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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力电源线施工中,要跨越路径区域内高低压电力线路、通信线路,长期以来是电力施工中的难点。采用原始的停电交叉跨越施工困难大,投入经济成本高,对用户和施工方均不合算。因此,电力交叉跨越施工的技术方案措施的应用,解决了这一施工难题。
【关键词】电力线路;交叉线路;施工;技术措施
一、一般要求:
1.1凡参加搭设跨越架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跨越架的搭拆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及安全距离要求,搭拆跨越架时应设安全监护人。
1.2跨越10KV电力线、通讯线、主要公路、未拆迁民房等,必须搭设越线架。对低压线、通讯线等,可与有关单位和个人联系进行落实,做好保护措施,施工完毕立即恢复。跨越一般道路可以不搭设越线架,但放线时要设专人监护。
1.3跨越35KV-500KV电力线路施工,采用“不停电”跨越施工工艺;采用本工艺必须具备专业设备和配套机具,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及有关参数编制专项的跨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4“不停电”跨越施工的架体均须设外伸羊角,架体头部横担(含羊角)的有效宽度应至少超出边导线2米,每对“不停电”跨越架必须用尼龙绝缘网进行封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项目部安监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技术要求:
2.1越线架的位置:越线架的中心应在线路的中心线上;
越线架的长度:L=(D+4)/SINθ
D:导线两边线间的距离(根据塔型确定)
SINθ:线路与被跨物交叉角的正弦值
越线架的宽度:B=(b+2e)/SINθ
b:被跨越物两边线间的距离(实际测量)
e:最小水平距离或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越线架的高度:H=H1+H2
H1:被跨越物的高度
H2:越线架对跨越物的最小安全垂直距离
2.2当连续靠近跨越两个以上的被跨物时,在两跨越物之间搭架,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只能按一处综合考虑搭设(如跨越公路、通讯线路等)。
2.3搭设工艺
双侧单排,封顶。顺线路侧面设斜撑杆及拉线,斜撑及拉线对地夹角不大于60°,桁架平面内装设叉杆;适用于35KV及以下电力线、重要通讯线及公路,其高度宜限制在10m以下。
2.4跨越架材料的现场检查
2.4.1木质跨越所使用的杉木杆,如有木质腐朽、损伤严重或弯曲过大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
2.4.2毛竹跨越架所使用的毛竹,如有青嫩、枯黄、麻斑、虫蛀以及其裂纹长度通过一节以上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
2.4.3钢管跨越架所使用的钢管,如有弯曲严重,磕瘪变形,表面有严重腐蚀,裂纹或脱焊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的。
2.4.4钢丝绳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
2.4.5棕绳(麻绳)作为辅助绳索使用。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100kgf/ cm2);用于捆绑或在潮湿状态下使用时,应按许用应力减半计算。霉烂、腐蚀、断股或损伤者不得使用。
2.5跨越架施工
2.5.1以搭设双侧单排跨越架为例,其操作步骤如下:
2.5.1.1根据施工线路导(地)线的展放位置确定跨越架的高度、宽度及双侧间的距离(简称跨距),并订出主杆的具体位置。
2.5.1.2在主杆位置挖 0.5m深的坑,且将坑底夯实后,竖立主杆。主杆采用棕绳拉线临时固定。
2.5.1.3每1.2m高度绑扎一层大横杆。大横杆与主杆交点处相互绑扎,由下至上进行操作。
2.5.1.4小横杆与大横杆应呈垂直布置。小横杆两头应与双侧主杆绑扎。
2.5.1.5第一层主杆的大横杆绑扎后,在接升第二层主杆前,应在第一层主杆间绑扎交叉支杆及侧向支撑杆,以保持其稳定。侧向支撑杆埋入地下不小于0.3m,对地夹角不得大于60°。
2.5.2以木杆作主杆、横杆及支杆时,小头直径应不小于7cm。毛竹作主杆、横杆及支杆时,小头直径应不小于7.5cm。若直径小于规定时,可取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2.5.3小钢管跨越架宜用外径为Φ48~51mm的钢管。主杆、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0.6m。
2.5.4跨越架的主杆、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2.5m,绑扎时小头压在大头上,绑扎不得小于三圈。绑扎点处如果有两个以上杆件时,应先将其中二根绑绕三圈后,再交叉绑第三根,缠绕不小于三圈。架子用8#铁丝或Φ12麻绳逐点绑扎牢固,绑点须在架子外侧,绑线剩余部分应缠绕在杆上,不得支起,更不准向内弯。
2.5.5各种材质跨越架的主杆、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下表的规定。
主杆、横杆的间距值(m)
跨越架类别 主 杆 大 横 杆① 小 横 杆②
小 钢 管 2.0 1.2 1.5
木 杆 1.5 1.2 1.0
毛 竹 1.5 1.2 0.75
