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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金是按什么标准发放?
东莞市虎门镇北栅读者阿东陈述:
主持人,我想向您咨询有关社保的问题,譬如一个打工者25岁时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并开始买社保,买15年到40岁就到期,42岁时又转到第二家企业工作并开始买社保,买15年后到57岁到期。听说60岁后可领取生活补助,那么,这个打工者是否可以领取两份养老金?买社保后领取的经济补助是否是15年到期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换工作后是否可以继续购买社保?
答:1.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内容,社会养老保险只是其中的一项。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社会养老保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被保险人惟一和终身的社会保障号,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工作,养老保险的账号只有一个,换工作后仍然用原来的账号缴纳养老保险金,只要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累计满15年或以上,到达退休年龄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至终老。这里的15年是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最低年限,退休金的高低跟参保的缴费年限的长短和缴费工资的高低有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越高,退休金越高。
2.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的数额不是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数额是有公式计算的。譬如:李先生2007年7月1日开始参保,连续25年均按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李先生的缴费工资的11%缴纳养老保险费,李先生本人按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25年后,李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32年6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假设2006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82元,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資每年均按5%的幅度增长,那么,2031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389元,因为李先生连续25年均按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其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1,到2032年6月止,李先生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99974.91元,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137465.5元,李先生的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如下:基础养老金=(7389×1+7389)÷2×25×1%=1847.2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99974.91÷139=719.25(元)(未含利息),则从2032年7月起,李先生首次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566.5元。
养老金核定后的水平不是一成不变,每年7月随全省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变动而调整。
2.讨取工伤赔偿须按哪些步骤?
深圳市公明镇读者谭东林陈述:
我在厂里发生了工伤事故,左手被线刀切断了手指,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医生说我的左手小指、无名指、中指已切断,食指筋骨折断,伤口康复后也已不方便,会影响生活。现在,厂里叫我回厂休养,老板、经理都不理我,从未提起给我任何赔偿。请问:我应该怎样向厂里要求赔偿我的工伤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我是否需要先到医院鉴定伤残级别,然后去劳动局寻求帮助?
答:1.关于工伤赔偿的步骤,各地有不尽相同的规定,但不会有很大差别,一般按以下步骤:
(1)向你单位(工厂)所在地的劳动和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和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你可以向单位(厂方)要求支付医药费和停工保薪期内的工资以及住院补助金;劳动保障部门会向你(或你所在单位)送达《伤残鉴定通知书》,按照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伤残鉴定;
(3)你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要求相应的赔偿。一般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缴交了工伤保险,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交保险,则由单位按保险待遇支付。如果和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再就业补助金。
2.因为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一般不重复支持再赔偿精神损失,但是,情况特殊的可以酌情考虑。
特约主持:赵平
E-mail:[email protected]
东莞市虎门镇北栅读者阿东陈述:
主持人,我想向您咨询有关社保的问题,譬如一个打工者25岁时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并开始买社保,买15年到40岁就到期,42岁时又转到第二家企业工作并开始买社保,买15年后到57岁到期。听说60岁后可领取生活补助,那么,这个打工者是否可以领取两份养老金?买社保后领取的经济补助是否是15年到期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换工作后是否可以继续购买社保?
答:1.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内容,社会养老保险只是其中的一项。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社会养老保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被保险人惟一和终身的社会保障号,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工作,养老保险的账号只有一个,换工作后仍然用原来的账号缴纳养老保险金,只要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累计满15年或以上,到达退休年龄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至终老。这里的15年是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最低年限,退休金的高低跟参保的缴费年限的长短和缴费工资的高低有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越高,退休金越高。
2.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的数额不是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数额是有公式计算的。譬如:李先生2007年7月1日开始参保,连续25年均按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李先生的缴费工资的11%缴纳养老保险费,李先生本人按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25年后,李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32年6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假设2006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82元,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資每年均按5%的幅度增长,那么,2031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389元,因为李先生连续25年均按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其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1,到2032年6月止,李先生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99974.91元,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137465.5元,李先生的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如下:基础养老金=(7389×1+7389)÷2×25×1%=1847.2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99974.91÷139=719.25(元)(未含利息),则从2032年7月起,李先生首次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566.5元。
养老金核定后的水平不是一成不变,每年7月随全省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变动而调整。
2.讨取工伤赔偿须按哪些步骤?
深圳市公明镇读者谭东林陈述:
我在厂里发生了工伤事故,左手被线刀切断了手指,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医生说我的左手小指、无名指、中指已切断,食指筋骨折断,伤口康复后也已不方便,会影响生活。现在,厂里叫我回厂休养,老板、经理都不理我,从未提起给我任何赔偿。请问:我应该怎样向厂里要求赔偿我的工伤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我是否需要先到医院鉴定伤残级别,然后去劳动局寻求帮助?
答:1.关于工伤赔偿的步骤,各地有不尽相同的规定,但不会有很大差别,一般按以下步骤:
(1)向你单位(工厂)所在地的劳动和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和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你可以向单位(厂方)要求支付医药费和停工保薪期内的工资以及住院补助金;劳动保障部门会向你(或你所在单位)送达《伤残鉴定通知书》,按照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伤残鉴定;
(3)你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要求相应的赔偿。一般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缴交了工伤保险,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交保险,则由单位按保险待遇支付。如果和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再就业补助金。
2.因为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一般不重复支持再赔偿精神损失,但是,情况特殊的可以酌情考虑。
特约主持: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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