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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民主进程的不断加快,原在农村推行的“一支笔”审批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正在不断凸现出来。结合我们芝罘区在部分村实行“三笔会签”制度的特点,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认为在农村中应推行“联笔会签”制度。所谓“联笔会签”,即村定期(一周)召开一次两委会议,由两委成员讲清各自分管所发生的每笔支出情况,然后由参加会议的两委成员全体签字,共同承担责任。其优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