家血站和医院供血,输血。2002年,其被查出患丙肝。陈某及亲属多人到该部队医院要求处理,引起群众围观,干扰了医院正常工作医疗秩序.案件起诉来法院后,陈某要求法院判令四家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由于事情发生时间距起诉时长达8年之久,司法鉴定也无法确定四家被告中谁存在过错。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审判人员四处查找资料,翻阅相关医学文献,寻找原告致病原因,在虚心向专家学者请教的基础上,考虑到原告后续治疗费困难的情况,耐心开展调解,反复与各方沟通,并针对部分被告在外地,到庭不方便的情况,采取了电话沟通、背靠背调解等方式,使原告达成谅解,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使该部队医院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受到好评。
秉持公正慎重稳妥
慎重稳妥,公平公正,是蜀山区法院办案的一个重要原则。慎重处理涉军案件,充分考虑各方面尤其是政治上的影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体现公平公正。
2007年,部队某单位以违反合同为由对3名聘用人员下达了解聘通知,3名聘用员工要求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结果为部队方败诉,当事人趁机聚集无关人员扰闹滋事,严重影响了部队的正常工作秩序和良好的形象。部队随即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根据3名聘用人员的违纪程度,分别情况作出了支持部队对2人解聘,不支持部队对违纪情节轻微的1人解聘的判决。原被告双方均接受了这一判决。判决结果使部队认识到,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能使正常的工作少一些曲折,多一分顺达。事后,法院方面对此案专门组织人员和部队有关领导进行了一次座谈交流,分析部队赢在哪里,败在何处,并就部队在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司法建议。
2006年,部队某干休所对单位的一幢楼房进行了对外租赁,被一个体经营酒店,由于经营不善,在短短两年内,这个经营户负债累累,为逃避债务,隐匿起来了。接到部队的诉讼请求后,“合议庭”马上立案,派遣得力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取证。为减少部队和其它债权人的损失,合议庭研究决定由债权人合资经营这个酒店,所得利润由部队和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成。这种灵活而合法的处理,使部队单位的合法利益免受了损失,部队的领导对法院的处理表示满意。
采访中,蜀山区法院分管合议庭的副院长裴文泓正在审理一起涉军案件,她动情地对记者说:“心系国防,情注军营,我们在涉军案件审理中,时刻注重增强大局意识,以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法院拥军的新途径,为巩固国防,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奏响一曲时代和谐的主旋律。”■
协调各方解决问题
合肥蜀山区地处合肥大蜀山脚下,辖区内涉军单位较多,军队的一些院校、医院等单位大多座落在此,辖区常住军人,军属约10多万人。
近年来,蜀山区法院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及时化解矛盾,坚持思想疏导与解决涉法问题相结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果。“维权合议庭”还注重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协调处理,解决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案件审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从根本上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
2005年3月,某部政治部门来函请求依法为该部士官小孙解决拆迁费一事。法庭马上会同区人武部及有关5家单位,只用了3天时间,便与各方就拆迁费的支付方式,恢复楼安置等达成了共识,给了小孙一个满意的答复。
2006年6月,法庭接到驻河南省武警某部刚刚入伍的战士小郑寄来的一封信件,反映因邻里纠纷,父亲被打伤的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其父亲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维权。战士利益无小事,法庭会同街道、当事人单位进行“三堂会审”,及时弄清了来龙去脉,稳定了情绪,明辨了是非,很快使动手殴打小郑父亲的邻居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面向小郑父亲赔礼道歉,并当场支付了医药费。
作风踏实赢得赞誉
