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本文以监理单位为研究对象,总结归纳多年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经验,并将督导法引入到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当中,以期更好的促进施工中安全隐患的消除,确保隐患整改的效果。
[关键词]督导法;监理;安全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9-0393-02
1 引言
在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事故发生率高。从近年发生的安全事故来看,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比比皆是。针对目前的现状,还有没有更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来促进安全责任、整改措施的落实,今天我们就引入安全施工督导法这个新方法。
2 安全施工督导法的概念
督就是督促,促使认真落实;检查落实情况。导就是指导,按照“派出人”的意图进行指导。简单的说,就是监督、指导,即通过现场的检查或对资料的分析、评估,总结施工过程中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帮助督促改进工作,提高质量,消除隐患,实现目标的过程,督导强调指导和帮助,而不仅仅是发现问题。
所谓安全施工督导法,就是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由安全管理部门督导自己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对其监理区域的施工单位现场存在的隐患负责监督指导,进行整改的方法。
3 安全施工督导法工作思路
安全管理督导法着重解决监理工作中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偏少,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一岗双责”得不到真正有效落实。督导法就是将监理各岗位责任细化,充分和监理范围、权限相结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对职责落实缺失或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同时追究安全管理部门督导责任。
4 安全施工督导法实施流程
4.1 确定督办事项。监理安全管理部根据检查、巡视等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确定督办事项。
4.2 明确督办责任。安全管理部根据责任划分区域、管辖范围,对发现的隐患确定由哪个部门来督导,部门再根据具体责任区域明确是哪个监理人员负责。在安全督导过程中,遇到区域、职责不清的,要及时报告,加以明确和界定。
4.3 跟踪督办落实。区域责任人根据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督导单》中明确的隐患部位,名称,整改时限等,督导施工单位整改。
4.4 形成闭环。在责任人的督导下,完成整改后,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并将《安全隐患督导单》返还监理安全管理部门。
图1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为例,描述督导流程:
5 督导反馈
现场监理人员要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整改进度,整改难度,以便进行协调,更好的完成整改。施工单位按照《安全隐患督导单》的要求整改完成后,基层监理人员应及时确认签字,并将督导单返回安全部,形成闭环。
6 一线监理人员作为督导者在监督落实隐患整改方面的优势
监理单位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有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为什么还要一线监理人员来落实督导责任呢?经过分析,一线监理人员作为督导者有以下优势:
6.1 业务技能。熟悉相关业务知识,了解现场工作流程、工艺,对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加清楚、了解,可以给与施工单位技术指导。
6.2 管理技能。熟悉施工队伍管理机制,掌握现场运行机构状况,具有计划与控制、信息收集与判断能力。
6.3 人际关系。虽是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但是工作的地点、范围部分重合,经常在一起工作、交流,双方互相了解,协调沟通起来相对容易。
6.4 权利范围。一线监理人员每人负责一片区域,监理范围内出现的安全隐患,自己是最熟悉,最清楚如何去整改的。最主要的是有手段,有能力督促施工单位去落实整改,比如将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和单元工程等验收相结合。
7 安全施工督导法最主要的作用
7.1 强化隐患整改全过程监督,把隐患整改过程作为基层监理人员监督重要内容。基层监理人员可以对整改全过程进行监督,实施过程控制,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区域安全监督检查,一般是采取巡视,不可能做到全程监督,只能看到整改结果。
7.2 监理安全部对于施工单位整改不力的情况,一般采取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罚款单等方式,有时效果并不理想,且容易引起对立情绪,而现场监理可以采取拒绝工序验收这个有力措施对施工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一旦不能验收,也就意味着下一道工序无法开展,施工就要暂停,人员、设备就会闲置,生产成本将会加大,安全施工现场督导法就是紧紧抓住施工进度这个“牛鼻子”,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7.3 安全管理人员不可能熟悉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流程,而现场一线监理人员最清楚自己监理区域每道工序、流程,这为他督促、指导施工队伍更好的进行隐患整改,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8 安全督导者职责
8.1 负责对其监理区域的施工生产负责人、各类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督促履行安全职责。
8.2 负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且属于自己责任区域施工作业队,利用工序验收这个有利武器督促整改。
8.3 负责在整改过程中,给与施工队伍指导,并监督整改过程。