说明:①顺被跨越物长度方向的横杆为大横杆。
②垂直于大横杆的横杆为小横杆,其间距值可供参考。
三、搭设跨越架的安全措施
3.1搭设跨越架必须分工明确,并有专人做安全监护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工作命令票,采取措施必须严密、得当,签发后,在工作前认真交底。
3.2搭架子时应按高空作业要求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软底鞋。
3.3对搭设35kv以上电力线跨越架时,应尽量停电搭拆,如确实不能停电时,靠近带电体的架子,要用麻绳绑扎;若用铁线绑扎,必须把架子距带电体的最小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再加大0.5米。
3.4搭架子时杉杆和绑线的上下必须用绳子传递,严禁抛扔。
3.5工作人员不得在跨越架内侧作业,更不能在内侧传递东西。
3.6遇有雷雨、浓雾、雪、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准搭设跨越架。
3.7拆架子时,要从顶部逐层向下进行,并用小绳向下传递,不准抛扔,更不准成片放排,以免发生危险和摔坏杉杆(或竹竿)。
3.8搭设电力线路跨越架时,无论是否带电,均应按带电作业进行。
3.9跨越电力线的跨越架,搭设完毕后,应在架子的醒目位置悬挂“有电危险,切勿攀登”的警告标志牌,其它重要跨越架也应悬挂相应警告标志。
四、安全注意事项
4.1停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提出停电申请,并办理工作票。
4.2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电、约时送电的方式进行任何工作。
4.3在未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4.4在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后,必须首先进行验电;验电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应设专人监护。同杆塔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4.5验明线路确无电压后,必须立即在作業范围的两段挂工作接地线,同时将三相短路;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必须挂工作接地线。同杆设多层电力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4.6工作间断或过夜时,施工段内的全部工作接地线必须保留;恢复作业前,必须检查接地线是否完整可靠。
4.7施工结束后,现场作业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待全部作业人员(包括工具、材料)撤离杆塔后方可命令拆除停电线路上的工作接地线;接地线一经拆除,该线路即视为带电,严禁任何人进入带电危险区。
【关键词】电力线路;交叉线路;施工;技术措施
一、一般要求:
1.1凡参加搭设跨越架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跨越架的搭拆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及安全距离要求,搭拆跨越架时应设安全监护人。
1.2跨越10KV电力线、通讯线、主要公路、未拆迁民房等,必须搭设越线架。对低压线、通讯线等,可与有关单位和个人联系进行落实,做好保护措施,施工完毕立即恢复。跨越一般道路可以不搭设越线架,但放线时要设专人监护。
1.3跨越35KV-500KV电力线路施工,采用“不停电”跨越施工工艺;采用本工艺必须具备专业设备和配套机具,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及有关参数编制专项的跨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4“不停电”跨越施工的架体均须设外伸羊角,架体头部横担(含羊角)的有效宽度应至少超出边导线2米,每对“不停电”跨越架必须用尼龙绝缘网进行封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项目部安监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技术要求:
2.1越线架的位置:越线架的中心应在线路的中心线上;
越线架的长度:L=(D+4)/SINθ
D:导线两边线间的距离(根据塔型确定)
SINθ:线路与被跨物交叉角的正弦值
越线架的宽度:B=(b+2e)/SINθ
b:被跨越物两边线间的距离(实际测量)
e:最小水平距离或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越线架的高度:H=H1+H2
H1:被跨越物的高度
H2:越线架对跨越物的最小安全垂直距离
2.2当连续靠近跨越两个以上的被跨物时,在两跨越物之间搭架,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只能按一处综合考虑搭设(如跨越公路、通讯线路等)。
2.3搭设工艺
双侧单排,封顶。顺线路侧面设斜撑杆及拉线,斜撑及拉线对地夹角不大于60°,桁架平面内装设叉杆;适用于35KV及以下电力线、重要通讯线及公路,其高度宜限制在10m以下。
2.4跨越架材料的现场检查
2.4.1木质跨越所使用的杉木杆,如有木质腐朽、损伤严重或弯曲过大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
2.4.2毛竹跨越架所使用的毛竹,如有青嫩、枯黄、麻斑、虫蛀以及其裂纹长度通过一节以上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
