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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的改造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因为集体土地上财产征收法律制度的缺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制度的缺陷以及征收程序、补偿制度等的不完善,导致城中村的改造出现各种法律困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施行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问题提供了途径,但是问题依然严峻。在吸收借鉴国外征收理论及制度安排,在我国宪法及现有的法律体系内制定一部《征收征用法》,完整、统一地规定房屋及其他财产的征收、征用才是城中村改造中法律困境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