8.4 负责跟踪验证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8.5 负责报告、通报和总结督导工作情况。
9 安全督导与安全检查的区别
表1。
10 正确处理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之间的关系
能否正确处理好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之间的关系,是反映有关职能部门能否正确认识安全督导的性质、任务、职能与地位的观念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安全督导体制的目的能否实现。在督导过程中,被督导者到底应该处于什么地位?督导者与被督导者是一种什么关系?如何调动被督导者在整个督导活动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实践告诉我们,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之间应該努力构建起一种双方互动的、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既然督导的目的是促进施工过程安全平稳发展,那么督导的真正作用也就在于促进被监理单位学会自我评价,通过自评与他评的结合,从而找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改进。“督导者”决不是居高临下的“你做我评”的“钦差大臣”,也不光是“教育警察”、“裁判”,在更多的场合下,应该是“教练”、“良师益友”、“教育医生”。
11 安全督导的成效
实施安全督导法这种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后,监理单位反违章及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明显。基层监理人员垂直管理后,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敷衍、推诿情况得到扭转,违章治理和隐患排查成效显著。
12 如何确保督导法在安全生产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在新形势下如何将督导法应运到安全生产管理当中,结合本人工作实践,谈一些的个人看法:
12.1 加快安全施工现场督导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适应目前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充实并细化安全督导工作内容。
12.2 加强督导者监督工作考核,认真落实责任制。
12.3 赋予现场一线管理者督导权利,直接跟踪督导安全隐患落实情况。
12.4 安环部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督导者的工作进展情况。
12.5 对违规督导者依据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13 结束语
综上所述,督导法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能更快,更好的促进安全隐患的整改。有时候,同样一件事情,方法不同,结果大不相同,在安全生产中,我们要把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与运用相结合、与创新结合,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式、方法,调动广大员工对安全管理参与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力图通过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督导法;监理;安全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9-0393-02
1 引言
在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事故发生率高。从近年发生的安全事故来看,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比比皆是。针对目前的现状,还有没有更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来促进安全责任、整改措施的落实,今天我们就引入安全施工督导法这个新方法。
2 安全施工督导法的概念
督就是督促,促使认真落实;检查落实情况。导就是指导,按照“派出人”的意图进行指导。简单的说,就是监督、指导,即通过现场的检查或对资料的分析、评估,总结施工过程中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帮助督促改进工作,提高质量,消除隐患,实现目标的过程,督导强调指导和帮助,而不仅仅是发现问题。
所谓安全施工督导法,就是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由安全管理部门督导自己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对其监理区域的施工单位现场存在的隐患负责监督指导,进行整改的方法。
3 安全施工督导法工作思路
安全管理督导法着重解决监理工作中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偏少,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一岗双责”得不到真正有效落实。督导法就是将监理各岗位责任细化,充分和监理范围、权限相结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对职责落实缺失或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同时追究安全管理部门督导责任。
4 安全施工督导法实施流程
4.1 确定督办事项。监理安全管理部根据检查、巡视等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确定督办事项。
4.2 明确督办责任。安全管理部根据责任划分区域、管辖范围,对发现的隐患确定由哪个部门来督导,部门再根据具体责任区域明确是哪个监理人员负责。在安全督导过程中,遇到区域、职责不清的,要及时报告,加以明确和界定。
4.3 跟踪督办落实。区域责任人根据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督导单》中明确的隐患部位,名称,整改时限等,督导施工单位整改。
4.4 形成闭环。在责任人的督导下,完成整改后,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并将《安全隐患督导单》返还监理安全管理部门。
图1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为例,描述督导流程:
5 督导反馈
现场监理人员要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整改进度,整改难度,以便进行协调,更好的完成整改。施工单位按照《安全隐患督导单》的要求整改完成后,基层监理人员应及时确认签字,并将督导单返回安全部,形成闭环。