为保证军人军属合法利益得到更加及时的法律保护,“维权法庭”对涉军案件实行快立案,快送达,快审理,快执行的原则。立案庭指定专人负责对涉军案件统一受理,分流,督办,将案件审理全程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及时督办,掌握案件进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对军人军属经济困难的,主动给予办理诉讼费用的减,缓,免交手续;案件受理后,及时移送审判庭,优先安排开庭,迅速审判;立案庭专人负责对涉军案件全程监控,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进入执行程序后,分管院领导及时督办,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如在审理宋某与潘某离婚一案中,男方宋某原系合肥炮兵学院干部,系该院国防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之一,女方是某小学教师.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的同时,牵扯了宋某大量的精力,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防科研项目的进展速度。无奈之下,宋某向该院提出离婚诉讼。女方应诉后,态度消沉,情绪低落,坚决不同意离婚.随着案件审理的深入,双方父母也参与到矛盾中,使案件处理更加棘手复杂。处理案件的审判人员多次与女方谈心交流,了解真实想法,耐心向她宣传法律,稳定其情绪;同时一方面做男方父母的思想工作,调整情绪,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离婚案件,另一方面与部队联系,请他们做工作。在部队配合下,经过审判人员的辛勤努力,女方最终接受了夫妻感情无法修复的事实,同意与男方调解离婚。案件审理后,宋某及其所在部队专程上门向法院表示感谢,对审判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执法水平表示赞许,宋某也安心投入到国防科研工作中。
依法维权提供保障
近年来,医患纠纷呈现出快速上升趋势,军队医院也成为诉讼主体,被告上法庭。由于此类纠纷法律关系复杂,造成人员伤残或死亡,后果严重,且涉及经济利益巨大,矛盾容易激化。有的当事人采取冲动、偏激的方式,严重影响了军队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如在审理陈某与部队某医院及另外三家医院、血站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原告陈某因患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自94年起先后经几家血站和医院供血,输血。2002年,其被查出患丙肝。陈某及亲属多人到该部队医院要求处理,引起群众围观,干扰了医院正常工作医疗秩序.案件起诉来法院后,陈某要求法院判令四家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由于事情发生时间距起诉时长达8年之久,司法鉴定也无法确定四家被告中谁存在过错。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审判人员四处查找资料,翻阅相关医学文献,寻找原告致病原因,在虚心向专家学者请教的基础上,考虑到原告后续治疗费困难的情况,耐心开展调解,反复与各方沟通,并针对部分被告在外地,到庭不方便的情况,采取了电话沟通、背靠背调解等方式,使原告达成谅解,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使该部队医院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受到好评。
秉持公正慎重稳妥
慎重稳妥,公平公正,是蜀山区法院办案的一个重要原则。慎重处理涉军案件,充分考虑各方面尤其是政治上的影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体现公平公正。
2007年,部队某单位以违反合同为由对3名聘用人员下达了解聘通知,3名聘用员工要求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结果为部队方败诉,当事人趁机聚集无关人员扰闹滋事,严重影响了部队的正常工作秩序和良好的形象。部队随即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根据3名聘用人员的违纪程度,分别情况作出了支持部队对2人解聘,不支持部队对违纪情节轻微的1人解聘的判决。原被告双方均接受了这一判决。判决结果使部队认识到,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能使正常的工作少一些曲折,多一分顺达。事后,法院方面对此案专门组织人员和部队有关领导进行了一次座谈交流,分析部队赢在哪里,败在何处,并就部队在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司法建议。
2006年,部队某干休所对单位的一幢楼房进行了对外租赁,被一个体经营酒店,由于经营不善,在短短两年内,这个经营户负债累累,为逃避债务,隐匿起来了。接到部队的诉讼请求后,“合议庭”马上立案,派遣得力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取证。为减少部队和其它债权人的损失,合议庭研究决定由债权人合资经营这个酒店,所得利润由部队和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成。这种灵活而合法的处理,使部队单位的合法利益免受了损失,部队的领导对法院的处理表示满意。
采访中,蜀山区法院分管合议庭的副院长裴文泓正在审理一起涉军案件,她动情地对记者说:“心系国防,情注军营,我们在涉军案件审理中,时刻注重增强大局意识,以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法院拥军的新途径,为巩固国防,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奏响一曲时代和谐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