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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台湾成立"文化建设委员会",公布《文化资产保护法》始,经过30余年的修正和补充,针对于近代建筑的保护逐渐受到重视,各县市形成了系统的、符合国际通行的修护观念的古迹和历史建筑保护法规体系。在其指导下,古迹和历史建筑的登录指定、修缮和再利用工作陆续展开,并完成了一批优秀的近代建筑保护再利用案例。本文取台北市专卖局南门工厂中的物品仓库为例,论述分析其保护和再利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