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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民期盼的焦点,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切入点。弥陀镇党委、政府抓住省、市、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实质,确定“深入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稳步顺利推进”的工作思路,于2008年6月全面启动林改工作,至 2009年10月20日在全县率先圆满完成。在全镇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了“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以油茶为主特色经济林果的快速发展。
弥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勇于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强化建设、从工作上注重指导、资金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有人员机构”。成立了镇、村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镇政府镇长章周中同志任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蒋志才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林业、财政、司法、农经、农技、国土、广播等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抽调熟悉农村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林改工作组,下设“政策宣传组”、“林权纠纷调解组”、“林界勘验工作组”、“资料审查查办证组”和“林改办公室”,并明确其职责、落实其责任。特别是外业勘界和资料归档过程中,林业站同志全力以赴,分工负责,确保了林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有工作机制”。制定了“摸底调查现有林权——第一榜公示——制定、通过林改方案——勘界——第二榜公示——签订(完善)合同——林权权利人申请发证——审核——数据录入——发证前第三榜公示——颁证——建档”的确权发证工作流程,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是“有经费保障”。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县投入林改专项资金4万元,镇政府投入林改工作金费7万元,添置了打印机和复印机,在镇林业站设立专门办公室,保证了林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弥陀镇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召开各种会议、印发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培训等方式,将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林改范围、内容方式以及工作步骤等宣传到位,营造了良好的改革舆论范围,根统计,全镇共印发宣传资料3500份,召开专题会议15余次,书写布幅标语24幅,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知道,让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
林改工作试点是一种摸索,如何摸索出一条符合弥陀镇实际,又有利于普遍推广的林改路子,我们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其他地方的试点经验,夯实基础,制定了《弥陀镇集体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县政府审批,确保林改工作依法、规范操作。
为了确保全乡统一口径规范操作,镇政府明确了“五统一”,即涉及林改政策的统一由林改办负责答复,林改业务统一由林业站指导,使用的表册统一由林改办印制,所有的代表会议记录、决定、合同等格式统一由林改办制作,所有的林改资料统一由林改办落实专人收管、归档。让每个具体操作工作人员都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全镇按统一的标准规范运作。
工作组、村、组三级密切配合,坚持“户与户之间矛盾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矛盾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矛盾不出乡”的原则,采用“四问”法进行调解处理:一问村组干部、二问党员、三问当地有威望的知情人、四问群众。把村、组干部满不满意、党员干部满不满意、双方当事人满不满意作为纠纷调解的工作尺度。调解满意率达95%以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富民惠民、关注民生”的内容之一,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做到政策、程序、方法、内容、结果“五公开”,我们一开始就要求镇纪委全程介入,严格执行六“六不准”:1.不准干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参与买卖青山。2.不准干部利用部门优势、政策优势、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技术优势参股入股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转让林木林地,与民争利。3.不准干部违规干预和参与集体山林承包经营或招投标拍卖转让经营。4.不准森林资源评估人员弄虚作假、违规设计,从中谋取私利。5.不准干部暗箱操作,搞权力承包,垄断承包。6.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同时向社会公布镇林改办电话,使整个林改工作处于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中。
根据林改政策要求,结合该镇实际,明确政策界限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
一是稳定自留山,完善责任山政策。对已划定的自留山实行“生不增,死不减”,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允许流转,不得强行收回;对“三定”时期所发自留山林权让界址清楚,群众无异议的,不重复发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有自留山但无证的查看历史档案,认定自留山;对“三定”和“四固定”时期分配的自留山,存在争议的,按面积按现在比例分摊;界至清楚,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核定面积,换发林权证;自留山主迁转时没委托他人经营或流转,通过村民小组会议通过,可将其分给其他农户;原自留山主现要索回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是自愿交回集体的不得索回;对“五保户”的自留山、责任山应与其他村民同等对待;对已分配到户的责任山,原承包人死后无继承人的,由集体收回重新落实林权;原责任山主经营管护不力或改变林地用途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可以重新改革等方面进行认真的界定。
二是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对改革前,集体或个人在他人撂荒的自留山、责任山造林形成的山林,原则上按“谁种谁有,谁受益”的政策;对农户在集体荒山、承包集体荒山、他人自留山、责任山造林,联营造林等方面的情况都有详细的规定。
三是对集体林地的经营管理,采取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对集体统一经营且群众比较满意的山林、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可继续实行村民集体统一经营,采取“均股”、“均利”。采取产权到户、家庭经营或联户经营。即因山林面积较大,群众对林业依赖程度较深的村组,可以采取“均山”、“均林”。还可以对集体山林流转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引导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该镇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落实了“四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管理林地的责任心。通过林改,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得以进一步明确,林地可以继承、抵押、流转、担保,也可以作为林农入股、合资的资本,发挥了林地作用,解决了老百姓贷款难、资金筹措难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管理林地的责任心。
转变了观念,进一步激活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机制。林改前,由于集体林地林木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生产责任不落实等原因,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按照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做大支柱、做活边贸、做强集镇”的发展思路,通过林改,广泛吸引社会各界投资林业产业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特色林产业,有力促进了全镇油茶产业的迅速发展,使之成为农民增收致富、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在上级政策引导和技术扶持下,全镇截止2009年6月共完成油茶产业种植4500亩,油茶树将真正成为群众增加收入的致富树,退耕还林的生态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风景树。
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意识,促进了林业发展。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护林难”、“防火难”在“看好自家林、管好自家山”的宣传中明显增强。
