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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国有企业下属煤矿一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笔者对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以下理解和体会。
一、纪律和“四种形态”的基本涵义
(一)纪律的涵义:纪律,指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一般来说,纪律有三种基本涵义:
1.纪律是指惩罚;
2.纪律是指通过施加外来约束达到纠正行为目的手段;
3.纪律是指对自身行为起作用的内在约束力。
这三层意思概括了纪律的基本内涵,同时也反映出良好纪律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由外在的强迫约束逐步过渡到内在自律的过程。
(二)“四种形态”的提出和涵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中第七条对“四种形态”从新定义: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二、纪律的特点和重要性
纪律是法度,《左传·齐桓公二年》中有言:“百官於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纪律是规矩,汉.徐干《中论·历数》中语:“昔者圣王之造历数也,察纪律之行,观运机之动。”清.戴名世《史论》中有云:“观良将之用众也,纪律必严,赏罚必信。”可见,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集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是要求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纪律具有社会性、历史性、阶级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
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战略部署。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监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机关尊崇党章、找准职责定位,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监督执纪理念和实践创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纪严于法、纪在法前。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提出運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指明了实现路径。
三、实践“四种形态”,聚焦主责主业
各级纪检机关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注重开展廉洁从业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开展廉洁自律谈话。廉洁自律谈话是针对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学习、年度考核及廉洁自律情况的提醒谈话。矿两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对班子成员例行廉洁自律谈话不少于2次,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谈话不少于3次。
2.开展任职廉洁从业谈话。任职廉洁从业谈话是指与新任职或被提拔的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树立责任意识,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廉洁自律,抵制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3.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或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中发现,存在虽够不上党政纪处分,但员工信任程度差,作风飘浮,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道德品质问题突出的行为人的谈话。谈话时应讲清员工反映或组织发现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整改的具体意见,被谈话人要写出书面检查。
4.进行警示谈话。警示谈话是指个人或科(队)在一个时期出现不廉洁行为或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苗头、带有倾向性问题的;或出现执行力较差,生产、经营、安全工作整体下滑,员工意见较大,影响到安全生产、稳定、班子团结等方面的行为人的谈话。谈话时要在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并由该科队或个人向组织写出报告和整改措施。
廉洁从业谈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下管一级,逐级负责的原则,由矿纪委分别组织实施。任职廉洁从业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结束后,談话情况要记入个人廉洁从业档案。
(二)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科学准确量纪。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施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工作规则》的出台,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纪检监察工作能否严格依规依纪,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全党、全社会带来的政治效果。科学准确量纪,是切实落实第二种形态的具体举措。
《工作规则》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工作规则》将运用“四种形态”程序化、规范化,为纪检机关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提供了具体入微的操作指南。《工作规则》不仅对监督执纪的工作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审查组组长及成员的权限也作出了具体规定,既是工作规范,也是纪律要求。
(三)健全“大监督”格局,强化效能监察,加强监督的制衡力。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效能监察。结合“三大本质安全”、“九位一体”保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力度,督查风险预警机制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推进本质安全体系的科学管理和高效运作;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管理行为和业务流程,促进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增长效力的提升;三是针对管理制度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查找漏洞,健全制度,促进生产经营管理的优化完善;四是抓好干部作风督查工作。主要针对各级领导带班跟班的责任落实进行督察,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五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党务公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六是有效扩大社会监督,为社会监督提供更多渠道和空间,为外部监督凝聚更多社会力量。
四、从严执纪,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加大惩治力度,形成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充分释放和凸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大力营造“不敢腐”、“有腐必查”、“有腐必惩”的氛围。一要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二要对责任人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处理结果是否落实到位,问责、追责是否到位;三要加强案件审理和管理工作,严格办案程序,及时结案,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四要严格执行案件备案制度和重要案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加强对转办、督办案件的监督检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纪检监察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忠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践行者,科学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奋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纪律和“四种形态”的基本涵义
(一)纪律的涵义:纪律,指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一般来说,纪律有三种基本涵义:
1.纪律是指惩罚;
2.纪律是指通过施加外来约束达到纠正行为目的手段;
3.纪律是指对自身行为起作用的内在约束力。
这三层意思概括了纪律的基本内涵,同时也反映出良好纪律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由外在的强迫约束逐步过渡到内在自律的过程。
(二)“四种形态”的提出和涵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中第七条对“四种形态”从新定义: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二、纪律的特点和重要性
纪律是法度,《左传·齐桓公二年》中有言:“百官於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纪律是规矩,汉.徐干《中论·历数》中语:“昔者圣王之造历数也,察纪律之行,观运机之动。”清.戴名世《史论》中有云:“观良将之用众也,纪律必严,赏罚必信。”可见,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集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是要求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纪律具有社会性、历史性、阶级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
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战略部署。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监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机关尊崇党章、找准职责定位,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监督执纪理念和实践创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纪严于法、纪在法前。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提出運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指明了实现路径。
三、实践“四种形态”,聚焦主责主业
各级纪检机关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注重开展廉洁从业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开展廉洁自律谈话。廉洁自律谈话是针对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学习、年度考核及廉洁自律情况的提醒谈话。矿两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对班子成员例行廉洁自律谈话不少于2次,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谈话不少于3次。
2.开展任职廉洁从业谈话。任职廉洁从业谈话是指与新任职或被提拔的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树立责任意识,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廉洁自律,抵制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3.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或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中发现,存在虽够不上党政纪处分,但员工信任程度差,作风飘浮,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道德品质问题突出的行为人的谈话。谈话时应讲清员工反映或组织发现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整改的具体意见,被谈话人要写出书面检查。
4.进行警示谈话。警示谈话是指个人或科(队)在一个时期出现不廉洁行为或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苗头、带有倾向性问题的;或出现执行力较差,生产、经营、安全工作整体下滑,员工意见较大,影响到安全生产、稳定、班子团结等方面的行为人的谈话。谈话时要在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并由该科队或个人向组织写出报告和整改措施。
廉洁从业谈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下管一级,逐级负责的原则,由矿纪委分别组织实施。任职廉洁从业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结束后,談话情况要记入个人廉洁从业档案。
(二)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科学准确量纪。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施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工作规则》的出台,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纪检监察工作能否严格依规依纪,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全党、全社会带来的政治效果。科学准确量纪,是切实落实第二种形态的具体举措。
《工作规则》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工作规则》将运用“四种形态”程序化、规范化,为纪检机关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提供了具体入微的操作指南。《工作规则》不仅对监督执纪的工作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审查组组长及成员的权限也作出了具体规定,既是工作规范,也是纪律要求。
(三)健全“大监督”格局,强化效能监察,加强监督的制衡力。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效能监察。结合“三大本质安全”、“九位一体”保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力度,督查风险预警机制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推进本质安全体系的科学管理和高效运作;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管理行为和业务流程,促进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增长效力的提升;三是针对管理制度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查找漏洞,健全制度,促进生产经营管理的优化完善;四是抓好干部作风督查工作。主要针对各级领导带班跟班的责任落实进行督察,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五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党务公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六是有效扩大社会监督,为社会监督提供更多渠道和空间,为外部监督凝聚更多社会力量。
四、从严执纪,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加大惩治力度,形成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充分释放和凸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大力营造“不敢腐”、“有腐必查”、“有腐必惩”的氛围。一要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二要对责任人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处理结果是否落实到位,问责、追责是否到位;三要加强案件审理和管理工作,严格办案程序,及时结案,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四要严格执行案件备案制度和重要案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加强对转办、督办案件的监督检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纪检监察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忠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践行者,科学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奋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