2.4.3钢管跨越架所使用的钢管,如有弯曲严重,磕瘪变形,表面有严重腐蚀,裂纹或脱焊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的。
2.4.4钢丝绳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
2.4.5棕绳(麻绳)作为辅助绳索使用。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100kgf/ cm2);用于捆绑或在潮湿状态下使用时,应按许用应力减半计算。霉烂、腐蚀、断股或损伤者不得使用。
2.5跨越架施工
2.5.1以搭设双侧单排跨越架为例,其操作步骤如下:
2.5.1.1根据施工线路导(地)线的展放位置确定跨越架的高度、宽度及双侧间的距离(简称跨距),并订出主杆的具体位置。
2.5.1.2在主杆位置挖 0.5m深的坑,且将坑底夯实后,竖立主杆。主杆采用棕绳拉线临时固定。
2.5.1.3每1.2m高度绑扎一层大横杆。大横杆与主杆交点处相互绑扎,由下至上进行操作。
2.5.1.4小横杆与大横杆应呈垂直布置。小横杆两头应与双侧主杆绑扎。
2.5.1.5第一层主杆的大横杆绑扎后,在接升第二层主杆前,应在第一层主杆间绑扎交叉支杆及侧向支撑杆,以保持其稳定。侧向支撑杆埋入地下不小于0.3m,对地夹角不得大于60°。
2.5.2以木杆作主杆、横杆及支杆时,小头直径应不小于7cm。毛竹作主杆、横杆及支杆时,小头直径应不小于7.5cm。若直径小于规定时,可取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2.5.3小钢管跨越架宜用外径为Φ48~51mm的钢管。主杆、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0.6m。
2.5.4跨越架的主杆、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2.5m,绑扎时小头压在大头上,绑扎不得小于三圈。绑扎点处如果有两个以上杆件时,应先将其中二根绑绕三圈后,再交叉绑第三根,缠绕不小于三圈。架子用8#铁丝或Φ12麻绳逐点绑扎牢固,绑点须在架子外侧,绑线剩余部分应缠绕在杆上,不得支起,更不准向内弯。
2.5.5各种材质跨越架的主杆、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下表的规定。
主杆、横杆的间距值(m)
跨越架类别 主 杆 大 横 杆① 小 横 杆②
小 钢 管 2.0 1.2 1.5
木 杆 1.5 1.2 1.0
毛 竹 1.5 1.2 0.75
说明:①顺被跨越物长度方向的横杆为大横杆。
②垂直于大横杆的横杆为小横杆,其间距值可供参考。
三、搭设跨越架的安全措施
3.1搭设跨越架必须分工明确,并有专人做安全监护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工作命令票,采取措施必须严密、得当,签发后,在工作前认真交底。
3.2搭架子时应按高空作业要求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软底鞋。
3.3对搭设35kv以上电力线跨越架时,应尽量停电搭拆,如确实不能停电时,靠近带电体的架子,要用麻绳绑扎;若用铁线绑扎,必须把架子距带电体的最小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再加大0.5米。
3.4搭架子时杉杆和绑线的上下必须用绳子传递,严禁抛扔。
3.5工作人员不得在跨越架内侧作业,更不能在内侧传递东西。
3.6遇有雷雨、浓雾、雪、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准搭设跨越架。
3.7拆架子时,要从顶部逐层向下进行,并用小绳向下传递,不准抛扔,更不准成片放排,以免发生危险和摔坏杉杆(或竹竿)。
3.8搭设电力线路跨越架时,无论是否带电,均应按带电作业进行。
3.9跨越电力线的跨越架,搭设完毕后,应在架子的醒目位置悬挂“有电危险,切勿攀登”的警告标志牌,其它重要跨越架也应悬挂相应警告标志。
四、安全注意事项
4.1停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提出停电申请,并办理工作票。
4.2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电、约时送电的方式进行任何工作。
4.3在未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4.4在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后,必须首先进行验电;验电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应设专人监护。同杆塔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4.5验明线路确无电压后,必须立即在作業范围的两段挂工作接地线,同时将三相短路;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必须挂工作接地线。同杆设多层电力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4.6工作间断或过夜时,施工段内的全部工作接地线必须保留;恢复作业前,必须检查接地线是否完整可靠。
4.7施工结束后,现场作业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待全部作业人员(包括工具、材料)撤离杆塔后方可命令拆除停电线路上的工作接地线;接地线一经拆除,该线路即视为带电,严禁任何人进入带电危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