要实现“绿水青山”,又要实现“金山银山”,如何让山绿起来、林农富起来、林业活起来,该镇重点抓好“林产”结合发展现代林业这篇文章,抓林改、促产业,积极发展市场前景好、关联度强、带动农户多、综合效益好的产业。通过引导,全镇上下掀起大干以油茶产业为主的产业建设高潮,十年后“林产”结合的效益将得到充分显现,预计每亩林地平均为林农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
弥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勇于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强化建设、从工作上注重指导、资金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有人员机构”。成立了镇、村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镇政府镇长章周中同志任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蒋志才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林业、财政、司法、农经、农技、国土、广播等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抽调熟悉农村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林改工作组,下设“政策宣传组”、“林权纠纷调解组”、“林界勘验工作组”、“资料审查查办证组”和“林改办公室”,并明确其职责、落实其责任。特别是外业勘界和资料归档过程中,林业站同志全力以赴,分工负责,确保了林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有工作机制”。制定了“摸底调查现有林权——第一榜公示——制定、通过林改方案——勘界——第二榜公示——签订(完善)合同——林权权利人申请发证——审核——数据录入——发证前第三榜公示——颁证——建档”的确权发证工作流程,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是“有经费保障”。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县投入林改专项资金4万元,镇政府投入林改工作金费7万元,添置了打印机和复印机,在镇林业站设立专门办公室,保证了林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弥陀镇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召开各种会议、印发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培训等方式,将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林改范围、内容方式以及工作步骤等宣传到位,营造了良好的改革舆论范围,根统计,全镇共印发宣传资料3500份,召开专题会议15余次,书写布幅标语24幅,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知道,让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
林改工作试点是一种摸索,如何摸索出一条符合弥陀镇实际,又有利于普遍推广的林改路子,我们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其他地方的试点经验,夯实基础,制定了《弥陀镇集体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县政府审批,确保林改工作依法、规范操作。
为了确保全乡统一口径规范操作,镇政府明确了“五统一”,即涉及林改政策的统一由林改办负责答复,林改业务统一由林业站指导,使用的表册统一由林改办印制,所有的代表会议记录、决定、合同等格式统一由林改办制作,所有的林改资料统一由林改办落实专人收管、归档。让每个具体操作工作人员都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全镇按统一的标准规范运作。
工作组、村、组三级密切配合,坚持“户与户之间矛盾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矛盾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矛盾不出乡”的原则,采用“四问”法进行调解处理:一问村组干部、二问党员、三问当地有威望的知情人、四问群众。把村、组干部满不满意、党员干部满不满意、双方当事人满不满意作为纠纷调解的工作尺度。调解满意率达95%以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富民惠民、关注民生”的内容之一,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做到政策、程序、方法、内容、结果“五公开”,我们一开始就要求镇纪委全程介入,严格执行六“六不准”:1.不准干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参与买卖青山。2.不准干部利用部门优势、政策优势、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技术优势参股入股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转让林木林地,与民争利。3.不准干部违规干预和参与集体山林承包经营或招投标拍卖转让经营。4.不准森林资源评估人员弄虚作假、违规设计,从中谋取私利。5.不准干部暗箱操作,搞权力承包,垄断承包。6.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同时向社会公布镇林改办电话,使整个林改工作处于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中。
根据林改政策要求,结合该镇实际,明确政策界限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
一是稳定自留山,完善责任山政策。对已划定的自留山实行“生不增,死不减”,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允许流转,不得强行收回;对“三定”时期所发自留山林权让界址清楚,群众无异议的,不重复发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有自留山但无证的查看历史档案,认定自留山;对“三定”和“四固定”时期分配的自留山,存在争议的,按面积按现在比例分摊;界至清楚,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核定面积,换发林权证;自留山主迁转时没委托他人经营或流转,通过村民小组会议通过,可将其分给其他农户;原自留山主现要索回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是自愿交回集体的不得索回;对“五保户”的自留山、责任山应与其他村民同等对待;对已分配到户的责任山,原承包人死后无继承人的,由集体收回重新落实林权;原责任山主经营管护不力或改变林地用途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可以重新改革等方面进行认真的界定。
二是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对改革前,集体或个人在他人撂荒的自留山、责任山造林形成的山林,原则上按“谁种谁有,谁受益”的政策;对农户在集体荒山、承包集体荒山、他人自留山、责任山造林,联营造林等方面的情况都有详细的规定。
三是对集体林地的经营管理,采取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对集体统一经营且群众比较满意的山林、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可继续实行村民集体统一经营,采取“均股”、“均利”。采取产权到户、家庭经营或联户经营。即因山林面积较大,群众对林业依赖程度较深的村组,可以采取“均山”、“均林”。还可以对集体山林流转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引导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该镇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落实了“四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管理林地的责任心。通过林改,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得以进一步明确,林地可以继承、抵押、流转、担保,也可以作为林农入股、合资的资本,发挥了林地作用,解决了老百姓贷款难、资金筹措难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管理林地的责任心。
转变了观念,进一步激活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机制。林改前,由于集体林地林木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生产责任不落实等原因,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按照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做大支柱、做活边贸、做强集镇”的发展思路,通过林改,广泛吸引社会各界投资林业产业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特色林产业,有力促进了全镇油茶产业的迅速发展,使之成为农民增收致富、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在上级政策引导和技术扶持下,全镇截止2009年6月共完成油茶产业种植4500亩,油茶树将真正成为群众增加收入的致富树,退耕还林的生态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风景树。
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意识,促进了林业发展。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护林难”、“防火难”在“看好自家林、管好自家山”的宣传中明显增强。
要实现“绿水青山”,又要实现“金山银山”,如何让山绿起来、林农富起来、林业活起来,该镇重点抓好“林产”结合发展现代林业这篇文章,抓林改、促产业,积极发展市场前景好、关联度强、带动农户多、综合效益好的产业。通过引导,全镇上下掀起大干以油茶产业为主的产业建设高潮,十年后“林产”结合的效益将得到充分显现,预计每亩林地平均为林农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