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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庭外言论的一种,律师网络言论近年来从"热闹非凡"发展到"乱象丛生"。我国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九)》以及2016年11月正式实施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呈现出国家对律师网络言论严格规制的特点,伴随而来的是相关部门对律师管理权力的强化和干预措施的前置,对走入自媒体时代的中国,这不失为国家的理性选择,具有确立言论自由限度、预防律师职业风险以及维护司法公信力的正当意义。但在自媒体时代,法令应当维护律师网络言论的合理性并且确立网络言论规制的限度,警惕缺乏宽容的网络言论规制政策借助法律修订之名进一步扩张,否则会将律师网络言论限制在一个相对狭小的领域甚至让其"噤声",引发不必要的法治风险。我国未来律师网络言论规制之路,应当超越"规制"走向"治理",既注重律师网络言论的"治",更要遵循律师网络言论的规律而"理"。具体说来,借助互联网思维,认清律师网络言论可信度高和影响力大、单向性与片面性以及价值双面性等特点,将对互联网技术的宽容精神应用到律师网络言论治理;在法理方面,在区分律师网络言论不同类型的基础上,着重合理平衡言论自由与司法秩序之间的关系;在社会规则领域,寻求法律与其他规范整体性和体系性的整合应对,着重加强律师网络职业伦理规则的建设。