6 一线监理人员作为督导者在监督落实隐患整改方面的优势
监理单位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有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为什么还要一线监理人员来落实督导责任呢?经过分析,一线监理人员作为督导者有以下优势:
6.1 业务技能。熟悉相关业务知识,了解现场工作流程、工艺,对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加清楚、了解,可以给与施工单位技术指导。
6.2 管理技能。熟悉施工队伍管理机制,掌握现场运行机构状况,具有计划与控制、信息收集与判断能力。
6.3 人际关系。虽是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但是工作的地点、范围部分重合,经常在一起工作、交流,双方互相了解,协调沟通起来相对容易。
6.4 权利范围。一线监理人员每人负责一片区域,监理范围内出现的安全隐患,自己是最熟悉,最清楚如何去整改的。最主要的是有手段,有能力督促施工单位去落实整改,比如将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和单元工程等验收相结合。
7 安全施工督导法最主要的作用
7.1 强化隐患整改全过程监督,把隐患整改过程作为基层监理人员监督重要内容。基层监理人员可以对整改全过程进行监督,实施过程控制,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区域安全监督检查,一般是采取巡视,不可能做到全程监督,只能看到整改结果。
7.2 监理安全部对于施工单位整改不力的情况,一般采取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罚款单等方式,有时效果并不理想,且容易引起对立情绪,而现场监理可以采取拒绝工序验收这个有力措施对施工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一旦不能验收,也就意味着下一道工序无法开展,施工就要暂停,人员、设备就会闲置,生产成本将会加大,安全施工现场督导法就是紧紧抓住施工进度这个“牛鼻子”,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7.3 安全管理人员不可能熟悉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流程,而现场一线监理人员最清楚自己监理区域每道工序、流程,这为他督促、指导施工队伍更好的进行隐患整改,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8 安全督导者职责
8.1 负责对其监理区域的施工生产负责人、各类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督促履行安全职责。
8.2 负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且属于自己责任区域施工作业队,利用工序验收这个有利武器督促整改。
8.3 负责在整改过程中,给与施工队伍指导,并监督整改过程。
8.4 负责跟踪验证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8.5 负责报告、通报和总结督导工作情况。
9 安全督导与安全检查的区别
表1。
10 正确处理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之间的关系
能否正确处理好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之间的关系,是反映有关职能部门能否正确认识安全督导的性质、任务、职能与地位的观念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安全督导体制的目的能否实现。在督导过程中,被督导者到底应该处于什么地位?督导者与被督导者是一种什么关系?如何调动被督导者在整个督导活动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实践告诉我们,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之间应該努力构建起一种双方互动的、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既然督导的目的是促进施工过程安全平稳发展,那么督导的真正作用也就在于促进被监理单位学会自我评价,通过自评与他评的结合,从而找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改进。“督导者”决不是居高临下的“你做我评”的“钦差大臣”,也不光是“教育警察”、“裁判”,在更多的场合下,应该是“教练”、“良师益友”、“教育医生”。
11 安全督导的成效
实施安全督导法这种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后,监理单位反违章及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明显。基层监理人员垂直管理后,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敷衍、推诿情况得到扭转,违章治理和隐患排查成效显著。
12 如何确保督导法在安全生产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在新形势下如何将督导法应运到安全生产管理当中,结合本人工作实践,谈一些的个人看法:
12.1 加快安全施工现场督导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适应目前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充实并细化安全督导工作内容。
12.2 加强督导者监督工作考核,认真落实责任制。
12.3 赋予现场一线管理者督导权利,直接跟踪督导安全隐患落实情况。
12.4 安环部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督导者的工作进展情况。
12.5 对违规督导者依据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13 结束语
综上所述,督导法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能更快,更好的促进安全隐患的整改。有时候,同样一件事情,方法不同,结果大不相同,在安全生产中,我们要把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与运用相结合、与创新结合,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式、方法,调动广大员工对安全管理参与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力图通过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