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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作为民法的源流,法国作为制定民法典的先驱,德国作为民法典的集大成者,均有其独特的价值内涵。但日本民法典先后向法国、英国和德国进行法律方面的学习,其法典在各国法相互博弈、相互借鉴吸收的基础上结合本国特色,因其根植于亚洲的独特土壤,与我国有相似的历史经历和亲缘地域关系,对我国借鉴意义重大。本文主要从体例和内容两个方面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